斯时何时?战乱之时! 三五三 二十二条军规(1 / 2)

加入书签

郑发奎皱了皱眉头,却是转瞬即逝,笑着招呼大伙儿:“走,咱们出去吧。”

等到了大校场上,只见外面已,人人只得拣着好处死。且与贼对敌,固恐杀死,所以怕他,却不想见他走了,被他快马赶来,却也是死。走在水里,不免淹死,山上跳下,不免跌死。但愚众不怕死,只是怕贼,若将走了死的念头,肯向前与他厮杀,杀他一个,做个好汉死,也报了我的仇恨,自然万人一心,万身一力。况尔辈与人争竞,一句一言,都要报复他,却被贼杀来,不肯动手,与他一对,低头听他杀死,全不想我若杀死贼,贼必不能又杀我,有功生还,登时富贵,何等是好!尔辈愚人,何不肯万众一心,一齐杀贼?所谓天堂有路不肯往,地狱无门自撞入也。思之思之!今日号令,决要比岳爷爷军。又如一株大木,一块大石,绳子扛子,不拘千万人同抬,都要压到肩头上来,断然不准你们人各异心,如往年儿戏也。

第三条,体初犯。

官兵除犯有行营、野营、对阵、军机、及谋逆、杀人、奸盗、诈伪、赌博等项军情,不论初犯、二犯必行军法外,其余一切过,并违犯新出号令,系平时操行者,初犯免究,二犯记过于薄,三犯方捆打。”

念到这里,石进特意顿了顿,扫了一眼全场,缓缓道:“记住,军中殴斗,蔑视上官,都是大罪,都是要行军法的!不在体恤初犯之列。”

他抖了抖手中的册子,继续念道:“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