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千打(2 / 2)
“过来!”那边船上的人齐声喊道。
一片卷着白色泡沫的大浪打过来,把那条驳船淋了个遍,也往“阿尔玛号”里灌了半船水。那些人放弃了,一边扯开帆,一遍咒骂他。拉斯马森也回骂了几句,就开始动手舀水。他的桅杆和船帆还是让吊索牢牢地系着,像船锚一样,在风浪中稳住了船头,使他能腾出手跟积水斗争。三个小时后,这个浑身麻木、筋疲力尽、像个疯子一样胡言乱语却仍在舀水的人,终于在驯鹿渡附近一处堆满冰块的湖滩上靠岸了。一个政府的信使和一个混血旅行家,两人一起把他从浪里拖了出来,救出他的货物,并把“阿尔玛号”也弄上了岸。
他们当时正要划船离开,前往彼得伯勒,当晚就留他在避风营地的帐篷里过夜。第二天早晨,两人都走了,而他还是守着他的鸡蛋。从此以后,这个带着一千打鸡蛋的人开始在这一带声名远播。那些趁着封冻前赶去找金矿的人一路传开他就要到来的消息。四十英里站和环形城那些头发斑白的老人们,那些牙床变得跟皮革一样、豆子在胃里都磨出茧子来的采矿老手们,一提起他的名字,就开始凭空回忆起鲜嫩稚鸡和绿色蔬菜。戴亚和斯卡圭城里的人们都翘首企盼他的到来,他们向每一个路过的人打听他走到哪里了,而道森——金光灿灿却连炒鸡蛋都没有的——道森城里的人们已经等得心烦意乱了,他们守在路边,逮着每一个过路的就打听他的消息。
但是拉斯马森对此一无所知。落难后的第二天,他修补了下“阿尔玛号”,就又出发了。凛冽的东风从塔吉什湖吹来,一直灌进他的牙缝里。尽管有一半的时间他都在敲桨叶上的冰块,船这时就被风刮得往后退,可是他仍然按着桨,努力地划着。跟大多数人一样,他终究还是给刮到了大风湾的岸上;在塔吉什湖里他的船三次没入水里,三次被冲到岸上;最后,他被困在冰封的马什湖里。“阿尔玛号”已经被浮冰挤得四分五裂了,但鸡蛋依然完好无损。他背着鸡蛋,穿过冰块,步行两英里来到岸上。他在岸上盖了个储藏鸡蛋的棚子,这个棚子历经多年仍然立在那里,供知道它来历的人们指指点点。
他和道森城之间还隔着五百英里的冰封之路,而水路现在已经不能走了。但是拉斯马森还是带着他特有的紧张神色,徒步从湖上走了回去。这段孤寂的旅程,他只带了一张毯子、一把斧子和一把豆子,一路所受的苦,绝不是平常人所能够想象。这只有去北极探过险的人才能体会。他在契尔库特遇上了暴风雪,就这一下,他就在绵羊寨的外科大夫那里留下了两个脚趾。但他还是站了起来,在“帕汪纳”号船的厨房里刷盘子,搭船来到了普吉特湾,然后又在一条客船上加煤,最后回到了旧金山。等他一瘸一拐地走过银行光亮的地板,向工作人员提出再做一次贷款的时候,他已经变得形容枯槁、蓬头垢面了。蓬乱的胡须使得他凹陷的脸颊更加显眼,他的双眼呆呆地嵌在两个深深的眼窝里,忽闪着冷冷的火花。他的双手在风吹日晒和辛苦劳作之下变得非常粗糙,指甲缝里尽是堵得结结实实的污垢和煤屑。他含含糊糊地说起了鸡蛋、冰块和狂风大浪;当工作人员表示无法再借给他一千美元以上时,他变得语无伦次起来,絮絮叨叨地讲着狗和狗粮的价钱,讲着雪地靴、鹿皮软鞋和冬季道路一类的东西。他们最后给了他一千五百美元,这已经超出了他那幢小房子所能担保的数目,他这才松了口气,草草涂上自己的签名,走了出来。
两个星期之后,他带着三驾各有五条狗拉着的雪橇,走过了契尔库特。他自己赶着一驾,两个印第安人负责另外两驾。到了马什湖,他们打破储藏棚,把鸡蛋都装上了雪橇。但是路没有了。他是第一个踏上冰路的人,所以他得肩负起踏雪开路的任务,并想办法穿过冰块拥塞的河道。一路上,他常看见篝火的炊烟在身后袅袅升上寂静的天空,他还纳闷为什么这些人不赶上他。因为他对这块土地还很陌生,还搞不明白。甚至那两个印第安人努力跟他解释了,他还是不明白。他们觉得冰上行路是一件很艰苦的事,但当他们止步不前,早晨不肯拔营出发时,拉斯马森就会用枪口逼着他们行动起来。
后来,他在白马地附近的冰桥上滑倒了,他那只上次冻坏之后就分外敏感、一按就痛的脚又冻坏了,两个印第安人以为他得躺几天了。但是他仅仅撕了条毯子包了下,把脚塞进一只跟水桶一样大的巨型鹿皮鞋,就继续赶着第一驾雪橇领路了。这可是最惨的事了,两个印第安人尽管时常背着他用指关节敲敲前额,并大摇其头,表示他不可理喻,都还是不得不佩服他。一天夜里,他们试图逃走,但是他射出的子弹扑哧扑哧地打进雪地里,把两人吓了回来;他们嘴上骂骂咧咧,心里还是很信服他。但是,两人终究是野蛮的契尔卡特人,他们商量着要弄死他;不过他睡觉都跟猫一样机警,所以不论他醒着还是睡着,两人都没捞到机会。他们常常努力想告诉他后面那缕烟圈的重要意义,但他无法理解,更增加了对两人的疑心。当他们肝火上升或是畏缩不前时,他就马上劈头揍上一拳,再掏出随时待命的左轮手枪,让他们发热的脑子冷静下来。
日子就这样过去了——伴随着随时准备暴动的人、凶恶的狗,还有令他心力交瘁的艰难跋涉。他跟人斗,是为了留住他们;跟狗斗,是为了不让它们靠近鸡蛋;他还要跟冰斗,跟寒冷斗,跟他那只好不了的脚的疼痛作斗争。新的组织一长出来,就饱受冻疮的折磨,脚上的疮一直都没有好过,创口大得他几乎可以塞进一个拳头。每天早晨,脚一踏在地上,他的头都会发昏,疼痛几乎要使他晕死过去;但是到了白天,脚也就麻木了,只有当他缩进毯子准备睡觉的时候才会再觉得痛。尽管如此,他这个一向坐在办公桌旁的小职员,在两个印第安人都筋疲力尽的时候还在操劳,甚至比狗还要玩命。他有多么努力,受了多少罪,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作为一个意念专一的人,念头既然产生了,就一直控制着他。他的意识里,他的前景就是道森,背景就是他那一千打鸡蛋,他的自我就在两者之间飘动,竭力将两者拉到一起,合成一个闪闪发光的金点。这个金点就是那五千美元,这是他意念的顶峰,也是一切可能出现的新念头的出发点。除此之外,他不过是个什么都不想的机器人。他对其他事情就置之不理,即使看见了也像是隔着昏暗的玻璃,从来不多想一想。他的双手手全凭着这些很机械的想法操控来干活儿,他的头脑也是这样。所以,他的神色终于变得非常紧张,以至于两个印第安人都感到害怕;他们惊诧于居然会有这么一个古怪的白人,他把他们当奴隶使,强迫他们一味蛮干。
悲惨一幕终于在驳船湖上演了。当时,外太空的冷空气侵袭了地球的这一端,温度降到了零下六十多度。为了呼吸得比较自在,他干活儿的时候张着嘴,一下冻坏了肺,由此落下干咳的毛病,尤其在闻到篝火的烟或者用力过猛的时候,就咳得非常厉害。走到三十英里河的时候,他发现河里好多地方没有结冰,河面上只架着一层冰桥,边缘结着薄冰,很不牢靠。这种薄冰本不能指望可以承重,而他想都没想就走上去了,要是两个印第安人有异议,他就祭出左轮手枪。冰桥上盖满了积雪,不过预防跌落的办法倒还是有的。他们套上雪地靴,手里横拿着长杆,要是遇到意外也好紧紧抓住。人过去了,就马上招呼狗也跟过去。他们走到一座冰桥上,积雪下面居然有个没结冰的空洞,一个印第安人就此归了天。他干脆利落地掉了下去,就像刀子插进薄薄的奶油,立刻就被浮冰下面的水流卷走了。
当晚,另一个印第安人趁着暗淡的月色逃走了,拉斯马森徒劳地开了几枪,只是打破了夜里的沉静——开枪倒是迅速,枪法却并不高明。三十六个小时后,这个印第安人找进了大鲑鱼河的派出所。“呃,呃,古怪的家伙——你叫他什么?完全脑子搭错线了,”译员向莫名其妙的警察队长解释他说的话。“嗯?对,疯啦,就是个疯子。鸡蛋,鸡蛋,总是鸡蛋——你听明白了吗?他就要来啦。”
过了好几天,拉斯马森才走到这个派出所。他把三驾雪橇捆在一起,把所有的狗也并到一队。这样极为不方便,尽管他很多时候使出天神赫拉克勒斯般的力量,把三驾雪橇一起拖走,但在路不好走的地方,他也只能多走回头路,一驾一驾地拖。警察队长告诉他,他手下那个印第安人正在奔向道森,那时候应该在塞克尔克和斯图亚特河之间的半路上,他听了之后,似乎没什么感觉。甚至当听到警察说已经打通了去往佩利的路,他也没显出什么兴致来;他完全现在听天由命,情况好也罢,坏也罢,都没什么所谓了。不过当他们告诉他道森正在闹饥荒的时候,他笑了,套上狗,又动身上路。
直到他下一次落脚歇息的时候,他才弄明白烟的秘密。自从大鲑鱼河传出通往佩利的路已经打通的消息,那些烟圈就用不着再在他背后磨磨蹭蹭了;蹲在寂寥的火堆旁的拉斯马森,只看见各式各样的雪橇飞驰而过。头一批过去的是把他从贝内特湖里捞出来的那个政府信使和那个混血儿;接着是去环形城的邮差,坐了两驾雪橇,然后是一群去克朗代克淘金的形形色色的人。那些狗和人都精神饱满、膘肥体壮,而拉斯马森和他的狗都筋疲力尽,瘦得皮包骨头。这些曾在他背后燃起炊烟的人每三天里只有一天在赶路,剩下时间都养精蓄锐,以便等到道路打通的时候可以一路狂奔;而拉斯马森每天都在挣扎着往前挪,拖垮了那些狗的精神,也夺去了它们的勇气。
他自己则是打不倒的。他们亲切地感谢他,因为他在打通道路上替他们出了很多力——这些膘肥体壮、精神焕发的人咧着嘴嬉皮笑脸地谢过了他。现在他醒悟过来了,不过也不去理会他们了。他倒也没有暗自怀恨在心。这都无关宏旨。他的念头——以及念头背后的事实——都没有改变。他和他的一千打鸡蛋在这里;道森在那里;问题丝毫没有改变。
走到小鲑鱼河的时候,由于狗粮短缺,狗开始吃他的粮食。从这里直到塞克尔克,他都靠豆子维持——棕褐色的粗粝大豆只够勉强补充点营养,还折磨着他的胃,使他每两个小时就疼得弯下腰去。而塞克尔克的站长在驿站门上贴了张告示,说育空河已经两年没开进过轮船了,粮食已成了无价之宝。不过站长仍愿意以一杯面粉换一个鸡蛋,但是拉斯马森摇摇头,就又上路了。过了驿站,他搞到了一些冻马皮来喂狗;马都给契尔卡特牧人杀死了,零碎和内脏都归了印第安人。他自己也试着尝了尝马皮,但是马毛扎进他嘴里被豆子磨起的溃疡里,疼得他无法忍受。
在塞克尔克,他还遇到了第一批从道森逃荒出来的人。他们一路艰难前行,样子很是凄凉。“没吃的!”他们全都是这句话。“没吃的,只有走了。”“大家都觉得春天铁定还得涨价。”“面粉都一块五一磅了,还是没人卖。”
“鸡蛋吗?”其中一个人答道,“一美元一个,不过根本就没有。”拉斯马森赶紧算了一下。“一万两千美元,”他高声说道。
“啊?”那人问道。
“没什么,”他一面回答,一面就赶着狗往前走了。
赶到斯图亚特河,离道森还有七十英里的时候,他的狗已经死了五条,其余的也都拉不动了。他甚至自己都背上套绳,凭残存的一点力气来拖动雪橇了。即便如此,他也只能像爬一样每天前行十英里路。因为不断生冻疮,他的颧骨和鼻子遍布满是淤血的黑斑,丑陋至极。大拇指因为要握着舵杆,时常与其他指头分开,也冻坏了,疼得不行。那只大得出奇的鹿皮鞋还套在他脚上,一种奇怪的疼痛又开始折磨那条腿。到六十英里河的时候,他省着吃了好久的豆子也吃光了,不过他还是坚决不去动那些鸡蛋。他不肯顺从自己的想法,不肯承认这时候动一动鸡蛋也是很正当的行为,那么,他只好一步步捱向印第安河。到了那里,一位大方的老人给了他一头刚杀的麋鹿,他和他的狗才得以增添一点力气。走到恩斯里的时候,他遇到一个五个小时前刚从道森仓皇出逃的人,听说他的鸡蛋可以卖到一美元二十五美分,他感觉终于要苦尽甘来了。
他爬上道森的兵营旁边的陡坡时,心乱跳个不停,膝盖也在打颤。那些狗已经虚弱至极,他不得不放它们休息休息,自己则软绵绵地靠在舵杆上等着。一个男子,一个穿着熊皮大衣的相貌堂堂的男子,信步踱了过来。他好奇地看了拉斯马森一眼,停了下来,仔细打量那些狗和捆在一起的雪橇。
“都有些啥呀你这儿?”他问道。
“鸡蛋。”拉斯马森哑着嗓子答道,他的声音小得近乎耳语,而他没法说得再大声点了。
“鸡蛋!哇哦!哇哦!”他都蹦起来了,发疯似地转了好几圈,然后又像当兵的那样踱了几步。“难不成——都是鸡蛋?”
“都是鸡蛋。”
“啊,那你一定就是那个鸡蛋商人了。”他绕过去,从另一面打量着拉斯马森。“说句话呀,你是不是那个鸡蛋商人啊?”拉斯马森不知道他在说谁,不过他就假定自己是那个鸡蛋商人了,那个人终于消停了。
“你打算卖个什么价?”他小心地问道。
拉斯马森一下张狂起来。“一块五。”他说。
“成交!”那人立刻回答。“给我来一打。”
“我、我的意思是每个鸡蛋一块五。”拉斯马森支吾着解释道。
“没错啊。我听明白了。来两打好了。金子给你。”那人摸出一个很上档次的装金子的袋子,大小跟一根小香肠差不多,他就那么大大咧咧地拿袋子敲着舵杆。拉斯马森觉得胃的深处有一种奇怪的颤动,鼻孔发痒,真想坐下来哭一场。一群好奇的、睁大眼睛的人围拢来,个个都吵着要买鸡蛋。他没有天平,可是那个穿熊皮大衣的人很快弄了一架来,还在他分发鸡蛋的时候殷勤地帮他称金子。不一会儿他身边就围满了人,摩肩接踵,大喊大叫。人人都想买鸡蛋,而且想第一个买到。要买的人很兴奋,拉斯马森倒冷静下来了。这可不成。他们这么急着要买,背后一定有原因的。不如先歇一歇,估摸一下行情,或许更为明智。说不准鸡蛋能卖到两美元一个呢。反正,只要他愿意卖,肯定能卖到一点五美元一个。“停!”他大喊一声,这时候已经卖出去了两百个蛋。“不卖了。我累了。我得找个屋子住下,你们可以上那儿来找我。”
一听这话,大家开始抱怨起来,但是穿熊皮大衣的人倒很赞成。他的大口袋里已经骨碌碌滚进了二十四个冻鸡蛋,他才不管城里其他的人吃不吃得上东西。而且,他也看出拉斯马森确实是撑不下去了。
“从蒙特卡洛街过去第二个路口就有一间屋子,”他告诉拉斯马森,“屋子的窗户是草泥做的。屋子不是我的,不过归我管。房租十美元一天,够便宜的了。你现在就去吧,一会儿我去找你。别忘了,草泥做的窗户。”
“哎哎哎!”过了一会了,他又回头喊道,“我要到山上吃鸡蛋,梦回家乡去咯。”
在去找房子的路上,拉斯马森想起肚子饿了,就去北美贸易运输公司的铺子里买了一点食物,到肉店买了块牛排和一些喂狗的鲑鱼干。他毫不费劲就找到了那间屋子,还没来得及把狗从索具上卸下来,就生起火,煮起了咖啡。
“一个一块五——一千打——就是一万八千美元!”他一面煮着咖啡,一面跟自己一遍又一遍地说着这句话。
他刚把牛排扔进煎锅,门让人给打开了。他扭头一看,原来是那个穿熊皮大衣的人。
他进来的样子很坚决,好像确实有什么事,但他一看到拉斯马森,脸上现出一种很犹疑的神情。
“喂,喂,我说啊——”他刚开了口,又不说了。
拉斯马森想他是不是来要房租的。
“我说,倒霉催的,那些个鸡蛋都是坏的!”
拉斯马森身子一晃。他觉得就像有人照着他眉心狠狠地来了一拳。小屋的墙开始旋转、倾斜。他伸出手去想撑住自己,却把手放到了炉子上。一阵剧痛和烧焦的肉味终于让他恢复了意识。
“明白了,”他慢慢地说着,把手伸进口袋去掏那袋金子。“你想把钱拿回去是吧。”
“不是钱的事儿,”男子说,“你还有蛋吗?好的蛋?”
拉斯马森摇了摇头。“你还是把钱拿回去吧。”
可是那人不肯要,后退了几步。
“我还会来的,”他说,“等你的货到了,我再来买新的。”
拉斯马森把劈柴用的石墩滚进屋里,然后把鸡蛋都搬了进去。他非常镇静地做着这一切。他拿起手斧,一个一个地把鸡蛋劈成两半。这些劈开的蛋他都仔细地检查过,然后扔到地上。起初,他只是从各个蛋箱挑几个出来看看,到后来干脆就整箱整箱地劈开。地上那滩鸡蛋越积越多。咖啡煮过了头,焦糊的牛排冒出烟来,充满了整个屋子。他就这样坚定而单调地劈着,直到劈完了最后一箱鸡蛋。
有人来敲门,又敲了几下,然后就自个儿进来了。
“真乱呀!”他说了一句,同时停下来看看是什么情形。
敲开的鸡蛋被炉子的热气一蒸,全都化开了,一股恶臭愈发浓烈。
“一定是在轮船上就弄坏了。”他帮忙分析道。
拉斯马森茫然地望着他,望了很长时间。
“我叫默里,大吉姆·默里,无人不知,”那人主动自我介绍着。“我刚听说你的鸡蛋坏了,我想出两百美元,全给买下来。虽说比不上鲑鱼,鸡蛋给狗吃还是不赖的。”
拉斯马森似乎已经变成了石头。他动都没动一下。“你见鬼去吧。”他毫无感情地说。
“想想看嘛。我很够意思啦,这堆臭蛋能卖到这么个价钱,总比啥也没有的强吧。两百美元。你觉得怎么样?”
“见鬼去吧你,”拉斯马森轻声重复了一遍,“滚出去。”
默里吓得目瞪口呆,他小心翼翼地倒着退了出来,眼睛始终盯着拉斯马森的脸。
拉斯马森跟着他走了出来,解开了那些狗。他把买来的鲑鱼都扔给了狗,又抓了一根雪橇上的绳子盘在手里。然后他又回到小屋里,转身就把门闩上了。焦干的牛排冒出的烟熏得他的眼睛很难受。他站在铺上,把绳子绕过房梁,然后用眼睛打量着绳圈摆动的幅度。他好像还不大满意,于是搬来一张凳子放在铺上,又爬到凳子上去。他在绳子的一头结了个环,把头伸了进去。绳子的另一头他也扎紧了。接着,他踢开了脚下的凳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