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2)

加入书签

让我们再回到寒露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个文雅智慧的女人,虽说没念过大学,但也受了不少的教育。都说这家里,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最后这个家庭里还是南方劲儿占了上风。两个男孩子受影响尤甚,小满腼腆,寒露开朗,可即便开朗也是受拘束的开朗,只能在熟人面前展现一番,到了陌生人那儿却大气都不敢出。

而谷雨却和自己的哥哥弟弟完全相反——这个家有点反过来了,两个男孩像女孩,唯一的女孩却像个男孩。周太太一开始也是怀着要把女儿培养成大家闺秀的愿望,要不然她一柜子的真丝旗袍都要后继无人了。

第一个尝试是从上海捎来的小皮鞋,再加上刚刚做好不久的碎花裙子,周太太甚至还想办法用烧红的铁钳给谷雨的头发梢烫了个卷。周太太弄这个很熟练,周末在家休息时她就经常捣鼓自己的头发。

其实从这一点上就能看出谷雨和一般孩子都不一样了,滋滋冒烟的铁钳靠近她时她竟然一点都不怕,反倒觉得好玩。不过周太太那时只觉得是谷雨的爱美之心战胜了恐惧,现在回想一下,也许她当时根本一点都不觉得恐惧。

周太太精心打扮了她一番,而谷雨的气质面貌也的确没让人失望,穿好衣服梳好头发,再把小皮鞋一穿——看上去就像个洋娃娃。

只可惜这洋娃娃形象只保持了半天不到,晚上回来时就一塌糊涂了——衣服脏了,头发乱了,皮鞋头都磨白了。周太太一开始以为是自家姑娘受了欺负,心急如焚,问了半天才知道根本没人欺负她,是谷雨跑去荡秋千了。身上的土是不小心蹭的,而鞋头上的皮是荡秋千在地上磨没的。周太太心疼得不得了:刚买的新皮鞋,鞋油还没用上就被穿坏了,还不如拿去送人呢。

这像是一个开端,一个隐喻,暗示着谷雨以后会长成一副多么不服管的样子。事实也的确如此,她十六岁的时候,家里新买了录音机,最流行的盒式录音机。周太太一向很喜欢享受生活,永远走在潮流的最前沿。

但周太太也就拿着录音机听一听昆曲粤剧的磁带,做个消遣。谷雨才是那个用得最多的人,她很喜欢听音乐,租了不少磁带听。一开始周太太十分乐见其成,她以为自己数年的努力终于培养出谷雨一点文雅的爱好。

到后来她才发现自己又是白日做梦,谷雨听的从来都是些庸俗的流行歌曲,对戏曲没兴趣,古典音乐就更别说了。不过于她来讲也没什么,这个女儿愿意安安静静地待在家里她就要谢天谢地了。

只不过凡事都不能高兴得太早,谷雨听完庸俗的流行歌曲之后就开始听“靡靡之音”,攒了两个月的零花钱买回来一盘邓丽君的带子,只可惜还没听完全部歌曲就被周太太发现了。要说周太太也不是多么迂腐的人,加上那时候正赶上改革开放的开始,邓丽君也算是被正名了,虽然还没被大众接受,但她的歌好歹也从黄色歌曲变成了流行歌曲。

可道理是这个道理,但谷雨还太小,早早就听这些未免还是有点不好,再加上她最近成绩下滑,邓丽君刚好给了周太太一个发作的机会。

“雨雨,不是妈妈不让你听,一是你这么小听了不好,二是你最近成绩不好,妈妈没说错吧?”周太太作为一个前文工团舞蹈演员,意外地很重视学业。人总是缺什么就想要什么,她年轻时没读成大学,进了文工团。抱着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来的革命精神,她找了周先生。

她找周先生的重要原因就是如此,一是对方是清华的大学生,文质彬彬的知识分子,二是对方英俊潇洒的长相和温文尔雅的性格。周太太当年在团里也是一朵花,往大了不敢说,但至少是可以嫁一个干部子弟的,现在说不定都出国了。

这使得以前认识的团里战友在聚会时聊起她来总带着些惋惜:“你们还记得那个菁华吗?”周太太的闺名姓刘,名菁华,“那个上海来的,芭蕾舞团的台柱子,长得可漂亮了,就是家里成分不大好。”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