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七章 偷与窃(1 / 2)
第二百五十七章‘偷’与‘窃’
但是《孔乙己》中除了抨击这类被科举体制荼毒的人之外,孔乙己身上更大的影子其实是人们对于‘知识和知识分子’的误解和排斥。
有句话叫做话不投机半句多,孔乙己跟这些成年人聊不到一起,因为他们除了现实的柴米油盐酱醋茶之外,没有什么别的话题,所以他去找孩子,跟孩子说话。
并且留下了那段被嘲讽了近半个世纪的‘你知道回字的种写法吗?’
孩子却对孔乙己的四种写法漠不关心,甚至有些不耐烦。
最后的原文是。
‘孔乙己刚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子上写字,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了一口气,显出极为惋惜的样子。’
这段描写将孔乙己是个‘书呆子’的形象转折了,他见孩子没兴趣,没有硬着头皮去写,而且叹了口气,选择了放弃。
孩子是什么?孩子是未来。
孔乙己是什么,孔乙己是读书人。
读书人教孩子读书,孩子却不热心,这个是讽刺读书人,还是讽刺未来?
如果孔乙己象征着知识,那么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只有苍凉和深深的孤独。
孔乙己这个角色生活的落魄,经常拖欠酒钱,但是他只要有钱了就还钱,这是一个人的信誉,但是他会偷书。
一个能偷东西的人,选择偷书而不是偷钱,这其中又意味着什么呢?
孔乙己固然自命清高也是有些浑浑噩噩,但是真的是他的错吗?
回字的四种写法真的没用吗?如果大多数人觉得回字的四种写法是有用的,那么孔乙己的结局还是会因为偷书被打死吗?
虽然鲁迅先生用的是,他大约的确是死了。
这个大约,也是耐人寻味。
‘凡事总需研究,才会明白,从来如此,便是对么?’这是《狂人日记》里的两句话
孔乙己的身上有着的悲凉,是不被大众理解的,但是他一定会被个别人理解,就像他偷书,却不偷钱一样。
偷窃本身就是错误的,但是都是偷,但是偷书感觉好像有些不一样,可能是因为,窃书,不算偷?
偷,这个字最开始是用于不和伦理的男女苟合之事,以偷人,偷情这种用法。
而窃这个字是私人私下隐晦和谦卑的意思,而且是针对于信息和知识这一类的用法。
两者虽然都是通过不法手段,但是根本意义却完全不一样,孔乙己为什么用这个为自己辩解,他或许只是想告诉围观的人么‘偷’和‘窃’的区别。
而围观的人根本不在意这些,他们只是想嘲笑和取消他这种酸腐的‘知识分子’。
在‘偷’跟‘窃’区别的问题,孔乙己的方法在古代诸子百家时称之为‘诡辩’。
但是诡辩就是胡说八道吗,没有任何意义的为自己开脱吗?
西方著名哲学家黑格尔对于诡辩有客观解释。
‘一说到诡辩我们总以为这只是一种歪曲正义和真理,从一种谬妄的观点去表述事物的思想方式。但这并不是诡辩的直接的倾向。诡辩派原来的观点不是别的,只是一种‘合理化论辩’的观点。’
诡辩如果正确运用,就是一种钻研真相的精神,而大多数人,并没有这种精神和思维方式,他们习惯了,以偏概全和一棍子打死人了。
孔乙己窃书固然是错,毋庸置疑,但是‘偷’跟‘窃’之间的差距,确实正确的。
《孔乙己》一书中‘长衫’一直是被定义成封建残留的那层迂腐的表皮,但是《大腕》最后一幕王耀用疯人院的白被单充当了那件‘长衫’,这其中的含义就是在询问。
这件‘长衫’真的是本身就有问题吗?
‘百无一用是书生
废了科举折了腰
孜然一身何所有
一领长衫随风飘’
越剧《孔乙己》中长衫对于孔乙己就是全部精神的寄托和信仰,如果把这件长衫的名字换成文化,或许是另外一种风情。
‘短衣短,惹人笑,长衫长,更潦倒。
金蝉脱壳离旧枝,何不脱下长衫挂林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