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吏治(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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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赵大人,向朝臣们传达朕的旨意,他们都是跟着朝廷到海上的受难之臣,朕不想让人说朕薄情寡恩,但朝廷必须定下应有的规矩。这件事究竟怎么定,要让所有朝臣们参与商议拿个意见出来,以后交刑部执行。”你们不都是圣人的弟子们吗?咱让你们自己说应该怎么办,奶奶的,到时谁也不要怪。

陛下的旨意到了朝臣哪里,好家伙,朝臣们争议了可是好长时间。

有人就认为陛下刻薄了,您就不能不那么认真?先帝可都没这样。本朝以前在这件事上是制定过律法,但执行起来是比较宽松的,大家都是心知肚明,马马乎乎就算了。可是你现在让咱们自己定,咱宽了不妥,严了似乎也不好,到时候你来个“这是你们自己定的”,咱还怎么求情?总之,恶人咱们来做,你躲在一边了,这小鬼头也太坏了啊。

但也有人比较激进,谢枋得就是其中之一,老谢跳着脚将贪赃枉法之徒给臭骂了一顿,在他嘴里,那些人就是不忠不义之徒,根本不配称之为圣人的弟子。按他的说法,就两个字:严惩。周围有几个人听的是直哆嗦:谢叠山啊谢叠山,咱们这是在议事,瞧你这劲头,好象咱就是贪赃枉法之徒似得,幸亏陛下让你到了国学院,要是将来让你在朝堂上,还不知道会怎么样,你还是在国学院里待着得了。

谢大侠是比较清高的,而且这是真清高,他根本看不上哪些作奸犯科之人。历史上他躲在福建地区,他的两个儿子、谢熙之和谢定之最后找到他,“枋得命熙之归养祖母,定之留侍,日以卖履为生”。但老谢得到了原礼部尚书徐宗仁的支持。

徐宗仁是理宗淳?十年进士,当过国子监主簿,历史上他也是在?山之战中死难。这个人和端宗皇帝的关系非常密切,因为他曾经是益王府的赞读,即陪读。徐宗仁的礼部尚书之职,原先是代理,即权礼部尚书。陈宜中担任礼部尚书后,他现在是“知制诰”,也就是专门负责为陛下起草诏令文书的人,这个职位充分体现了他和陛下的近。

徐宗仁在开庆元年,曾就时弊上书过理宗皇帝:“赏罚者,军国之纲纪。赏罚不明,则纲纪不立。”十分重视国之纲纪的他,因此是非常支持老谢的。他一句话就将所有人顶到了墙角上:“诸公多将家产捐与朝廷,贪赃之人就是在贪诸公之产,如此之人,岂能不严惩?”

好么,这下就算心里有点别扭的人都不说了,再说就犯众怒了。一帮夫子们参照以前的朝廷律法,再经过商议,终于拿出了一个新的惩罚条例,这个条例的核心实际上就两条:凡官员贪赃在千贯以内者,一经查出,革职,抄家;千贯以上者,革职,抄家,杀。

对于有人提出的刺配流放,夫子们是嗤之以鼻,咱们自己都被流放到这蛮荒的地方了,犯事的家伙还往哪流放?杀。

东看了朝议的结果,在反复权衡后,他又和陆秀夫私下里进行了仔细商议,他对这个条例做了两点补充:

凡海上之臣,贪赃在千贯以内者,革职不变,抄家改为退还赃物,朝廷另给百亩之地,同琼州百姓,享二十年免赋税待遇,一生永不录用。

贪污在千贯以上者,革职、抄家不变,但不杀,朝廷给五十亩地,同流求百姓,享十年免赋税待遇,一生不得录用。

以上只限跟随朝廷到海上之臣,以后之人不在此列。

得,好人又让这个小鬼头做了。

这是朝臣们第一次看到“海上之臣”这个名称,但大臣们明白了,陛下还是极其重视跟随朝廷到海上的人等,因为他们这些人已经被划为了一个圈,这个圈,就是“海上之臣”。从这份圣旨上可以看出,只要你不犯规,将来是有特殊待遇的,这到底是什么,现在还没人知道这个小鬼头心里所想。但如果你犯规了,他的态度就是:咱们一拍两散,两不相欠,从此恩断义绝。

随后,徐宗仁被帝国陛下任命为刑部尚书。

但帝国朝政在景炎五年的动静实在是不小,小皇帝随后的举措再度在行朝引发了争议。

向给在下投票的兄弟鞠躬表示谢意,同时也表示歉意。一定尽量写得好点,好象不够热血,见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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