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满桂对阵岳托(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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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兵素来喜重甲,因为他们的体格强壮,身体素质在那个年代是绝对的变态,可以支撑的起披着重甲作战,而重甲骑兵,在冷兵器时代就相当于现代装甲部队,足以横扫一切。(直到马克沁机关枪问世才标志着骑兵时代的衰落,而且不是彻底消失。所以小龙对那些穿越回去,随便改进下火铳弄出个燧发枪,用连发阵势就可以屠杀满洲骑兵是向来嗤之以鼻,太想当然了,不切实际。)

面对鞑子的重甲洪流,满桂部并没有惊慌,因为,这种阵仗他们见多了,在辽东,和鞑子交手那是家常便饭。

前排的枪兵紧紧握住手中的长枪,后腿微曲,收紧腰腹肌肉,挺起了长枪。面对即将来临的鞑虏骑兵,他们无惧!

渐渐地,鞑虏越来越近,枪兵们甚至可以见鞑子脸上的胡须了。不过,即使这样,他们仍然没有动,就这么等待着骑兵冲击的那一刻,这是枪兵的宿命。

鞑子骑兵终于冲了上去,枪兵们稳住下盘,用自己血肉之躯构建起来的刺猬狠扎,用自己的生命燃烧,与鞑子同归于尽。因为,这些处于阵列最前方的枪兵,是消耗最厉害的兵种。对方是不到边的骑兵,你就算挑死一个,那后面的鞑虏也可以轻易取下他们的性命。

“大人,这样打,是不是太消耗部队了。这些可都是平时一起一个大锅吃饭的弟兄啊。”

“只有这样打,才能最大的杀伤鞑子。把他们打痛了,他们才会回去!”满桂话语很平静,可双眼充满了嗜血的红芒,这些可都是他自己亲手带出来的部队啊,怎么可能没有感情!

最前列的辽东军用士卒硬生生阻滞了后金骑兵,给后金造成了一定伤亡,但也仅仅是阻滞了一下而已。

付出了一定的伤亡,满洲骑兵冲破了满桂部的外围,像个凿子硬生生地砸了进去,为后面的满洲步兵的跟进开辟了道路。

其实,满洲兵不光骑射很强,步战也很厉害。一提到少数民族,我们就会将他们和骑兵联系起来,是的,草原民族是天生的骑兵战士。可对于满洲族来讲,他们能够横行天地间,靠的还是从小自穷山恶水间练就的体格。

一个女真家族,五岁大的孩子就得跟着长辈进山狩猎了,不然分不到维生所需的食物。而大部分汉族孩子五岁时在干啥?生存环境差异,造就了满洲族在那段时期那几代人所拥有的逆天的体格。不光可以披上重甲冲锋数次不断力,更可以手持兵刃,步战整日不知乏。

满洲是很适合养马的,草场很多,而且还有蒙古可以输送马源,所以满洲从不缺马,但其实骑兵和步兵战力相差不大,都是当时武勇达到巅峰的部队。

先是骑兵撕开了口子,步兵跟上,硬是将这个口子不断加大,使得更多满洲将士跟上来。满桂部也不甘示弱,迎了上去。

这个时候,没什么好抱怨的了,鞑子在自己面前,拼命就行了。杀鞑子是每个辽东军士卒的使命,因为几乎人人都与鞑子有着血海深仇,即使之前他们再怨恨朝廷不公,朝廷凉薄,这时候什么都无所谓了,我杀鞑子,是为了给我亲人报仇!

不得不说,这是袁崇焕选择兵源时很妙的一招,相同条件下,收取辽东难民入军,这些个战士不需要什么战前动员,遇上鞑子都会玩命。当然,前提是要经受系统训练,不然,可没资格和鞑子玩命。与几年后孙传庭的秦军靠着血缘纽带凝聚不一样,辽东军的凝聚靠着是一股子恨,一股子复仇的渴望!

若选择南军来充当守护边疆的先锋,效果绝不会这么大,反正不是自家地儿,打输了就跑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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