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入长安(1 / 2)
盛惟乔一行人,包括徐抱墨在内,都是平生第一次前来长安。
在码头上,因为季节的缘故,为古今文人反复歌咏的万千柳枝,俱成了银装素裹下不起眼的落笔。
而临近岁末的渡口,更是冷冷清清没什么人,显得格外萧瑟,他们看着,嘴上不说,心里多少有些失望。
但等车马渐渐近了城墙,远远望见那座仿佛横亘天地之间的雄伟城池时,方觉震撼——
这座从前朝起就是都城所在的城池拥有非常恢弘的门楼与城墙,那份巍峨,是他们所见过的郡城根本无法相比的。
静静匍匐在天地之间的高大城墙犹如巨兽,粗看起来固然没有传闻中长安该有的富贵繁华,但近前发现那些爬满的苍苔却也无法掩盖的刀剑痕迹,却充斥着扑面而来的历史沧桑。
以及风云变迁之下的血与火的气息。
入城后,也是郡中所不曾见过的宽敞街面。
即使腊月里许多店铺都已关门歇业,然而来往行人的数量、与尚未打烊的生意,依旧是南风郡城远不能比的热闹。
也不仅仅是热闹,来往行人,哪怕只是衣着简朴的寻常百姓,举止、言谈之间流露的气度,亦非郡中之民可比——那是作为泱泱大国、帝都子民的傲气,无关贵贱贫富,是生于天子脚下、长于天子脚下自然而然的倨傲与自豪。
“虽然还未曾目睹长安真正的繁华所在,然而凭着此刻从车帘里沿途一路的走马观花,已是不虚此行了!”初入长安的一干少年人看的目不暇接,深觉往日见识浅薄。
惊叹间,就见队伍入城后转向,渐渐朝南而去。
没走多少路,沿途就不见了寻常民居,放眼望去,不是黛瓦高墙,就是朱门铜环,显然这一片都是高门聚居之地。
队伍最终在东南角上的一座朱门前停下。
一路惊叹长安的众人,对于这座府邸倒是没什么感慨了。
这就是一座侯爵规模的寻常府邸,除了门脸因为徐子敬好歹是个侯爷,所以格外气派外,入内一路上所见,无论是精巧还是繁华程度,比起南风郡的盛府,都差了一大筹。
一干人到堂上落座后奉茶,茶叶茶水茶碗虽然看得出来都是专门招待贵客的,然对于几个在盛家享受惯了的人来说,也只能说还可以。
不过盛惟乔等人自然不会流露出来这样的想法——象征性的浅呷了一口茶水后,盛睡鹤带头起身,正式给徐子敬夫妇见礼。
虽然之前在楼船上,已经行过礼了,不过那时候只是行了常礼。
而盛徐两家作为世交,盛家子弟前来长安,按规矩头次见到徐子敬夫妇,是得行大礼的——徐子敬夫妇也不是平白受这份礼,完了是要给见面礼的,而且还不能太轻。
至于徐抱墨,作为儿子,长这么大才跟父母团聚,那更加应该磕几个了。当然作为亲生儿子,他是没什么见面礼的……
实际上徐子敬夫妇这会也没功夫注意亲生儿子,俩人从头到尾都盯着盛惟乔目不转睛,南氏更是摘下腕上一只半寸来阔的翡翠飘花圆镯,亲自给她戴上,眉开眼笑道:“好孩子,婶母啊一见到你就觉得,这样的镯子只有你才配得上!”
徐采葵不遗余力的做贴心小棉袄,在旁掩嘴轻笑:“这镯子是御赐之物,娘平常最喜欢了!”
所以,早就说好了要留给儿媳妇,做徐家的传家宝!
本来盛惟乔出身富贵又备受宠爱,这种质地上佳的翡翠镯子虽然搁高门里也算是好东西了,但她妆匣里已经有了好几个,所以对于南氏现在给自己这么个镯子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收的,正打算爽快的道谢后接下,这会听了徐采葵之言,才知贵重——怎么说也是天子所赐啊——忙出言推辞:“原来是天家所赐,那怎么能给我呢?还是留给采葵或采芙妹妹吧!”
这话听的南氏心花怒放,深觉没过门的儿媳妇果然如公婆信中所言的那样温柔善良,体贴大方,这不还没过门呢就知道心疼小姑子了!
她本来就温和的嗓音都软了几个调,用力按住盛惟乔的手,柔声道:“好孩子,别替她们担心!她们的东西啊我心里有数呢!这个就是专门给你的,你要是不要,那就是嫌弃我了!”
盛惟乔哪里知道南氏的想法,因为自幼生活环境的缘故,她本来也没把这只镯子看的特别珍贵,不过是冲着“御赐”二字客气了句罢了,这会见南氏坚持,也就顺势收下,心想回头设法给徐家回份差不多的礼也就是了。
但接下来轮到盛惟妩跟公孙应姜,却只各得了一只羊脂玉镯子,虽然也不是随手可得的那种便宜货,然而比起盛惟乔腕上的翡翠镯子却明显差了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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