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金元止流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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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回来的蒙戈很快就有了新的动作,首先他向董卓进言,让董卓把城楼上的尸体全部放下来,让人安葬了,按照蒙戈的说法,这个时候董卓必须显示出仁德的一面,不管是不是管用,也不管世族之人如何看待自己,可是平民阶层务必要稳住。

不过这还不是最主要的,蒙戈还让董卓下令兴修水利,花钱为平民干实事,简单来说就是用钱收买人心,随着大把的金元撒出去,董卓的事情渐渐的平息了下来,加上董卓这些天的避嫌之举,民众之中渐渐的出现了不同的观点。

“哎,我说这董相国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怎么一会儿说他是大歼臣,**宫廷,一会儿有说他是个大好人,我都被弄糊涂了!”

“谁知道呢,这官场上的事谁也说不清楚,咱们别管那么多了,这事咱们也管不着,我们呐只要做好自己的事,有饭吃就行了,管他那么多做什么!”

“说的也是,人家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还是别管为妙!”

类似的议论渐渐的出现在了长安街头,当然这是蒙戈的策略,他不需要谁都知道董卓的好处,他只需要人们不把这死胖子名声彻底搞臭就行了,一方面这也是为他自己着想,如果董卓的名声实在是太臭了,曰后做事恐怕寸步难行,蒙戈可不想变成那个模样。

此时身着便装的蒙戈带着夏侯兰和赵云正在在酒肆里,听着在座的看客们议论纷纷,蒙戈很满意,这段时间没有白费,总算是把事情稳住了,效果已经渐渐的显现出来了。

目的已经达到了,蒙戈也不想在这里多留,随口说道:“走吧,咱么回去!事情已经基本解决了,现在就看事情有没有办法落实了!咱们已经管不着了!”

“啊,将军,不是说好了喝酒的吗,怎么这么快就走了!我还没喝完呢!”夏侯兰微微有些不乐意,他已经好久没沾酒了,这憋得慌啊,一到酒肆他肚子里的馋虫就被勾出来了。

“要喝啊,你自己喝好了,我可没空陪你在这里喝酒了,我还有事要办!”蒙戈没好气的瞪了这家伙一眼,他算是看出来了,夏侯兰这小子就是半个吃货。

虽然比不上典韦那个家伙能吃,可是这家伙也好不到哪里去,如果说董卓因为女人误事的话,这家伙就是因为吃误事,这吃的里面酒就是最误事的一种,蒙戈就不明白了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喝酒。

“别说了,走吧!”赵云倒是干脆的多,蒙戈一说离开,立刻就站了起来,紧紧的跟着蒙戈,现在他可是蒙戈的护卫,护卫自然要尽到护卫的职责,为人谨慎的赵云一点都不含糊。

三人随意的在大街上乱逛,美其名曰算是体察民情吧,最主要的是蒙戈想看看最近施政的效果到底如何,现在看来有钱能使鬼推磨那句话一点都没错,随着金钱攻势的加强,长安不仅变得更加繁荣了,而且董卓的口碑也在渐渐的好转,议论董卓**宫廷的事渐渐的少了。

对此蒙戈很满意,赵云却对此有些不解,想了想他还是问了出来,“将军,前段时间传言说董相国残暴不仁,可是现在依我看好像很多民众都不这么认为,这其中有什么奥妙?还请将军解惑!”

“哦,子龙对民政也敢兴趣吗?”蒙戈微微有些好奇,他只知道赵云是个军人,什么时候赵云对民政这一块也感兴趣他倒是不知道。

“额,我只是随口问问,民众的态度转变的太快了,在下有些不适应!”

蒙戈摇了摇头,随口说道:“原来如此,看来你还需要磨砺一番才行啊,为将者如果只知道打仗,那如果到了马放南山的时候恐怕再无用武之地,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战争是为了政治,这点你们都记好了!至于这其中的原因,你们自己去弄明白,我不会说的!”

战争是为了政治,赵云很明白,最近他堵了不少的兵书,这一点自然不陌生,可是这跟现在的情况又有什么联系呢,赵云始终不得要领,夏侯兰同样是如此,他不太明白蒙戈为什么要说这个。

蒙戈当然有蒙戈的目的,在蒙戈看来战争从来不是战场搏杀才叫战争,决定战争的胜负其实在于准备阶段,一方势力的政治经济情况如何决定了战争的最终结果,一个将军再能打胜仗,如果失去后方的支持那什么都不是,这一点毋庸置疑,纵使是天纵奇才,如果政治太过于[***]了,那打再多的胜仗也没用。

很多天资纵横的将领都是如此,战国时期的赵国大将廉颇和李牧就是其中的代表,与之相对的就是秦国名将白起和王翦,两国的政治情况如实的决定了战争的胜负,廉颇和李牧的军事才能不输于白起和王翦,但是赵国却被秦国所灭,根本原因就在于两国的政治经济,赵王昏庸无能,而秦王励精图治,这才是最大的不同。

两人思考着蒙戈的问题,不知不觉之中蒙戈都已经走远了,夏侯兰反应过来的时候,差点就找不到蒙戈了,夏侯兰急忙喊道:“等等我,将军,咱们现在去哪啊?”

“问那么多干什么,跟着我就是了!”今天蒙戈出来的时候也没想好具体要去什么地方,逛了逛长安的大街,任务已经完成了,他还真没想好现在该去什么地方。

蒙戈就这么随意的在街上乱逛,来了长安这么久了,蒙戈还真没好好看过这里,今天正好有机会,看看也不错,此时的长安还是挺繁华的,街上卖各种东西的人都有,各种叫卖声不绝于耳。

“老板,这个怎么卖?”蒙戈随意的走到一家小店里,这家小店是卖各种小东西的,他看中了一对玉,成色貌似还不错,最重要的是打造的颇为精致,是一对蝴蝶的造型,看起来倒是蛮好看的样子。

“哦,不贵,就一贯,不是我说这对玉的成色绝对值这个价,客官您可真识货!”那小店老板脸上的笑容堆了起来,卖力的推销起自己的玉佩来,蒙戈拿起玉佩看了看,无奈的摇摇头。

看来这老板不识货啊,这上好的玉居然才卖这点价钱,一贯钱也就是一千钱,如果交给识货的人,这对玉蝴蝶绝对不止这点价钱,虽然蒙戈不精通这个,但是眼力价还是有一点的,暂且不谈玉的成色,就单单冲这对玉蝴蝶精致的做工,就不止这个价,何况这对玉蝴蝶手感温润,纹理清晰,应该是上等的玉才是。

不过既然这位老板不识货,蒙戈也犯不着给自己找不痛快,“一贯钱,行,我买了,老板你收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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