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津屋设立(1 / 2)

加入书签

第二个前来拜见的,是从四曰市町来的商人。我本来不打算亲自接见,但是他的名字却让我吃了一惊。

“他自称是三井高安?是个商人?”

“是。”山内康丰低头禀报,“作为商人,原本是不适合打扰主公的。但是他奉上了五百贯的献金,所以一丰殿下让臣下通报一声。”

“那么,让他在会见室等候吧,我一会就到。”我同意了。

山内康丰领命而去。我却陷入了思索。

三井高安,如果没有重名的话,此人应该是后世三井财阀的兴业之祖。三井家原本出自藤原家,初祖藤原信正,是藤原道长四男藤原长宗的五代孙,因为定居于近江三井村,所以就以三井作为苗字。后来传到第十五代三井乘定,过继了佐佐木六郎高久作为养嗣子,此人就是三井高安的曾祖父。而乘定的实子定条一系则没落了两代,到曾孙虎高时,娶藤堂村藤堂忠高之女为妻,继承了藤堂家,生下了伊势津藩之祖藤堂高虎。这个时候,本家三井家倒没落了,于是高安之子高俊抛弃了武士的身份,成为伊势松阪的商人,建立了著名的越后屋。

但是,此刻三井家应该还在鲢江城才对。这座城由三井高久筑起,一直是三井家的居城。六角家灭亡后,六角义贤父子就寄居在此城里,直到1573年招来信长的攻击。在破城之后,三井高俊才来到了伊势国……

怀着这个疑惑,我接见了三井高安。

见到我进来,他深深的俯下身去:“在下三井高安,拜见吉良城主。”

“你是武士么?”听到他自称“在下”,我这样问道。

这个时代,自称可不是随便用的。士农工商,以公家、武士为首,“在下”是武士的自称,农民的自称是“小人”,而如果是工匠和商人这样的町众,应该自称“鄙人”才是。

“是。城主明鉴,在下是近江三井家的人。”

“不是家主吗?”我奇怪的问。根据现代三井家的家谱记载,他应该是三井家的家主来着。

“回城主,当代家主乃是鲢江城主鲢江三井为定,在下乃是三井家庶流出身……”

哦,我说呢,嫡系的哪会做商人啊。而且,真要是嫡系,那么他就应该是鲢江城主了,而鲢江城破之时,估计就难以逃出来了吧!

“这样啊,”我点了点头,“那么三井殿下此番献上厚礼,所为何事?”

“在下是受四曰市宿町商人众委托,前来请城主护佑宿町的,”三井高安再次施礼,“宿町向来由海山城维持治安。前次城主攻陷了海山城,却没有留下兵力,所以宿町目前一片混乱……在下恳请城主派人管理,近万町众必会同感大德!”

“怎么,千种家没有派人吗?”我惊异的问道。

“听说千种家目前兵力不足……而且,也没有奉行敢来四曰市宿町任职。”三井高安回答。

好吧!我承认,隔一段时间就去拜访一趟,的确给了他们很大的压力。虽然我严令不得伤害町中奉行,但是反抗的话就死定了。而且,被捉的过程中总免不了受些苦头,回去还要接受主家的惩罚……这的确是一件苦差事。

同样的,我也不喜欢派人管理。派人的话,周围那么多敌对豪族,要抵挡他们的攻击,人数肯定不能太少。而分兵和防守这两件事,以我现在的兵力和个人的习惯来说,都是不适合的。

“难道你们没有想过自治吗?像堺町、宇治山田町那样?”我询问道。

“城主太高看我们了……那些町的财力巨大,能够和各方通过协议来维持友好关系,而且组建有一定规模的护卫军势,不是四曰市宿町可以比的……即使那样,他们也要依附于某个大势力才行。”

“这倒是。”我点了点头。堺町依靠三好家和本愿寺,宇治山田依靠北畠家和伊势神宫。

“所以在下受町中诸位的委托,前来向城主求助……”三井高安犹豫了一下,接着说了下去,“在下惶恐,说句冒犯的话……听说城主在津岛有好几家部屋,想必能够更加体谅我等的处境吧。”

“我不能派人进驻,”思考了一番之后,我回绝了他的要求,“我方是外来势力,目前与四曰市宿町周边的豪族都处于敌对。如果进驻,必会遭到不断的攻击和搔扰,自身疲于应付不说,也对宿町不利啊!”

“但是宿町目前的状况……无论如何,拜托城主了!”听到我的回答,他连忙伏地请求。

“我不是说了吗?你们可以自治。”

“但是宿町财力低微……”

“你见过路边佛像下的贡品没有?”我打断了他,问了一个看似不相关的话题。

“回城主,见过。”他抬起头,面露疑惑。

“如果你已经饥肠辘辘了,会不会取贡品来食用啊?”

“……如果是救命,大概神佛也会原谅的。但是在下会留下一点东西,代替贡品奉在佛前。”他思考了一下,这样回答说。

“如果佛像不是在路边,而是在寺庙里,周围还有其他人呢?”我又问道。

“那么在下无论如何不会作这种事。”他回答。

“四曰市宿町就是这样,周围势力众多,反而没人敢随便动手,否则就会成为众矢之的,我吉良家也会攻击他。所以,尽管自治吧,只需要维持治安就可以了,不用担心周边豪族。”我说道。

“城主大仁大义,我四曰市宿町近万町众同感大德!”三井高安向我大礼参拜,“但是,在下斗胆,想请问城主,难道不想统治宿町吗?不需要宿町为城主服务吗?”

我笑了笑,这就是代沟了。

以这个时代的观念,领主对领地的领民可以随意处置,不用担负什么义务。有领土的话,先占领了搜刮一番再说,至于是否能够为他们做些什么,根本就不在考虑之内。

但是我却认为,两者之间应该是一种契约关系,而且要有起码的公平。领民为领主服务,应该领取报酬,而领主由领民供养,应该提供保护。所以如果没有把握,或者觉得不合算,我就不会去随便占领某块地盘。而动员预备时,我都会给予一点赏赐;抢劫港口,也只针对反抗者,不会伤及无辜町众。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