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给你光明正大偷看我的权利(1 / 2)
<!--章节内容开始--> 提起楼临霜,原本就黑着脸的更黑了,声音沉的像男低音。
“两千字?”
“总裁……”
“滚出去!”
宇睿一脸懵逼,楼临霜不应该是他的软肋吗?现在这反应是几个意思?
一个可怕的想法忽然衍生,不会是夫妻两吵架了?
那自己这不是找死吗!
“总裁……那我先出去了,有事直接叫我!”宇睿毕恭毕敬的说着,脚步慢慢向门外挪去。
两千字就两千字吧!只能怪自己作死了!
.....
楼临霜去林家看完自己的母亲后,就直接走路回去了,忽然想起自己好像很久没有一个人走路了,自从留学回来后,她就都没有在家中走过多少路了,今天恰巧有机会,于是她直接脱开了高跟鞋踩着海边的路走。凉凉的习风吹过,只有前所未有的舒心感。
走了很长一段路以后,天色已经渐昏,夕阳染红了半边的天,像是披了一块艳色的披肩。
上帝一定很美,楼临霜坐在海边的浮石上,小脸往上仰,眯着脸体会这难得的落日余晖,心里想着,她一直都觉得,上帝就个爱美的姑娘,把织女圈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没日没夜的让织女为她织好看的衣裳。
楼临霜忽然觉得自己有点儿羡慕小王子了。
他每天可以看44次的落日,只需要轻轻的挪下凳子。
楼临霜赤脚站起来,疯狂的朝拍着浪花的大海呼喊,“啊!!小王子!我好羡慕你!”
其实,羡慕的原因,更多是因为小王子从始至终都没有变过童心,但是这些都是在这个社会上难得的,可以说几乎没有。
心情好转后,楼临霜再踩起自己的高跟鞋继续走路,前面有一个男士装商场,她决定去给安御宸买一条领带,毕竟现在还是需要自己去好好经营这个婚姻的。
在进商场之前,她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自己会遇到那个人,更不会想到,昔日的好友,竟会反目成仇。
挑了许久,楼临霜才决定买一条暗黑色的领带,这与安御宸的气质比较符合,她满意的看着那条领带,为自己的眼光赞赏,安御宸肯定不会再生气了。
想到此她就觉得很高兴。
拿完领带后,楼临霜就直接去前台结账了,但是因为没有穿习惯高跟鞋,所以在路上的时候不小心崴了下脚,“啊!”她惊呼一声,马上就要倒地了,一只大手及时在她身后拉住了她,才让她免于摔倒的灾难。
虚惊一场。
楼临霜起来后,抬头微笑着朝他笑道,“谢谢!”
但是下一秒,这句话就这样凝固在嘴角,笑容也僵硬在嘴角。
“临霜!”拉住楼临霜的人,俊美的脸上尽是惊喜,他万万没想到自己会在这里遇上楼临霜,毕竟,楼临霜当初离开时他还不知道,找了很久,也等了很久,但就是一直都没有看到过,这让他觉得很失败,后来听说她回中国了,这才在学业结束后找来。但是中国那么大,所以能找到楼临霜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谢谢。”楼临霜还是很快就调整好了自己的状态,得体的道谢,迅速从他的手中抽出自己的手。
“临霜,你怎么了?你不记得我了吗?我是岩元。”岩元,就是当初那个把临霜逼的无处逃的人,她怎么会忘记?
但是此时,与岩元一并来的,还有这个脸色苍白的女孩,瘦小的脸颊苍白的像是没吃饭低血糖。
她是何清之,楼临霜怎么会忘记。
“好久不见,清之。”
“霜儿,好久不见。”何清之也和楼临霜打招呼,但却刻意梳离了些与岩元的距离,楼临霜只是敛眸。
与楼临霜的坦然相比,何清之僵硬多了,毕竟是曾经的好友,她在看到若曦的时候,就在一瞬间想起了何清之,但是却无比失望。
可她知道,其实何清之也并没有做错是不是,在她被众人污蔑唾弃之时,她只是没有勇气与她站同一个战线而已,但是这是她的选择·,即使曾经是闺蜜,她也没法为她的选择做决定。
可此刻故作镇定的何清之,并不是因为临霜心里所想的,她只是害怕,害怕自己的事情会被楼临霜发现。
但是现在的疏远,说明已经回不去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