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 人生的歌(1 / 2)
陶成来到市里已经将近晚上,随便找了家酒店住下,找了家比较有古早味的饭店吃了一下,就在这迷离的街头走着。台湾路,在以前可是客商云集,人来人往,但现在却成了一些卖衣服的所在。
台湾路的东段是仿照英国“麦加顿”式建筑的骑楼店面,上楼下廊,富有“西欧风情”;中段是典型的中西合璧式建筑,具有“南洋风格”;西段是闽南特色民居,呈现一派隋唐“活化石”建筑的“中原风韵”,真让人难分南北中外。
走在街上,可以看到一个个老字号招牌,“至人药房各色洋货”、“有大道华洋杂货”、“洛阳楼”、“黄合德中外靴鞋”、“万圆钱庄”……,从一个个招牌上可以看到中国明清时期的繁华。可惜的是现在这些古街都已经被拆的只剩下几条小巷了,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城市的悲哀。
看着四周熟悉的红砖墙,踏着这石板路,昔曰的繁华有若梦幻一般。
社会是不断进步的,有些东西注定会被历史的车辙碾过,而飘渺无踪。现在很多人都在说中华民族必须有自己的服饰,而汉服就是中华民族的服装,虽说可以用服装来凝聚民族的热血和情感,但却不知中华泱泱大国几千年,历经无数朝代,不说远古之时的夏、商、周,还是上古之时的秦汉三国,或者是中古的两晋隋唐,还是宋明,哪朝哪代没有自己的服装。
街上的霓虹灯闪烁着光亮,人潮如织,小吃店里坐满了人群,烧烤摊一个接着一个,三三两两的在那划拳喝酒、惬意的聊天。陶成看了不由笑笑,多年的生活,已然使他的姓格如化石般的古老,或许这是酿酒师和他本身的毛病。他本身就不是个很喜欢说话的人,他更向往在僻静的所在安静的看着,所以他才会想着自己开一个酒庄,自己打理酒庄注定要远离喧闹的人群和繁华的都市。
来到乐浪这边,看着如梦般的山村,第一眼他就喜欢上了这个地方,这是他留下来帮他酿酒的原因之一,另一个原因他就是想看看自己是不是也能酿出他所酿的那种美酒。
身在这喧闹的街头,他忽然觉得自己好像和这个繁华的都市格格不入,也不知道为什么。漫无目的的走着,不知不觉间来到一处所在,红玫瑰酒吧。
陶成看了一下,走了进去,里面的人很多,或者三五个人,或者两三个围在桌子旁喝着酒,一边喝着一边听着角落舞台传来的歌声。
灯光闪烁,撩动人心头的激情,陶成来到吧台,找了个位置坐下。
“要喝点什么?”陶成一进来,阿良就看到了,不过阿良对他可没什么好感。
陶成瞄了阿良一眼,口说道:“随便。”
没一会,阿良就给他递来了一杯酒,陶成拿过酒杯,啜了一口,酒入肚中,如一股冰流直下腹中,瞬间化作一股烈火在腹中燃烧起来,片刻之后又回复如初,让人全身到脚有一种畅快淋漓的感觉,犹如冰火两重天一般。
回味过来,陶成看着手中的酒,对着一旁一脸玩味的阿良问道:“这是什么酒?”
“我新调的鸡尾酒,情人吻,味道怎么样?”阿良一脸戏谑的问道。
“不怎么样。”陶成乜了他一眼,回道。
阿良看了他一眼,也不管他,忙自己的事情去了。
陶成游目四看,现在正是酒吧最热闹的时候,一大堆人划拳喝酒、摇骰子,好不热闹。瞄了一下,却见角落边有一个女人自己在那边浅浅的喝着酒,一头利落的短发,一身紫色的长裙,长的不是很漂亮。看来又是一个寂寞的女人,陶成在心里给这女人下着定义。瞄了一眼,就又转头往旁边看去,却忽然看到那女人往酒吧边的舞台上走了过去。
何诗韵最近很沮丧、很受伤,今天就是特地撇开一群好姐妹,自己出来发泄一下。舞台的灯光照在她的脸上,那未施半点粉末的容颜竟有点惊世骇俗的味道。
她跟后面的乐队说了一声,继而音乐响起,只听她念到:
“假使你问我人生为着啥,我会讲为三顿为生活甲为将来,但是看别人的脸色配合别人的心晟,这是唯一的条件。
有人认为这是为生活,嘛有人认为这是一种拖磨,因为已经很久不知影笑容生做按怎,开始怀疑故事中的主角到底甘是我,因为你嘛知影咱拢是为别人在活。”
虽然这几年陶成都不怎么在台湾,但也知道这是黄乙玲的《人生的歌》。口白念完,歌曲从她口中唱出,他心中莫名的一颤,那是一种心动的感觉。
“爱唱一首歌,一首有头无尾的歌有时快乐有时悲伤,有时只剩孤单爱像一首歌,纪录咱的心晟甲生活有时清醒有时怀疑,人生到底为着啥回过头去看熊熊才知影,咱的舞台爱用青春来换回过头去看人生过未一半,煞不知如何来唱这条歌这首歌唱啊唱未煞,往事一幕幕亲像电影有时阵为着渡生活,就爱配合别人心晟这首歌唱甲心拢破一字一句拢是拖磨因为没人知我的心有多痛。”
听着他唱歌,陶成的心莫名的一阵阵颤动,这个女人长的不是很漂亮,但她唱歌哀怨的神情,却让人有一种让人忍不住拥在怀中,好好爱怜的冲动。
看着舞台上的女人,他一口将杯中的酒喝干,把酒杯往柜台一放,就要走上前去,冷不防一只手被阿良紧紧抓住。
“干什么?”阿良抓住他的手问道。
“管你什么事?”陶成看着阿良抓着他的手,很火大的说,要知道时间就是老婆,一眨眼可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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