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第23章 无名氏之墓(1 / 2)
“我想知道,你大哥与知县魏文秋的关系到底如何?”
整个阳谷县几乎人尽皆知,西门庆与知县大人亲如兄弟,但为什么西门庆死后,魏文秋无动于衷呢?甚至任由冯大为所欲为,鸠占鹊巢的霸占了西门家的财产,这件事梵羽一直心存疑惑,他必须弄明白。
西门如兰道:“魏大人在此地为官好多年了,我离开家以前一直都是我们家的座上宾,我大哥与他的关系想来是很好的。”
“既然如此,那就只有一种解释了。”
梵羽分析道:“如果我所料不差的话,名义上霸占你们家财产的人是冯大,而实际的操控人却是魏文秋。”
西门如兰惊道:“你的意思是,魏大人为图谋我家的财产,指使冯大设计杀害我大哥?”
梵羽翻了个白眼,道:“事情还不至于那么复杂,肯定是冯大杀害你大哥的事情东窗事发,他为了自保,把你们家的财产拱手让予魏文秋,两人达成了某种协议,冯大帮魏文秋打理财产,魏文秋保冯大人身安全。”
“这样的话,岂不是说咱们报仇无望了?”
西门如兰沉默了,她知道梵羽所说的可能性很大,但却无可奈何,有道是“自古民不与官斗”,何况她还拖家带口,鲁莽行事只能牵连家人。
不过,连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不知不觉中她的口吻换成了“咱们”,虽只是两字的变化,但里面的含义却相差十万八千里。
梵羽笑道:“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天下熙熙,皆为利来。既然魏知县能接受冯大的献纳而不追究他的责任,同样的道理,只要咱们筹码足够重,我想他不会介意再一脚把冯大踹开的。”
“可是,咱们现在什么筹码都没有……”西门如兰神色黯然,非但没有筹码,甚至于她家连锅都揭不开了。
梵羽盯着她道:“谁说咱们没有筹码?你不就是么?”
西门如兰一愣,不明白他话中的意思,只听梵羽又道:“依照大宋律法;‘父母已亡,儿女分产,女合得男之半’,所以你们家的产业不是你大哥一个人的,还有你的一份。”
“况且你大哥虽亡,尚有金哥这个儿子,他是你大哥财产的唯一继承人。退一万步讲,如果别人不认可金哥,你大哥这一脉算是绝户了,其财产所有权理应归你所有。”
“所以,于理于法来讲,冯大不是霸占了你们家的财产,而是霸占了你的财产!”
西门如兰被绕糊涂了,她在无聊之余也读了不少书,但大多是关于诗词歌赋的,至于律法类枯燥无味的书籍则是一本都没有看过,故而对于财产继承权这类问题知道的还不如梵羽多。
“那是不是说,我们现在通过打官司,就能把财产夺回来了?”西门如兰眼前一亮。
她对于自家巨额财产并不在意,但与其落在冯大这种小人手中,倒不如物归原主,由自己来支配,这样也能解了自家的燃眉之急。
梵羽叹道:“从理论上说是这样的,但是现在知县魏文秋与冯大沆瀣一气,我们想要夺回来,恐怕不是那么容易。”
西门如兰听了倒也不以为意,相对于这些身外之物,她更关心为兄报仇的事情,因此道:“能不能夺回家产并不重要,怎么样才能让冯大伏法受诛呢?”
梵羽看着她道:“如果报仇与夺回家产只能二选一,你会怎么选择?”
西门如兰不假思索,斩钉截铁道:“报仇!”
“这样的话就容易办了,我写一张状子,你去县衙递上去,然后就等着冯大伏法受诛吧。”梵羽自信满满的说道。
西门如兰听了,露出将信将疑的神情,道:“就这么简单?”
“就是这么简单,不过在这之前,我要清楚的知道,你们家在阳谷县有多少产业?”梵羽一边说着,一边在心里计较着接下来的计划。
“我对这些不太感兴趣,所以一直都由哥哥打理,我偶尔也会参与,具体项目不太清楚,但是家里的产业我是知道的,除了我与大哥所住的庄院以外,还有狮子楼酒楼、迎客赌坊、回春堂药店……”
梵羽向火盆中添加着木炭,心里却是越听越惊,难怪在阳谷县只有西门庆一人敢称作“大官人”了,西门家的产业涉及酒楼、赌坊、药店、妓院、粮店等等。
并且每处产业规模都很宏大,狮子楼是阳谷县最大的酒楼,回春堂是阳谷县最大的药店,迎客坊是阳谷县最大的赌坊……
这放到后世,简直就是一个家族大财团,其一举一动都影响着这个地区的经济发展,也难怪冯大和魏文秋都打起了他的主意,实在是因为这块蛋糕太大了,诱使人铤而走险,走上犯罪之路。
“这么大一块蛋糕,就这样便宜别人了,实在是不甘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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