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第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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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罗兵看上去不像是个温柔的人,因为在软趴趴的黑发年轻人落入他怀中的第一时间,他就将人直接甩麻袋似的甩上了自己宽阔的肩膀上,让黑发年轻人折叠成两半挂着,塔罗兵一只手举起来固定在他的腰间,那高大魁梧的身体动了动随即走动了两步,当他走出阴暗处,那张英气逼人且冰冻三尺的脸暴露在昏暗的光线中时,坐在桌边的宫廷乐手仰着头盯着男人怔愣半晌,随即尴尬地低下头摸了摸鼻子。

“做什么,”塔罗兵面无表情地说,“我又没怪你,虽然你给他喝了那种东西。”

“……把药剂灌进他的身体里才能彻查出圣力出现的真正原因,这不是我们一开始说好的计划么,你为什么要怪我?……还有什么叫‘那种东西’,说得多下流似的,就是普通的凝血药剂而已。”阿斯莫德无奈地说。

凝血药剂,其实就是将制药人的魔力灌入药剂本身,当药物进入另外一个人的体内的时候,药剂生效,魔力将会对接受药剂的人产生标记作用,紧接着这药剂就能像X射线似的将此人体内的血液成分以及器官情况等信息一丝不苟地通过药剂中的魔力传递给制药人。

原本男人是想用自己的魔力来亲自制造凝血药剂的。

无奈的是,他的力量虽然强大,但是协调性很低,并不适合用来做凝血药剂——所在再三踌躇后,虽然不情愿,出于安全考虑最后他还是做出了让步——凝血药剂是他看着阿斯莫德制造的,但是这并不妨碍当他远远地看着黑发年轻人毫无戒备地将那些加了料的酒喝下时心中怒火在蠢蠢欲动。

这会儿,一想到有其他人的魔力在黑发年轻人的体内四处游走,再加上那来源莫名其妙的圣力,男人只觉得自己的肩头上像是扛了一个大型垃圾回收站似的,不由得皱起眉,连带着语气也变得不那么妙:“如果只是普通的凝血药剂,你做出这副心虚的模样给谁看?”

阿斯莫德:“……”

我哪里有心虚。

宫廷乐手想了想,心中叹息他家陛下那“我不高兴你们谁也别想高兴”的臭毛病果然是百年不变。

而此时,没等坐在桌边拎着一把酒壶的宫廷乐手回答自己的问题,塔罗兵的手就着搭在黑发年轻人腰上的姿态随便摸了两把,隔着衣服传来的不正常温度让他的眉皱得更紧了些:“我不记得凝血药剂会出现这种效果的副作用。”

“……我的魔力。”阿斯莫德含蓄地提醒。

男人停顿了片刻,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似的脸上放空了几秒,随即道:“淫.魔。”

阿斯莫德欣然接受了这个放在人间大概算是人身攻击的评价。

而这个时候,挂在男人肩膀上的黑发年轻人大概是因为被顶到了胃部,这会儿无意识地发出了一声不舒服的闷哼——那声音很小,但是音量却足够让在场的所有人听清,宫廷乐手给自己倒酒的动作顿了顿,抬起头,却发现眼前这像是一座小山似的横在自己面前的塔罗兵却始终面无表情,无动于衷。

“陛下,其实有句话我不知道是不是应该说——”

“不应该。”

“……”

在如今所有地狱人民婚配自由民风彪悍床伴多多的情况下,身为地狱领袖的您英俊潇洒高大威武腰缠万贯寿与天齐结果还是被一而再再而三的拒绝,其实除了您说的“这家伙不识货”这理由之外,不是没有其他原因的。

说到泡妞,可能连玛门那个小鬼都比他老爸强——可惜放眼地狱只要是个雌性就会想要跟路西法上床这个民风很容易让人双眼被蒙蔽从而导致看不清事实真相。

阿斯莫德将没能说完的一大堆话老老实实地吞回了肚子里,同情地看了眼挂在男人肩膀上那个不省人事、同时因为药物的副作用此时苍白的双颊上沾染上一丝不正常的红晕的黑发年轻人——他双眼紧闭张开口大口呼吸,很显然是因为身体对药物出现了反应,以及这会儿这样的姿势确实不怎么利于自由呼吸。

阿斯莫德:“……陛下,个人建议,有时候你可能需要学学怜香惜玉。”

路西法:“他又不是玉。”

阿斯莫德:“……”

这个回答好像有点无懈可击。

于是,众目睽睽之下,宫廷乐手老老实实地在高大健壮的塔罗兵面前闭上了嘴,并用十分的虔诚的目光目送半路闯入酒吧以蛮横姿势将黑发年轻人扛走的高大男人。

“——老板,再来一壶酒,听说今日特供是白葡萄酒?”

……

三十分钟后。

黑发公爵宫殿,地点,卧室。

没有灯当然也没有谁点燃蜡烛,当黄昏降临,夜幕来临之前,屋内的一切都侵染在透过落地窗射入的金黄色昏暗光线之中……周围安静得可怕,而站在落地窗边的男人半个身子隐藏在阴影之中,始终背对着身后那巨大的四柱床。

在他的身边有一张小小的茶几,茶几上摆着一副显然是刚刚脱下来的被擦得干干净净的金属盔甲,属于塔罗兵“死神”的头盔就端端正正地被放在这副盔甲的正上方——而站在它身边的男人□□着上半身,大方地将身上结实分布美好的肌肉暴露出来,在他的背后,一道大概是用镰刀之类利器制造出的疤痕唯一且狰狞。

他纹丝不动。

远远看去,大概真的会有人以为这只是装饰华丽复古的房间中一座雕刻完美的雕像。

风吹过时,卷起庭院里还未来得及扫去的雪花打在落地窗上发出好听的“刷刷”轻微声响,而此时此刻,男人那双红色的瞳眸正仿佛出神地望着窗外花园墙角里冒出来的那一簇白色的野花……现在这些野花有了名字,不知道为什么,住在这里的人给这种不起眼、味道也不怎么香的野花起名为“爱丽丝”——

爱丽丝。

男人依稀记得,他还在天上的时候曾经也看过一种名叫“爱丽丝”的花。

当然比这种白色的小野花要漂亮许多,也是白色的,花盛开的时候,每一朵都有碗口那么大——那种花只在第四天太阳天(Mahanon)生存,在其他的地方都是看不到的。花开在第四天,在伊甸园的附近那片中央草坪上,草坪上种着一棵参天大树,树是苹果树,树梢上缠绕着葡萄藤——秋天的时候,当这种名为“爱丽丝”的花开放时,红彤彤的苹果和紫色的葡萄挂得满树都是,天气好的话,就会有路过的天使到树梢上去坐一会儿。

那个时候他还不是地狱的君主,他拥有上帝亲手赐予的名字,是天国副君,当有人告诉他因为这种爱丽丝的花太有名以至于种出这种花的那个明显拥有男性外表的花匠也被别人戏称为“爱丽丝”的时候,他并没有将之放在心上,只是让人把那种花带到第七天原动天(Arabot)他的寝宫里看了个新鲜,觉得还不错就找了个古董花瓶插在了床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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