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庭审(1 / 2)
乔天行战兢兢坐回了台上……
按照《帝国刑事诉话条例》,刑事案件公诉为主,自诉为辅,在《第一审》中,规定了“公诉”和“自诉”两章,将奸非罪,和诱罪,妨害安全、信用、名誉及秘密罪,窃盗及强盗罪,诈欺取财罪,侵占罪,毁弃损坏罪等列入“私诉”范围。
而郑氏被灭门案这等惨案,自然是安诉,所谓公诉,便是巡捕系统,立案,提交各级检察院、检察司、检察分司入禀大理院下属的各级审判庭。不管是民事诉话还是刑事诉话,被告者都有请话师代为辩护的权利,民事诉话中,起诉人和被告者也都可申请指定辩护,即各级法务院为其指派话师。
不过现今就算南国,各级检察系统和话师系统尚不完备,就更莫说江北了,而且国人打官司,习惯就是自己去大堂鸣冤,所以很多时候,就算极严重的罪行,也都在采取私诉的方式,起诉人通常又是证人,这和情况现阶段下不可避免,只能一步步规范化。
所以,在《帝国刑事诉讼条例》下又专门有《刑事诉讼临时约法》,规定了现时条件下“私诉”及无讼师在场审判之合法性,更明确规定,《临时约法》有效期十年,十年后《临时约法》将会被废除,届时不契合帝国法典精神之诉讼、审判,将会被视为违法。如此一来保证了过渡期的平稳,又不会令人觉得原来帝国刑法只是一纸不切实际的空文,而有了明确的时间界限更可以加快推动帝国可法制度的改革,可谓一石三鸟。
要说最困难的就是话师系统的完善,现今帝国只有两座法学院,一在广州,一在金陵,还有就是正筹备中的北京大学法学院,但法学院结业学员莫不以进入按察、监察、检察甚至巡捕及州府衙门等公职系统为荣谁也不会去做前朝名声极为不好的话师讼棍。
现今讼师系统考试,也只能将题目放的极为简单,只要能熟悉本朝讼律法典的,大部分就能获得通过,所以多为自学成才之辈甚至产生了倾家荡产买来本朝各法律条文死记硬背的穷秀才群体,这也算是本朝特色了。不过新生事物,总会从稚嫩慢慢走向成熟。
现今郑氏显然就属于《临时约法》中的私诉。
乔天行接过郑氏的状子,心里正打鼓突又见郑氏跪倒大堂上磕头,悲声道:“请大老爷为民女作主申冤!”
乔天行急忙叫巡捕将其扶起,温言道:“新朝律法,无需跪拜。
郑氏只是抹泪,想起惨死的亲人,悲泣不止。
在乔天行看状子的同时,热河巡捕厅厅长谢歪阳、热河检察院司检长赵慧能、热河东路宣慰使高老爷依次进了大堂,都是叶昭遣人请来的:谢厅长、赵司检、高千户各个心中忐忑,来给叶昭磕头,叶昭并不怎么理会他们。
三人远远坐在一张长椅上,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能看到对方眼中的惊怖。
在乔天行令法务巡捕前去传召郑三子等一干疑凶时,热河巡抚谄钟麟、布政使汪敬有也匆匆赶到,自是得了皇上驾临按察院听审的信儿。
谄钟麟和汪敬有磕头时,叶昭也只淡淡嗯了一声。
谄钟麟既惭且愧,郑家的案子他略有耳闻,前几日遣了人去探查,尚未收到回报。他也知道围场放垦,汪敬有在暗中敛财,但在这热河,汪敬有与地方上关系千丝万缕,热河下层官吏,更多是汪敬有旧部,没有汪敬有,他的政令根本就难以通达,在与汪敬有的较量中,可说步步艰辛。
汪敬有也找了个座位坐下,目光闪烁,看不出他心里在想什么。
不一会儿,郑三子等人也陆续进了大堂,其中数人可说是被押来的,自是闻听这案子惊动了皇上准备潜逃,但神机营早就将民团大院团团包围,整个民团都被下了枪械。
涉案二十三人,有十一人在乡下,其余十二人被悉数带到。
在京城和一些省份出现宣慰使欺压良民的案件后,皇家军事委员会颁布了条例,各处民团,戈小为民兵,受地方监管,不必再经由军事法庭裁决,各省册封之宣慰使,由本省巡抚节制。
同时按照帝国刚刚颁布的征兵法,将会建立后备军制度,后备军包括退役皇家士兵、民兵等等,按行省组建,配备一定数量的训练武器,配备一定数量的现役皇家军人做军官骨干,每年进行一次组织整顿和人员调整,并建有训练场所,每年农闲季节进行军事训练。
这也是逐步整顿各地宣慰使将民兵系统国家化的举措。
郑三子满脸横肉,一看便知道不是好相与,到了堂上,竟然眼露凶光的瞪着郑氏,骂道:“小娘们,早知道你个臭货是祸胎,没宰了你,莫老子倒霉!”
乔天行问他,他对杀人霸田等事供认不讳,只说是自己看中了郑氏家良田,欺瞒官家,移花接木拿到了那一片田地的田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