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三章 作如是观(中)(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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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南浔镇’附近,有一县,名‘归安县’。

这归安县的知县之前的一位不是现今的这位,之前那位,名‘吴之荣’,此人祖籍‘江西抚州’,旗下人,自顺治七年任归安知县。此

吴之荣此人一贯善于钻营,贪赃枉法,为达目的从来不择手段,心狠手辣。

据说,一次他得知浙江两位督粮道中,进京押漕的不是‘李廷枢’,而是另外一个满族出身的督粮道,为讨好这位督粮道,他送去大礼,给李廷枢送去的却是一个象征性的礼物。

李廷枢绝非良善可欺之辈,听说后勃然大怒,着人搜罗吴之荣的罪状,准备上告揭发,未想吴之荣在归安县门目很多,得知此事,也派人搜罗李的恶行,准备以牙还牙。

结果事情越闹越大,甚至惊动了远在京师的顺治皇帝,浙江总督、巡抚为替官场遮丑,不顾两人的分头行贿,将二人革职查办,查得李廷枢侵吞钱粮至白银六七万两之巨,吴之荣也有过之而无不及。

按照高层指示,将二人同时治罪,判处绞刑,入狱等待处决,只是李、吴二人神通广大,在狱中托人找关系,花去大把银子,让绞刑一拖再拖,一直拖了六年也没有执行。

二人蹲了六年的监牢,到了顺治十六年,顺治帝大赦天下,两人被赦出狱,但必须追缴赃款,吴之荣出狱后情况不佳,不仅丢了官职,被追缴的八万两银子就够他招架。

幸好当时的‘刑厅书办’施鲸伯,在吴之荣任归安知县时,任粮书,为吴所宠信,施鲸伯为感谢吴之荣的知遇之恩,就以百姓名义,声称愿意为吴之荣捐输,说只要吴赴湖州,赃款即可还清。

清初,朝廷规定,遇有国家庆典、筹集军饷、皇帝巡幸、工程建设等浩繁开支,准许巨商富民捐款报效,其实是政府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而采取的勒索苛派手段。

湖州府推官‘李焕’为施鲸伯大言欺骗,笃信不疑,就向督抚申请允准吴之荣赴湖州,督抚也贪银两,默然放行。

吴之荣在湖州几年,打着捐输的名义,诈得赃款数十万,这笔钱在还了脏款后,剩下来的钱也足够吴之荣过一辈子,只是计划总是赶不上临时的变动。

吴之荣取得这么多的钱财,早已落入有心人的眼中,他不想一次外出就遭到了绑架,一身身家被收刮走,让他想死的心也有了,从大富大贵,到一无所有,这种近乎绝望的心态,可不是常人能够受得了的。

无奈之下,吴之荣来到了南浔镇,这镇上多是富户,吴之荣挨家挨户前去讨银两,说是凑点回家的盘川,但得到的结果让他很是心恨与无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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