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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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忆很清楚,东方不败其实并不在乎他自己是不是一部小说中的人物,是被人创造出来的又如何?他一生敢爱敢恨,敢作敢为,他一生随心所欲,诸事全凭心意,这些可都不是假的。他活着,活得就是自我。

东方不败所不能接受的,仅仅是因为他所要竭力隐藏的秘密被别人知道了,甚至,原来他的秘密像一个笑话一样,竟是世人皆知的。他觉得难堪,他觉得忍无可忍。他的骄傲不允许他被人肆意评论。

不知道东方不败会不会去香港找金老爷子算账,九十多岁的老爷子可禁不起吓的……一时间,简忆仿佛想了很多东西,又仿佛什么都没有想。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在大脑反应过来之前,他已经抓住了东方不败的手,开始带着他往外跑去。

“这……这……”李子木眨了眨眼睛,这一闭眼一睁眼的功夫,他就只能看到简忆和他化妆师的背影了。刚刚那短短十几秒的时间里,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李子木总觉得自己好像无意间错过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恭喜你,孩子你命大福大,错过了教主大人的银针啊!】

凤镜夜推了推眼镜,岔开话题,说:“李子木是么?能请你帮我一个忙吗,可以给我们准备一个小笼子吗?我们刚刚捡到了一只狸猫。”确切地说,是小雍正捡到的。

小雍正特别喜欢小狗狗,他当年还是皇帝的时候,还亲自给自己养的小狗设计了衣服。这待遇,估计他那些女人里面都没有几个能有的。可是小狗需要遛啊,他们如今都跟着简忆到处跑,哪有时间养狗呢?再加上,小雍正喜欢的是类似于京巴这样的小狗狗,可是简忆等几人普遍喜欢的都是大狗狗——虽然他们意见也没有统一,有喜欢小哈金毛等傻二的,也有喜欢马犬黑背等酷炫的——他们嫌弃小狗太爱叫了,于是,小雍正要养小狗狗的要求就被“无情”地拒绝了。

大概是想要养宠物的愿望太强烈了,这次来云南,小雍正竟然捡到了一只狸猫。虽然不是小雍正一直心心念念想要的狗,可是猫猫也很可爱呢。这只狸猫身上大部分的毛都是金黄色的,只肚子上露出一小片白毛,而它尾巴尖上还有一点点灰黑色的毛,看上去十分可爱。最好玩的是,它的眼睛周围也有一圈灰黑色的毛,看上去像一对黑眼圈。这样的狸猫野生得居多,但是小雍正捡到的这只干干净净漂漂亮亮,倒像是家养的。它的胆子还非常小。

作为Nana,既然小雍正都已经把那只狸猫捡回来了,一只圆滚滚的小奶娃娃抱着一只圆滚滚的小狸猫,眼巴巴地看着自己,出于对“孩子”纵容,凤镜夜对于小雍正养着这只狸猫也并无意见。不过,在养之前,凤镜夜决定要先带它去看下宠物医生,别的不说,至少要给猫猫剪下指甲,除下寄生虫,以确保这只猫不会伤到家中的“孩子们”。

李子木是个聪明人,他知道这位经纪人的意思,是让他不要再过问简忆和他化妆师之间的事情了。

简忆拉着东方不败一路狂奔,他觉得自己两辈子都没有跑得这么快过。他因为这么剧烈的运动而踹不上气,但是,他不想停下来,确切地说,他不知道在停下来之后,要对东方不败说些什么。

很多事情,不是当事人,就没有发言的资格。

教主是一个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的人。这样的人,若是真的心理崩溃了,他大概真的能毁掉整个世界吧。

简忆跑得太快了,一时不注意,整个人都被地上的小石子绊了一下,他整个人连带着被他拉着的东方不败都要往前摔倒了。简忆吓出一身冷汗来,只觉得在一瞬间,自己的心脏都跑到嗓子眼了。就在这时,他整个人突然飞了起来……对,就是飞了起来,教主不知道什么时候挣开了他的手,正抓住他的肩膀,带着他飞了起来。

这轻功太太太……太刺激了,饶是简忆胆子大,可现在这种情况,依然让他忍不住啊啊啊地叫了起来——这么高,这么快,只要教主一松手,他简忆就要变成竹门日心乙(简忆两字分开)了啊!或者,还会摔得更碎一点?

云南多山,山上多树,最后停下来的时候,简忆已经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了。教主的落脚点在一棵很高很高的树上,他一松手,简忆根本站都站不稳,只好赶紧抱上了一根树杈子。简忆哆哆嗦嗦地说:“教、教主,下次咱们要飞的时候,你能先给我打个招呼吗?我都还没有心理准备,就让你冷不丁地这么一提,真是要被吓死了……”

教主看了简忆一眼,眼神幽深,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树皮有些粗糙,简忆觉得自己的掌心被磨得有些疼,可是他不能松手,一松手就掉下去了。

简忆不管教主是怎么想的,只管自己不紧不慢地说下去:“死,我是不怕的,我都死过一次了,是车祸。车祸,你知道不?就是两辆车相撞,车头都被撞得一塌糊涂了,那么粗的钢管从我身上穿过去,那可真疼啊,碎玻璃糊了我一脸……要是一下子死了,那也罢了,偏偏老天爷不愿意立刻就收我,我还撑了一段时间……那可真残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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