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百足天虫(2 / 2)

加入书签

就这样,七界不收,流浪多年,最后沦落人间,yin差阳错竟被“此林道人”收服,视为爱宠。

这么一位厉害角se,别说现在的花百夜,就是魔力强胜时也讨不到多少便宜吧。

分尸、嚼烂、生吞、活剥、吓死、玩死、疼死、撞死、自杀,此为九死。

何为一生?

那就只剩一种办法了,就是魔族禁咒。它虽然可以强行冲破封印,却会使施咒者失去所有魔力。

一个魔力尽失的魔,结局可想而知。

没错,花百夜就是云阁之上众灵花口中的魔主三公子——御天。此来人间也是为那件事。

这位三公子,与常人眼中的魔不同,他虽也顽皮、高傲,却心地善良,总想有一天七界可以平等相处,神魔之间不再敌对。

当然,这或许也与他的身世有关,总之,花百夜不是一般的魔类。

但现在他连一般的魔类都不如,因为他已没了选择。

其实,救人还是救己,这是很多人面临危险时需要做出的判断,救人固然伟大,以牺牲自己换取别人的生存,理应得到人们的尊敬,可是救己者又有什么错,自己也有亲人,也有朋友,自己的死也会让他们难过,自己活着也可以创造更大的价值,那为什么还要为了虚名而丢掉自己呢。

救人者,必先救己,方宜救人。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