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7章,对日军事限制(1 / 2)
第1117章,对日军事限制
[更新时间]2012-05-3101:48:00[字数]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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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汉城告破之后,接下来的谈判过程已经变得从速从简许多。
日方代表彻底失去了锐气,而且即便他们签署了前面两项协议,中**队在朝鲜的攻势照样丝毫未减。各方面的压力与日俱增,除了尽可能的答应中国提出的条件之外,他们再也没有其他办法了。[]1908大军阀1117
八月底之前,曰本议和代表团在高度压力之下,与中国外『交』部签署了后两项协议,同时也在装订好的全文协议书上签字。
在后两项协议上,关于军事限制条约着重点名了曰本海军和陆军的发展。
曰本目前所拥有的两支舰队,第一舰队和南清舰队,其中所有超过三千五百吨位的巡洋舰,全部出让给中国。当然,协议签署之前中国方面企图强调用这些战舰充当战利品,可是在曰本据理力争之下,最后改为“出让”,也就是以折旧后的价格抵消战争赔款首期需要支付的两千万美元。
曰本代表团之所以愿意拿帝国海军开刀,一方面是西园寺公望希望借此机会彻底打垮军事派,另外一方面这批庞大的舰队已经成为曰本帝国严重的财政负担。别说在整个中日战争中没有发挥多大的作用,哪怕战后建设恢复还成了一块重大的累赘。
不难想象,就算今天为了武士道的尊严保下这两支舰队,用不了多久曰本大藏省也会把军舰分拆卖掉,换取必要的国库经费,同时减轻“不必要”的财政赤字。
战争已经结束,留着这些军舰完全没有作用,更何况中国真要继续进攻曰本,就算有这两支舰队同样也无济于事。
因此无论是在公在『私』,还是其他种种原因,这两支舰队最终都是要处理掉。与其等到拖累出效果时再处理,还不如在这个时候直接抵消一部分战争赔款。
军事限制条约上,中国反而没有索要曰本的战列舰,而是全部选择清一『『色』』的巡洋舰。
这是吴绍霆在与国x防部海军开会之后做出的决定,因为在他已经预示到,当中国第二代战斗机成功投入量产,笨重迟缓的战列舰必然会惨遭淘汰。更何况一艘战列舰的出让价格可以抵好几艘巡洋舰,巡洋舰的维护费用都比战列舰要少得多。
在历史上的曰本海军部,曾经因为航空母舰和战列舰的发展而爆发过『激』烈的政治x斗争,两大派系为了争取海军经费投入自己意愿的项目上,几乎争的是头破血流。
吴绍霆正是为了防止这种内部分化,因此才以元首的权力来制订了中国海军的发展道路。他决定重点发展舰航空技术,搭配战列巡洋舰和装甲巡洋舰的高机动舰型,组成以巡洋舰护航、空军主要火力打击的海军编队。
从此之后,中国海军将重点发展航空战列舰,毕竟这次从曰本人那里获得军舰,足够支撑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了。不得不说,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确实消耗很大,可一旦获得最终的胜利,一切付出都会得到数倍的回报。
关于这份《军事限制条约》,协议的内容前前后后忙碌了三天时间,才得意最终确认。
因为中国代表要详细等级曰本舰队『交』纳给中国的军舰名称,以及这些军舰能够折算的实际价格。为此还特别聘请德国、美国、瑞士和阿根廷的顾问团,由他们这些第三方来公证这些军舰的价值。不仅如此,为了顾虑曰本海军的情绪,协议附加条款特别规定,军舰只有顺利进入中国海军船坞之后才算『交』货,途中发生任何意外首要追究日方责任。
至于中国方面所选的军舰,到后来基本上没有在乎具体的舰型,只要符合吨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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