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客串(中)(2 / 2)
其中徐晓凤于992年7月至月期间连开4场,曾被列入当时的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还有近期被民誉为不老神话的林志颍,于99年5月6日至9日在这里连开四场演唱会,场场爆满,当年他只有十八岁,这个记录至今无人能够打破。
狗仔们如今就守在这里,找不到冯潇潇没有关系,她开演唱会总要排练,今天是最后一天了,必定将会出现。于是小美人儿悲剧了,她原先以为大陆的娱记已经算是很犀利了,但是没想到跟这里的一比,实在是大巫见小巫,这是她还没有见到美国的,不然恐怕吓得掉头就跑。
问题总是稀奇古怪的,答案总是模棱两可的,明星和狗仔的战争一直是这样在重复。冯潇潇在保镖的保护下终于突围而去,虽然有姜姐做t,但小怪太多,她的dps还不够,只能落荒而逃。
但这对狗仔们来说完全不是问题,明星的模棱两可对他们来说就是肯定、就是默认、就是同意,接下来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人类的想象力是无穷的。比如有的报纸认为冯潇潇是好莱坞电影巨头的私生女,她应该是一个混血儿,只不过西方特征不太明显,只体现在身材上。接下来还把巨头们逐一进行了一番分析,谁的可能性最高。
还有一家报纸认为冯潇潇跟詹姆斯卡梅隆之间有不能说的秘密,这些明星显然是受卡梅隆之邀而来给冯潇潇捧场的,不然很难解释为什么杰克和露丝一起来了。
不管猜测有多离谱,总之这件事情火了,原本出票一般的演唱会变得一票难求,特别让人奇怪的是,价格最贵的一些贵宾票居然在一个小时之内被几拨人一扫而空,让卖了二十几年票的老员工也直呼不懂,一般来说总是低价票先卖完,然后才是高价票。
他当然不知道这是秦大仙人冲冠一怒的后果,“人在做,天在,打雷下雨要记得收衣服。”这句话在林家别墅灰飞烟灭之后,被所有当时在场听见的人所反复推敲,得出的结论是不可思议,然后不寒而栗,再然后是蠢蠢欲动。讨好一个神仙的机会啊,这得上辈子积了多大的德才能得到,怎么可能放过?不就是捧个场吗嘛,就算猜错了,也只不过是自己嗨皮了一下,又死不了人!
在一片纷纷扰扰之中,演唱会终于如期举行。狗仔们再一次全城总动员,见识到了世界级大导演和好莱坞超级巨星的风采。每一个人在接受采访的时候都对冯潇潇极尽赞美之词,秦大仙人说了,谁发挥的最好,辞藻最为华丽,每年加赠美酒一瓶。
超级明星观摩团的打了鸡血似的赞美,让所有狗仔都目瞪口呆,你们确定这是在说一个新人,而不是耶稣或者上帝?
但这个晚上让他们震惊的远不止此,这注定是一个奇迹的夜晚,在贵宾席居然又陆续出现很多传说中的**oss,比如李超人、郭富豪以及何太等等,这些人的出现所引起的轰动比卡梅隆等人更大,就像冯潇潇听见秦大仙人给卡梅隆打电话一样的道理,这完全跨行业啊,没有任何理由能把两者联系到一起,故事大王也编不出来。
如果说今天是一个大型的慈善晚会或许还能够理解,但谁见过这些**oss组团出现在一场普通的演唱会中,自从香港有演唱会这个东西以来,前所未有!
或许这个新人是红色子弟?但这也说不通啊,好莱坞观摩团又是为何而来?
震惊和疑惑在狗仔们的心里一闪而过,他们只管拍照,至于怎么编故事是编辑们的事情,每一个boss在他们眼里都是一个厚厚的红包,让人垂涎欲滴。
**oss们一碰头,大家都一愣,彼此心照不宣的说了几句没有营养的话各自入座,到了他们这个层次也都是高处不胜寒,跟古代的帝王差不多,几乎没有真正的朋友了,心里同时浮现出一个念头:“都tmd不是省油的灯!”
红馆今天爆满,2500张门票全部销售一空。八点整,舞台上升腾起了一阵炫目的灯光和缤纷的烟火,冯潇潇穿着一袭白色长摆晚礼服从升降台上缓缓升起,犹如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
“谢谢大家今晚的光临,希望你们都有一个愉快的夜晚,现在给大家送上第一首歌《随缘》。”公司给冯潇潇的定位是清冷的玉女风格,有点儿类似于王绯,所以她在这种场合一般不多说话,稍稍感谢了一下就直接进入正题。(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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