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2 / 2)
但是,宋嘉也说不出抱歉和对不起。至少现在的他还说不出来。
上大学之后,陈川渐渐减少了和宋嘉的往来。固然他们的学校不同是最大的原因,但是另一个相当重要的,陈川从未提起过的原因就是那个夏日午后时,宋嘉脱口而出的一番话。
陈川依旧和宋家保持了良好的关系,他定时打电话问候李霞和宋初,也会在节假日带上礼物去宋家做客,但是他下意识地挑选了宋嘉不在的日子——比如说那些假日短小在遥远的北方念书的宋嘉绝不可能回来的时候。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时间回到高二下期放假前一天的午后,宋嘉认真地考虑着陈川建议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他发现这个建议具有相当的可操作性。
所以他很快分别给赵默和方平去了电话,两个人在电话那头分别保证会说服父母,让他们一起补习——甚至连赵默都含蓄地表示了对这个建议的赞美:“我觉得这件事挺好的,这样比较有动力。”
陈川还是必须回家一趟——毕竟他已经有三个月不曾回家,实在想念父母,而且要在同学家住上至少一个月,于情于理都必须和家长好好解释。
这个理由成功地说服了想要立刻让陈川和自己回家的宋嘉。
七月初的天气已经异常炎热,当陈川提着大包小包的行李走在山路上时,他真实地感受到身体里的水分在不断流失。后背的衣服已经湿透了,因为背着书包而密不透风的背心传来闷热和温腻的,让人极端不舒服的感觉,也因此哪怕已经非常疲惫,陈川还是加快了脚步,希望能尽早解脱。
陈爱国难得地没有在田里忙碌。陈川已经提前给家里打了电话说大概什么时候回家。他杀了一只鸡熬汤,去堂兄弟的池塘买了一条鱼(虽然对方死活没有收他的钱)打算红烧,又准备了陈川爱吃的排骨——总之,三个月不见儿子的陈爱国打算用实际行动向陈川表示父母对他的想念——哪怕李秋萍,也会在清醒的时候念叨几句为什么陈川不在家。
农历六月初的时节,漫山遍野的梯田里颜色已经不再是早春时的葱绿,而是开始转变为更为深沉的,仿佛带着一丝墨色的绿意。逐渐弥漫的稻香混杂着干燥的泥土气息充斥了空气,这些携带着最为朴实和美妙气味的气体经由呼吸进入人体,吸入氧气呼出二氧化碳——田野的气味就这样逐渐沁入身体的每个角落,直到哪怕血脉都染上味道。
阳光的威力在逐渐减弱——太阳半坠在远方的山梁上,它的周围是一片染得通红的晚霞。不过那仅仅是一种通俗的,粗糙的形容词,如果要更为精确地描述——鲜艳的大红,深沉的赭红,灿烂的金红,奔放的朱红还有羞涩的粉红。这些浓淡深浅不一的红色为原本无色的云霞涂抹上最为华丽的彩色。这是属于山野的落日,没有被高楼大厦遮挡的,毫不顾忌甚至显得侵略性十足。
不过对于语文成绩只能用一般来形容的陈川而言,落日司空见惯,更让他留意的是那片灿烂的晚霞,并不是出于什么浪漫的理由,只是因为陈川从小听老人说:“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对于临近结穗的作物来说,每一次的降水都十分宝贵。
还能看得到落日在山梁上挣扎的时刻,陈川终于可以望见自家黧黑的屋顶。那是他闭着眼睛都可以描绘的景色——夹在两座山梁中间,由规整的青石条砌成的二层小楼墙面上刷了****,人字形屋顶上铺了黑色的瓦片,院子的东侧几棵黄桷树在夏日时投下一片巨大的阴影,一个普通到毫无特色的农家小院。
它不可能有精致的书房,也没有方便的厨房和浴室;它采光不良,往往白天都需要打开电灯才能视物;因为直接用青石建成,也并不重视防潮,在夏日里房屋的味道永远带着一股浓重的泥腥味,冬天却阴冷潮湿;家具粗笨老旧,为数不多的家电则堪堪能用。
更不用说沉默寡言的父亲,时而糊涂时而清醒的母亲,贫乏的物质和更加贫乏的精神生活。
这里的人们世代晨起而作,日落而眠,娱乐活动同节气密切相关,所有的一切都围绕着田地和收获。对于城市来说,这是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但不管怎样,对于陈川来说,这才是他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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