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三章 技能!基础箭术(1 / 2)
“别愣着,打!法师打战士憎恶,战士打猎人憎恶,猎人打盗贼憎恶,盗贼打法师憎恶,就按照这个顺序来!”叶飞眼睛一转,居然掉头就跑,一个手雷扔到盗贼团队里,盗贼憎恶触发手雷之后全部都暴露了出来,叶飞一个人风筝了3个,朝着后方跑去。
巫妖王正在被那个复制体缠着,两个可怕的boss级别存在的战斗,冷锋根本插不上手,一眼看见了复制了叶飞的憎恶,这个憎恶居然是一个猎人,这有点匪夷所思,叶飞给大家的方案是利用职业的相克,但是他这个变态,让谁来克他。冷锋突然一愣,貌似自己正好可以克制猎人状态的叶飞啊。一直在抗怪的冷锋脑海突然一阵清明,那种恍惚居然一瞬之间减少了不少,对着叶飞的复制体就冲了上去,冲锋的途中伸了伸手,浑身舒坦,这抗怪真不是人干的活啊。“糊你熊脸!”冷锋一盾牌似乎带上了这么久没有活动关节的愤怒,狠狠的把那团碎肉脸再次的打烂,让叶飞看了好一阵哆嗦,这货不会一直在这么yy折磨自己吧?网不少字
叶飞勾引到的则是3个盗贼,而且还是其中最强悍的三个贼,要知道,盗贼在副本中的作用多以探路为主,但是能够进入这个副本的,又怎么会是平庸之辈,都是有强悍技能,独当一面的强悍存在。其中就有从不说话,一到roll点就人品爆发的琅廊,进阶隐藏职业影子盗贼。这是一个极其恶心以及变态的职业,从来就没有真正的身形。随时可以和自己的影子调换位置,甚至还可以把影子拿来当成自己的实体进行攻击。
另一个就是那个毒药师。没有任何的战斗能力,靠着喝毒药来进行攻击的盗贼。不过好在憎恶并没有携带玩家的背包,所以这个等于是白送。另外一个是普通的爆发贼,不过却是非常变态的存在,手上的匕首是让叶飞曾经都羡慕不已的装备,是一个绿装,附带一个效果,偷袭百分百暴击,因为这个匕首,一举到了梦想高手之列。
好在盗贼的速度快爆发高。但是血量差得要命,而且技能比较讲究的是一波流,这三个憎恶即使拥有玩家的智商以及战斗手法,但还是没能够抗住叶飞的攻击,龙旋打断技能组合,龙枪狂舞输出,轻松的周旋。
其他人也是各自找到了对手,但是由于叶飞是一个人抗住了3个,很多的mt也效仿。所以最后形成的居然是一个玩家围殴几个憎恶的情况。和巫妖王那很古老的单挑有很大的区别。
“大家看队伍频道!快点!”王媚儿突然叫道,她是为数不多的女生,声音也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如果是一个汉子在这里吼的话。估计直接就无视了。
队伍频道(王媚儿):大家注意,这些憎恶是有很大的好处的,击杀之后可以得到一个技能。大家可以看看我的提示!
下面贴上了王媚儿得到的一个提示。
系统:你击杀了复制体.乐天派,你得到技能法老之心。
“我操!!!”叶飞大惊失色。这太恐怖了,居然直接吸收了杨乐的核心技能。没错,一个巫妖王,最多奖励就是几件装备,怎么可能够上万个人分呢?肯定有其他的奖励啊!自己居然没有想到。
眼睛一转,叶飞对于眼前这三个憎恶瞬间就失去了兴趣,远处看见冷锋正在虐着自己的复制体虐得不亦乐乎,攻击打在他身上不疼不痒,他盾牌挥舞起来虎虎生风。叶飞一个健步冲了过去,一屁股把冷锋顶开,“我自己的我要了,你丫一边凉快去!”
“我靠,我好不容易开心一下,你确定要这样对我?”冷锋顿时郁闷了,虐叶飞啊,多么好玩的事情,居然被打断了,满脸怨念的四处寻找,才发现,只要是隐藏职业的憎恶都被抢走了,剩下的尼玛一群什么玩意,猎人,猎人,猎人,猎人有那么不值钱吗!冷锋一边为广大猎人鸣不平,一边把所有的猎人都引到一起,一边格挡一边反击,整个身心都放松了。
茂茂对着魏超的憎恶拼命的殴打,如果学习到了一招连击,自己可就爽爆了啊。而他的憎恶却是没有人去打,自己是纯粹靠着装备吃饭的,技能根本没有任何的亮点。
叶飞瞥了一眼一旁的巫妖王,顿时瞳孔一阵收缩,这短短几十秒,复制体的巫妖王血量已经不足一半了,而玩家们手头的这些憎恶,血量还接近全满。“别挑了,速度打啊,不然巫妖王要满血了!”
“靠,忘了,赶紧杀!别抢我的!”风戽率先反应过来,战场的气氛瞬间紧张起来,但是这次的紧张不是因为战斗,而是因为兴奋,平白无故得到一个技能,这是多么幸运的事情,可惜大多数都是随机的技能,而且基础技能出现的几率还比较大,一个法师得到基础剑术有个毛用
叶飞对着眼前的猎人打出了一套连击,这张脸实在是惨不忍睹,不能够让他毁了自己的形象啊!龙枪狂舞接上龙旋,把复制体直接打得只剩下一个血皮,复制体一招手,居然把暗影猎豹叫了出来,一爪子把自己挠掉了一半的血量,瘟疫之子加上暗影撕咬,依旧是那么的变态啊。
裁决十字!-46746!
叶飞的十字斩打出来一下就已经把复制体秒了,复制体缓缓地倒下,一道细微的光芒进入了叶飞的身体,叶飞这时候拼命的大喊,“基础箭术,基础箭术!基础箭术!”
系统:你击杀了复制体.飞啊飞的鸟,你得到技能基础箭术。
“漂亮!!”叶飞这时候已经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的心情了,基础箭术!没错,自己再次有了使用弓箭的资格,哪怕没有技能,但是至少给了自己足够的希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