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暮留夕归篇2(1 / 2)
事实证明,.这招是真的管用。
夕归马上就不生气了,拉着暮留的手蹦蹦跳跳的走着。
“阿留,你看那边,好漂亮。”
“阿留,这个簪子好看,你给我买。”
“哇塞,这个奶香糕好香啊,我要吃。”
半圈逛下来,暮留就拿不了了偿。
“阿留你笨啊,收到空间里不就好了。”
夕归一脸鄙视。
“哦。”,看着夕归傻乎乎的笑。
两人到了一座桥上,“好累呀。”夕归道。
“那就在这歇一会儿,看看月色。”
两人站了一会儿,夕归道,“好冷啊。”
然后就往暮留的怀里蹭,蹭蹭蹭。
“干什么?想点火么。就不怕我兽性大发在这里办了你?”,暮留呲牙道。
夕归豪爽道,“来吧,我垂涎你的美色好久了。”
男人霎时黑脸,能不能不这么不按常理出牌。
对岸突然‘噗通’一声。
有人喊道,“我的孩子啊,救命啊/!”
夕归直接跳了进去。
暮留无奈,这急性子可怎么办是好。
夕归迅速游到那里,孩子还扑腾着。
没注意到有东西缠上了她的脚。
把孩子扔上去,想要游回到暮留那里。
刚到湖中央就被缠住了,被一股力量直直往下拽。
“阿留――”
恍惚间,感觉到有什么堵住了她的唇,送着空气。
再醒来,已是在桃花谷了。
暮留在一旁看着她,无奈的道,“我要拿你怎么办呢。”
“阿留……”
“夕归,你是不是傻?”暮留看到她醒来那小模样就来气。
“不傻,”,夕归撅起小嘴。
“那湖里有水妖你知道吗?一点警觉性都没有。”
“不知道。”
暮留懒得理她。
“你嫌弃我了!”夕归生气的就要坐起来。
“是,因为我在乎你,所以我嫌弃你这么傻。”
夕归愣住。
“因为……因为我喜欢小孩子。”愣愣的道。
“你喜欢小孩子,那我们生一个怎么样.。”暮留突然道。
“嗯……好呀。”,夕归没骨气的说。
脸蛋红红的,她还是永远抵挡不了暮留的任何。
暮留邪.魅一笑,“好,我们现在就生。”
事实证明,某男人是个十足的行动派。
从那天开始,两人就搬到了一个屋子里……
夕归的幸福生活就这样开始了……
一日,两人正一起做着家里的桌椅。
一直灵狐突然进来,对着暮留叽哩呱啦的说了一大堆话。
暮留神情就凝重起来。
"夕儿,神魔之战,我必须参加。"
她坚持要陪他,他却坚持不允。
他走了,只说让她等他。
庭中的桃花开了又谢,整整九千年,她也没有等到她的阿留。
几乎快要把他书阁中的万千藏书都看完了……
这描述的,似乎就是她,缓缓向后翻,有一个图,上面绘的与她的元神九分相似。
又是几百年,她终于耐不住,想出桃花谷去找他。
夕归从未出过桃花谷,此时站在谷口一片迷茫。天地之大,她竟不知去哪里寻他……
因桃花谷地处人魔神三界之交,所以会是各种跨界生意的集合处。
夕归看到过往的商客,决定一个接一个的问。就算今天问不出来,她还有明天,后天……
先挑了个长相算是忠厚老实的神族下手,"打扰一下,大哥。你知不知道暮留圣君?"
"暮留圣君?不知道。"
他只听过暮留古神,想必这暮留圣君又是哪里想要冒充古神的吧。
"哦,不知道啊,那谢谢。"
又找了一个人,"漂亮姐姐。你知不知道暮留圣君?"夕归笑着说。
"暮留圣君?我只听过暮留古神。"
"暮留古神?"
"是啊,就是那个九千年前在神魔之战中脱颖而出的古神。我可崇拜他了,英俊潇洒,实力雄厚。"
九千年前,神魔之战出现了好几位奇才,其中以暮留古神为首。
"额……我可不可以问一下他如今在哪里?"
"嗯,在混沌界的天元府,六界中不归于任何派别的都会在那里成立府邸,静心潜修。"
"谢谢姐姐。"
"你也是仰慕古神的吧!趁早死了这条心吧,混沌界可不是谁都能进去的。想找他的人多了,可也没见有成功的……"
夕归礼貌一笑,开始回忆书中说的混沌界的相关介绍。
那里神秘强大,不隶属六界中任何派系,那些不加入六界的强大之人都在那里静心潜修,进混沌界有一个要求,那就是--强!
到了混沌之门,夕归却完全没有办法进去。
心想,我进不去你还不出来吗?
不知有多久,也不见出来半个人。
她干脆直接在那附近住了下来。
回到桃花谷,收拾一些东西。
就算一直不出来,那她就修炼到自己能进去。可是修炼不是说长高就长高的。
就算她有天赋,也不可能一夕之间成长惊人。
一夕之间强大如斯的那叫禁术。
虽然里面的人是不怎么出来,但消息却是无时无刻不想外流的。
传闻混沌界主要为自己的女儿招亲,对象自然是混沌界的这一帮大神们。
暮留,你不许当人界那个为了权利娶公主负了自己老婆的人!
你不许到时候抛弃我,不许见到我忘了我,不许再让我等你……
越想越悲伤,终是哭了出来。这些眼泪,夕归忍了九千年,终是在这一刻溢出边缘。
开始是呜咽的哭着,随后渐渐变成号啕大哭。
想要把自己的委屈全部倾诉出来。
此时,竟有两个男人在幻镜中看着她。
一个些许不忍,一个平淡无波。
哭得一抽一抽的,恍惚间,被一个温暖安心的怀抱拥住。
想睁眼,却怎么也睁不开。
渐渐止了哭泣,睡着。
这几天混沌界一直处于阴雨之中。
混沌界的天气都是界主大人的心情,连着下雨,用脚丫子想都知道心情是相当的差。
所以这几天没人敢惹界主他老人家。
实际上界主的心情并没有多差,反而乐呵呵的。
侍从都以为混沌界换了界主,不然怎么如此不正常。
夕归醒来后,树洞还是那个树洞,他还是这个样子,一切都没有变。
只不过是多了一丝浅浅的桃花香。
听闻暮留古神与界主之女定亲的消息,夕归以为自己耳朵坏了。
彼时她正在集市上吃着热乎乎的包子。
听到邻桌之人说起这些事,瞬间一切似乎都停止了。
拿着筷子的右手卡在半空,嘴里咀嚼了一半的包子还未来得及咽下。
唯有左手,还像是可以动的。
只不过却是在做着伤害自己的事。
指甲陷入掌心,很疼,却全然不及她心痛的万分之一。
她没有血,所以即便是划伤,也不会流血。
女孩子流血可以博取同情,可在她这里这招完全用不上。
从口袋里拿出一锭金子,放在桌上,也不待找零,站起来就跑。
小二看着桌上的银子还有远去的背影。
"嘿嘿,今天总有傻子给我送钱。"
刚刚,有一个男人,要了一坛酒,结果还没喝几口就走了,留下一锭足金。
还有个男人,要了一桌子菜,叫了几个姑娘,还没碰到人就匆匆走掉。留下的剩钱是他几个月都挣不来的呀!
今天有啥急事,不就是订个婚嘛。那姑娘定是爱慕暮留古神,那叫了一桌菜的八成是爱慕界主之女,至于那个叫酒的,一身mei骨,可能喜欢的是暮留古神……
到了树林里,夕归跑着跑着一股恶意涌上心头,扶着一棵大树直接就吐了出去。
a直到胃里几乎空了,才微微停下来。不觉间,泪早已流了下来,抱着一棵树,缓缓喘息。
无力的靠着树,坐在地上。拿出水袋漱口,手也是颤抖着的,最后拿不住直接往头上倒,把水袋扔在一旁,眼神空洞的抱着膝盖,安静的像个死人。
良久,站起来,慢慢回到混沌之门。
夕归本就瘦,这几个月又在这里住下,上顿不接下顿,忙于修炼,此时看着似乎风一吹就要飞走一样。
手放在门上,无论她怎么输灵力,那一条灵术值上的格也只满了两格半。
一共一百个格,她一万多年才只有两格半。
那她要是想进去至少还要三十九个一万年。
短短一年的时间,就会改变很多人,很多事,那将近四十万年的时间,岂不是会让一个人面目全非。
混沌之门,就像一条无边无尽的大河,隔绝着两个河岸。
此岸无边,梦境太远,青丝几渐。
彼岸无沿,执念太浅,相思无言。
"暮留!"树林里回荡着绝望的喊声。
夕归无助的跪在地上,一声声喊着那个日日入她的梦中的那个男人。希望在那个彼岸,他会听到。
……
很快,夕归这样喊就后悔了。
迎面,竟是出现了五六只灵兽!
混沌迷林人烟稀少,不是因为混沌之门威慑,而是因为迷林中有数不清的灵兽.
一旦被灵兽盯上,尸骨无存!
蓝绿色的眸中透着凶残的光,缓缓以包围的阵势围住夕归,一步步走来,在距离她还有几步的时候,一齐跃起飞扑过来。
夕归连捏诀挡住,但那防护圈却只能护她一时,很快就会没用。
无奈就只好放弃,只身战斗,双拳难敌四手,夕归一人打两只还是绰绰有余,但六只就完全不是一个概念了。
渐渐,一身青衣变成刺眼的鲜红,但此时她仅仅只是击杀了一只。
不禁心脏剧痛,此时身上的痛都比不上心中的万分之一。
在我最无助的时候,暮留,你在哪里?
在我最痛苦的时候,你又在哪里?
我最绝望的此刻,你是不是正在与祁初殿下淡然谈笑?
渐渐逼近的几只庞然大物,夕归突然就没了再战下去的力气,疲惫一笑,五指缓缓松开,灵器掉落在地上,消失。
失去了一切外力的支持,直接倒了下去。恍惚间看到一大片青色的灵兽虚影扑过来……
暮留,爱你,用尽了我所有的幸运。
一次生命,全都为你而活。
……
夕归再次醒来,还是在混沌界的的大门外。
脑中闪过无数记忆,原来她竟是混沌界永恒之主。
永恒之主是指,混沌界是和她一起出现的,直到混沌界消失,她才可以恢复自由身。
这期间,她可以任命一人来当界主,自己去玩。
但到十万年就要回来一次。
这正是十万年。
由于夕归真身不愿立刻暮留,所以就用了一缕魂魄去投胎。
同时也把暮留拉来陪她。
这世就是是混沌界主的女儿,自己讨厌的那个祁初殿下!
还是无法进去,按理说她现在应该已经法术无边了,随便一挥手就可以颠覆万里山河……
好吧,她编不下去了。
那些功法都要她自己,从头修炼。
"我可以帮你进一次混沌界,但只有半个时辰。"有个声音出现。
夕归毫不犹豫,"好,谢谢。"
半个时辰,只要有和他说几句话的时间就行。
"呵呵,不用谢我。你将来在混沌界呆的时间一定非常长的。保你待够。这是提前体验一下。"
一晃,直接进了一个院子里,走了几步,前面水气氤氲,热气扑面而来。
走进去,这人真心不靠谱,让他进来就进来吧,非要挑这么一时候。
摸摸鼻子,果然,红色的液体欢快地流淌着。
随意擦干,走过去,"暮留……古神。好久不见了。"
男人转过头,看到是她,立刻站起来,想到什么,又急忙坐到池里。
混沌界最高处,殿中高座上横卧着的男人看到这一幕,爽朗笑出声。
小夕归,父君送你的礼物还满意吗?
这么开放的父君也是不多了,除了我们重离也就这么一个了。好好珍惜~~
那声音,如果夕归在就一定会知道,那就是刚刚与她说话的男人声音。
"阿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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