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2 / 2)
没办法,这年头就是靠脸吃饭。
虽然这么说有些偏颇,因为于墨尘比起那些没有实力的花瓶来说,演唱的实力还是很强的,而且还会很多乐器。
这么一想,季迟歌就觉得,上帝真是不公平。
于墨尘都有了那么妖孽的长相了,竟然还要给他那么才华的能力。真是奢侈啊。
而排名第二的,是一个叫花乘风的小正太。花乘风年龄只有十七岁,个子不高,皮肤白白,带着一副大大的圆框眼镜。他的特色就是他能够爆发强劲的高音以及那种常人无法模渀的特殊演绎方式。
人送外号——“火星人”。
每一次的演出,都能够把人带进一个“非地球”的境界,带给所有人一种全新的体验。虽然长得不算出众,但是浑然天成一种特殊的气质——大概就是天才的气质。
小小年纪就有如此优越的唱功,再加上他独具一格的创作天赋,被评为誉为“下一代的歌神”。
季迟歌继续往下翻,终于在第九位发现了自己的名字。
没有掉出前十,她就谢天谢地了。
虽然比起于墨尘来相差甚远,但是季迟歌并不贪心,因为她现在的目的只是希望大众能够重新认识她。
知道她是一个会唱歌的人。
知道季迟歌,是一个歌手。
好在现在的反响不错,季迟歌的粉丝群渐渐庞大起来,以前就知道季迟歌的粉丝也更加关注季迟歌比赛时的表现,原本不知道她的,现在也知道她是dk公司今年出道的新星,而且大众已经听过这个节目肯定了她的演唱实力,而不是之前的那些绯闻,所以无论从哪方面来说,对季迟歌都是好的。
陆陆续续的,选手们都收到了来自粉丝的信件和礼物。每一天,送给于墨尘的礼物都是按多少车来算的。季迟歌只想说,女粉丝果然是世界上最疯狂的人。
更重要的是,季迟歌发现喜欢于墨尘的粉丝大部分都是“白富美”。
季迟歌有一次看到于墨尘在那里拆礼物,一会一个iphone5s,一会一个lv的包包,一会一件纪梵希的外套,一会一根克罗心的手链。
这是都挑贵的送的节奏啊!
可是相比自己呢,就寒碜的多,无非是一些小玩偶,小零食,就算送点衣服首饰,也不像于墨尘的那么高级。
于是,某天,当季迟歌穿着粉丝送的手工t恤去节目组排练的时候,于墨尘正脱下他的迪奥外套,露出他华丽而不乏精致的ck衬衫。
季迟歌仇富地看着于墨尘,心想,谁说长得帅不能当饭吃。
长得帅明明不用干什么就有钱花!
据季迟歌知道的,于墨尘陆续已经接到了好几家经纪公司的邀约,想要把于墨尘纳入他们旗下,只是于墨尘还处在比赛阶段,即使对方开出了很优厚的条件,他也没有选择其中的任何一家。
不过,季迟歌觉得他这样的选择完全是正确的。
因为于墨尘如果能够获得冠军,他的身价也会跟着提升,到时候再签约,也为时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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