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庞庸(1 / 2)

加入书签

“我没有见识过,不好妄下定论,但是,按照常理来说,似乎是狼更厉害一些。  ”陈庆楼透过昏暗的街灯,看向一脸深邃的癞蛤蟆,随即目光便死死顶住其夹烟的手。

这是个很细微的动作,从癞蛤蟆吸烟开始,已经伴随他已经有差不多十年的光阴,他夹烟的姿势不同于常人,不是中指与食指,而是中指跟无名指两根手指用力的把烟夹在中间,也是因此的缘故,两根手指头被熏得早已泛黄。

虽然跟在癞蛤蟆身边已经有几天时光,但不曾注意到如此细微的动作,不过他并没有过多感想,如果硬要说有的话,也是一点微不足道的讶然,这让他脑海忍不住浮现出一道伟岸的身影。

那人吸烟的动作跟眼前这个家伙近乎相似,但不同的是,那人如今已经步入中年,在江湖一提其名字,闻者莫不敬畏,而坐在自己面前的这个,只不过是个还在酒吧打混的底层服务生,每天都在为一分一毛钱而斤斤计较。

尽管如此,也不妨碍陈庆楼暂时把他与那位大人物并肩对比,但也仅限于抽烟姿势是否雄伟,不会有过多遐想,那实在是太过于天方夜谭。

“狼固然厉害,但对上黑瞎子,也要怵,但守山犬,却不一样,在面对体重比它重上无数倍的黑瞎子,依然亮出它的獠牙,直到黑瞎子倒在血泊中哀嚎,亦或是被黑瞎子给弄死,才肯善罢甘休。”癞蛤蟆狠狠的吸上一口,吐出一个个白雾圈,不急不躁的缓慢说道。

陈庆楼自然知道此刻显得无比深沉的家伙不会说谎,没有那个必要,但他想破脑袋也不敢想象一只并不算大的犬,会有这么凶狠猛烈的一面,哪怕是比它体积大上许多的藏獒,独自与黑瞎子对上,下场也只有一个,那就是惨死,绝对不会有第二种结果出现。

狼是一种群居的肉食动物,不管是捕猎还是嬉闹,都是成群结伴,其中的默契度高的吓人,它们知道如果单凭个人力量,有时很难捕抓到猎物,甚是会因此而搭上性命,如果你看到有孤狼独自捕猎,那只有一个结果,就是那头表面看似凶残的狼,早已被狼群所抛弃,孤立于狼群之外。

“长见识了。”陈庆楼砸吧砸吧的抽着那劣质的烟,跟着在他脑海中变得有些逐渐高大的蛤蟆兄不断的吞烟吐雾,他感觉这一刻,全身心无比的放松,没有了往昔的紧绷和担忧。

三人并肩而坐,却沉默不语,纷纷抬头凝视着高挂于漆黑天际中的点缀星辰,不知在脑海中想些什么,不过他们现在有个共同点就是看起来真的很**丝。

大约过了十来分钟后,一个肥胖到近乎于臃肿的中年男子走了过来,一副金丝边眼镜,啫喱水梳了个三四十年代上海滩的油头,以及整齐的西装革履,怎么看也看不出有任何斯文内涵的模样,相反,三百六十度方位,皆能看出这个家伙相似穷**丝一下子变成了暴户的模样。

“癞蛤蟆,你能耐大了啊,长本事了是吧?竟然在工作期间,约人出来打架,是不是不想干了?”踢脚踹了一下癞蛤蟆的后背,满脸怒气的瞪着正在转头过来的癞蛤蟆,颇有种居高临下的优越姿势。

“原来是庞哥啊,你这话可是折煞我也,如果不是他们挑起事端,像个疯狗一样乱咬人,就算是借我几个胆,我也不敢啊,我的为人是怎样,你最清楚不过了,是吧。”癞蛤蟆一见是自己的顶头上司,立即起身,连忙递上烟,但说话却没有丝毫卑谦,像是朋友间的说谈般,陈锋也连忙起身,叫了声庞哥。

被称为庞哥的中年男子并没有嫌弃他递过来的那支只有五块钱的劣质狼烟,瞪了癞蛤蟆一眼后,伸手接过了烟,刚放到嘴里,癞蛤蟆打火机即到,轻轻用力一滑动,只听到咔嚓一声,便燃了起来。

旋即,直接漠视癞蛤蟆的灿笑,在癞蛤蟆的旁边一屁股坐了下去,没有顾忌他这个老板的形象,此刻的他完全没有大Boss的模样,倒是像个怪蜀黍。

此人乃是香艳酒吧的负责人,也是这间酒吧的老板,名叫庞庸,让人不由的联想到两个词语,那就是肥胖与臃肿,如果真这样认为,那就真的是以貌取人大错特错了,此人早前乃是一个叱咤商业风云的精英,但是不知何故,他在几年前突然炒了他大Boss的鱿鱼,来到这里开起了这个规格低档的酒吧。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