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马贼(1 / 2)
得手后的盗马贼一般都选牧民不敢去的深山、沼泽地带逃离。这还只是人少或是独身一人的盗马贼,有些盗马贼还会组成团伙,联合下手。因此,大多数牧民的牲畜被盗走了,都只能自认倒霉。
当然,由于马贼们大多也出身于牧民,因此,大多数马贼也很少会将牧民的牲畜全都盗走——不论是不为了将他们逼上绝路,也因为他们懂得“细水长流”的道理。
但饿昏了头的一些马贼就未必还顾得上这些了,有些牧民所养的牲畜被盗光之后,有些人就这么饥寒交迫地死去;有些不得不走出这片从小长大的草原,抛弃了牧民的身份,前往有人烟的村镇里生活下去;而有些生活无依的人则在无奈下,也走上了盗马的道路。
由于这里属于贝尔帝国与罗澜帝国的交界处,虽然盗马贼横行,但始终也没有帝国对这片土地有过大型的清剿行动,致使盗马贼几乎成了此处的特产。
夏季是草原的黄金季节,这里天高气爽,能见度很高。天地之间,绿草茵茵,繁花似锦,芳香幽幽,一望无涯。草地中星落棋布地点缀着无数小湖泊,湖水碧蓝,小河如藤蔓把大大小小的湖泊串连起来,河水清澈见底,游鱼可数。辽阔无边的大草原像是一块天工织就的绿色巨毯。步行其上,那种柔软而富于弹性的感觉非常美妙,令人陶醉其中。纵横交错的河流,九曲回环,构成了独特的绚丽画卷,使浩瀚无垠的草原平添了温柔委婉的气息。
不过,其中的一个地方,却并不显得那么美丽了。
三个人,三匹马,碧草如茵的草叶上,鲜红且温度还未完全变冷的血液缓缓地渗入地下,几具尸体倒在草地上,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瘦骨嶙峋,多数的年龄都在三十岁以上,他们的武器有木棒、菜刀、匕首,那位头领拿着的则是一柄钢质低劣的大剑,之前在战斗中,只被斯蒂安娜的剑脊一格,就碎成了好几快。
两天前,自从进入这片草原之后,加上眼前的这一波,来袭的马贼已经是第五批了。
这里的空气很清新,风景很美,视野也很纯净,可是几乎每一天里,都有人默默无闻地倒在草地上,被野狼等野兽以及各种不知名的虫子慢慢分解为土壤。于是,草原就越发地肥沃,野草也更加地肥美。
可以说,这些马贼的实力不值一提,但在这里,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体现得更加淋漓尽致。
人和人的相遇,往往就是厮杀的开始。
这些未来没有了希望的家伙,在战斗开始之后,就红起了眼,毫无章法地向前冲,哪怕在面对魔法时,他们也只如不见,同伴们的尸体在身边一具具地倒下,也没有让他们停下前进的脚步,或是让他们返身便逃。
一个逃跑的都没有!
他们基本上没有一个是职业者,武技什么的更是无从提起,他们的战斗依靠的往往只是一往无前的勇悍和那份不顾生死的气势——杀不了人,那就被杀,不被杀,最终也是饿死。
这种气势有时候还是吓得了人的,至少斯蒂安娜在一开始时便很是被吓了一跳,致使让一个家伙近了身,虽然她及时削断了马贼的双脚,但没了双脚的马贼依然依靠着双手紧紧抱住了她的腿,似乎没感觉到自己的双腿还在不断地向往喷血,仿若前世电影中的僵尸一样,唯一剩下的本能就是攻击对手,用手、用牙,甚至情愿用脑袋去狠狠撞在剑身上。
与其说他们是在战斗,还不如说他们是在求死。
战斗结束后,克利斯不得不加快速度离开了这处战场,并赶紧选了个地方来搭起了帐篷,让斯蒂安娜换上裤子,至于那条被那个马贼抱过的裤子则被她一脸嫌弃地丢进了篝火里。
洁癖啊洁癖!
克利斯无奈地摇了摇头。
“别这样嘛,”潘迪思嗔笑着靠在他的肩膀,“女孩子喜欢干净也没有错啊!”
克利斯道:“我知道,可是,战斗中沾到对手的鲜血,这个对于一个战士来说,几乎是无法避免的,这习惯…唉!”
他的手在潘迪思的脸上轻轻抚摸:“还好,你不会这样。”
“哼,”潘迪思恼了,“不准嫌弃我,也不准嫌弃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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