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不眠之夜(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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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正哲解释道:“其实只要程城一死,把头帮几乎就成了砧板上肥肉,我们不用刀都能给他捏成肉馅!可这个时候如果我们不贪点小便宜,那李刚能放心吗?万一他回过味儿来,弃了除掉程城的决心,那我们可就错失了这次良机了。”

“那李刚也不会轻易的增加筹码吧?”张天宇其实对朴正哲的解释还是很认同的,只不过认为小气的李刚不会拿出太多地盘来。

“老大,这点你放心,明天去猪腰岭你只要这样说就行了。”朴正哲附在张天宇的耳边嘀咕了一阵,张天宇脸上的笑容越来越灿烂,仿佛那白水城已经握在了他的手中。

程淓夜总会六楼的办公室里,程城坐在老板椅上一手抱着一个五六岁大的女孩儿,一手拿着一个牙签从桌子上的果盘里插了片香蕉递到女孩儿嘴边。

旁边沙上坐着一个女人,素面朝天,不着粉黛,五官精致,戴着金边眼睛,穿着一身职业装,静静的看着这爷俩。

“来,月月乖,爸爸喂你吃啊,多吃水果长的水灵。”

女孩儿瞪着大大的眼睛,看了看程城又看了看水果。

“爸爸,为什么要长的水灵呢?”

程城不加思索的给出了答案:“当然是钓凯子了。”说完又觉得不对,连忙改口:“不是钓凯子,是勾引男人。”

女人满脸黑线的从汉子怀里一把抢过女孩儿,给了程城一个充满怨念的眼神。

“月月不听你爸的,长的怎样都是妈的宝贝。但一定要乖,要文静,不能像你爸爸,整天毛毛躁躁的。女孩子要有女孩子的样子,也要有学问,这才是主要的。”

“嗯,月月听妈妈的,可是吃水果会长的水灵,又不会长学问,所以月月决定不吃水果了。”女孩儿说完就挣脱女子的怀抱,不理面面相窥的父母,一蹦一跳的跑到旁边抱起一个大娃娃,独自玩了起来。

谁也想不到这温馨的一幕会生在跺跺脚整个白水都要震三震的黑道大哥程城身上。

程城在襁褓里就被父母抛弃在萧山寺下,正巧萧山寺乌龙院正圆和尚出寺化缘,见一弃婴,身边放了张纸条,写着‘无力抚养,取名程城,请佛祖怜悯’。正圆和尚将名为程城的弃婴抱回寺内抚养,在他少年时就把他收为了俗家弟子。

程城十八岁被正圆和尚赶下山去,当年正在山下征兵的一名军官相中了程城的一身俊俏的筋骨功夫,征他入伍,程城凭借良好的身体素质分配到特种部队。

当兵三年,程城退役后被白水一位老板看中,当了贴身保镖。后来因为老板移民国外,程城跟着当时在白水市场卖山货的李刚干起了把头,平时从山里扒点东西到市场里贩卖,后来因小混混欺行霸市,程城跟着李刚和混混大打一场,随后联系了几个无所事事的战友随李刚一道平了白水所有的帮派。

后来程城娶了商业局局长的千金,白道也拉上了关系,经过近十几年的打拼,闯出了名头,在把头帮也算是个2号人物,这才在白水站稳了脚跟。

“程哥,昨天晚上我送孩子去爸那里,吃过饭,爸和我在书房里聊天,听说你和李老板闹了矛盾,有这事吗?”

妻子的话让程城一愣,他不耐烦的摆了摆手:“你别听你爸瞎嘞嘞,道上的事他能知道个啥?我和老大这些年风里来雨里去的感情好着呢,女人就看好孩子,顾好家就行了。”

女人一眼不眨的看着程城,直到看的他眼神有些躲闪,才默默起身抱起女儿。

“晚上回来睡吧!小心被那个狐狸精榨成人干,你毕竟是个有家的人了。”

看着妻子默默的离开,程城捏着眉心叹了口气,仿佛要把所有的烦恼都叹出去一样,用力的靠在老板椅上,程城抬头看着天花板眼中光芒闪烁,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这个夜晚注定了要有太多人失眠!

萱伊女子会馆顶楼贵宾室里,善芳把所有人都赶了出去,程城今夜没有来,善芳知道他老婆去了夜总会。夏天的夜风也带着温热,可善芳却独自一人蜷缩在床角,那夜风在室内转了一圈,吹到善芳身上让她感到一丝寒意。

卓君元最近迷上了练字,上一世他很少写字,因为要布什么军令直接有文书代笔。为了准备那个帝国少年书法大赛,他这几天没少往程淓夜总会跑,那里的环境比较好。渐渐的,他现了写字的妙处。霸王举鼎神功是套至阳至刚的心法,自从卓君元进入先天中期以来,便现自己的功法刚猛有余,柔韧不足。正所谓孤阳不长,孤阴不生,柔则易损,刚则易折。

想练好书法,需要平心静气,各种字体都有他们独特的风格。楷书中规中矩、草书狂放不羁、行书一气通惯、篆书柔润通达。卓君元偏爱写梅花篆字,因为写篆字的时候,需要更细微的笔划控制,才能达到形神兼备。注意力稍不集中,就会写的和鬼画符一样难看,所以写小篆对修身养性十分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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