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五七章 忍不了!(1 / 2)
“《九门》看了吗,那可是部半纪实电影。”
麦小余笑眯眯的看着宁世荣,那目光在宁世荣眼中,就像是看待一个将死之人,很不爽。
宁世荣整理好凌乱的衣服,身姿笔直的反讽道:“如果没有那部电影,我或许会自杀,但是现在,我精神方面有问题,就像你说的,犯病期间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还别说,我发现你这招挺好用的。”
这就是宁世荣的底气。
即便宁致远患上老年痴呆,淡出擎天核心权力层,他遗留下来的财富和人脉关系,也足以让宁世荣弄到一份对自己有利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从而逃脱法律的惩罚。
你说我开枪杀人?
我有精神病!
而且是犯病期间,不用承担刑责!
民事赔偿?
没问题,你要多少我给多少。
等回头我接着来,直至弄死你为止!
反正宁世荣现在“穷”的只剩下钱,一心想要弄死麦小余。
“你是不是傻?都说了这是我用过的老套路,你觉得我会拿你没办法?”
麦小余早就用过这一招,又有京城知名律师老麦同志帮助,对这方面了解的很透彻。
精神病不是护身符,首先要看司法鉴定,这就有可能涉及双方暗中角力了。
如果精神鉴定出来后,认定宁世荣不存在精神问题,又或者在开枪杀人时意志没有丧失,可以控制自己的行为能力,那么他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判刑跑不了,至少十五年有期徒刑。
如果谨慎鉴定的结果是宁世荣存在精神问题,在开枪杀人时处于精神病发病期间,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也不是高枕无忧。
华夏法律有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也就是说,即便宁世荣被认定是精神病,他开枪射击麦小余的行为也是极其危险的,属于具有严重危害性的精神病人。对于这类精神病人,要么由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要么送去精神病院。
宁世荣已经成年,父亲老年痴呆,母亲血压高入院,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宁家人也不会插手,唯一的结果就是被强制送去精神病院看管。
只是精神病院费用太高,一般人家难以承受,再加上亲情因素,大部分精神病人即便具有严重危害性,如果政府不强制医疗的话,家人也很少会将其送入精神病院。
但是宁世荣不同。
他有钱,支付得起昂贵的费用;还有麦小余从旁施压,他十有八九会被关进精神病院。
否则的话,麦小余早就顶着“多重人格”这道护身符,把宁致远和宁世荣父子俩干掉了。
“……你听明白了吗?你只有两个结果,一个是判刑坐牢,一个是关进精神病院,没有其他可能。”
“我觉得第二种可能性非常大。等我在精神病院休息一段时间,重新找个方式,咱们继续玩,不死不休。”宁世荣撩了撩头发,掏出一颗烟点上,一脸从容。
“你以为精神病院是疗养院,还你妈休息一段时间,当我不存在?我告诉你,如果你被关进精神病院,我会跟院方打招呼,让他们好好招呼你。电击治疗懂吗,我保证让你欲死欲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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