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6. 谈生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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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见当时那个王局长脸上的肌肉都在抽抽,想发火又不想发火,因为下手的人是江流,他知道江流是什么身份,自然是忌惮他的。

“我说了我答应你们,现在可以把人放了吧?从今天开始,店就是你们的了。”

说着,王局长就蹲下去要把刘墉扶起来,江流说等等,先不急,咱们先把合同签了,没有合同那是不能算数的。

然后江流从口袋里掏出来一张皱皱巴巴的合同,找到一根笔放在桌子上,王局长吼了一句他手指头都已经没了怎么签?江流说没关系,我特意剁的他的左手指,右手是完好的一样可以签。

他说话的时候我还从兜里掏出来一张卡,扔到刘墉面前,跟他说我们很讲理,卡里面是三十万。二十万是买这个店的钱,十万块钱是你手指头的医药费,这很合理吧?没什么问题就快签了吧。

刘墉还是一直看着王局长,他跟王局长说姐夫,不能同意啊,二十万买我这个店,他们简直就是明抢!王局长闭上眼睛说我让你签你就签,别那么多废话,赶紧,签完拿上你的手指头跟我去医院,断肢时间不长也许还有救。

当时刘墉发狠看了看我和江流,又看了一眼地上的那几根手指头,最终还是妥协了,拿起笔来在那张合同上签了字。

那合同的内容,无非就是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了友好协商,刘墉因为自己经营不善一直在赔钱,所以他愿意把这个店以二十万的价格卖给我们。不管怎么说,只要这个合同一签,从今天开始这个店就跟刘墉没关系了。

签好了之后刘墉拿着自己的手指头站起来,还瞪着我和江流发狠,他说你们等着,总有一天我要把这个店拿回来,到时候让你们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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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着跟王局长说你看,王局长你也在这儿呢,刚才他说的这个话,算不算是恐吓啊?要可以算的话明天我就请个律师吧,告他一个恐吓罪,身边还有这么多兄弟给我作证,你刚刚也听见了,我觉得这个罪名应该是可以成立的。

王局长皱了皱眉头,他说那你请便,然后他拉着刘墉,带着那些警察走了。总得来说这件事办的还算是很顺利,也算是个意外之喜吧,谁也没想到刘墉的姐夫就是那个王局长,这也省了我们不少麻烦。

给封德派来的人拿了点钱,不算多,反正是那个意思,毕竟也不能让人家白来一趟。当天晚上我就把这家场子的工作人员全都给辞退了,谁知道这里有没有刘墉的心腹?尤其是那个经理,反正这年头什么都缺,就是不缺人,在夜场上班的男的是最好招的,至于女人,有封德在,我觉得这并不是什么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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