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蜜炙熊掌(1 / 2)

加入书签

无衣看到没人再喊价,顿时在上面鼓噪道:“两百两,这位尊客出价两百两银子,还有没有更高的,若是没有,这熊皮可就是这位尊客的了,还有没有更多的......”

听到无衣的话,台下的人嘘声四起,别人都出两百两了,还想别人出比他更高的银子,都不知道是不是想银子想疯了。

看到没人再喊价,无衣就把剥下来的熊皮打包,递给了那林姓男子,一手交银子一手交货,两不亏欠。

接下来,王大勇从大黑熊身上取出来的熊胆也被一个过路商人以五十两的高价买了去。到了这里,今天杀熊的壮举也算结束,无衣让大家把剥了皮的大黑熊抬入厨房取肉去骨,等着做菜。王大勇今天得了这许多银子很是高兴,就急着想拿回家去,无衣看他一个人不大放心,特地叫褚明送他回去。

结束后,无衣就叫人把门口临时搭起来的高台拆了,外面看热闹想尝尝熊肉的人看了,纷纷往店里跑了进去。

一时间,鱼粥店中生意火热无比,忙都忙不过来,无衣只好也下去帮忙,一直忙到了午后。

看看客人已经少了很多,店中的伙计已经足够应付,无衣就拿了留下来的几只熊掌,又取了几大块熊肉,吩咐厨房中的做菜的妇人晚上回去记得把熊骨放到锅里去熬后,就骑马往家里跑去。这马是他让水贼运过来的,在鱼粥店里已经好几天了,今天他没划船过来正好把马骑回去。

“冷凉卡好,”无衣骑马回到家中,下了马,恨恨的骂道。他也没骑过马,最多也不过是在水贼们住的桃源洞天那里骑过几回。骑了几回后,他感觉这骑马也没什么,谁知道今天从小集骑到家里,竟然两胯生疼,走起路来都感觉怪怪的,就像女人的初夜一样。无衣脑中蓦然起了这个想法,连忙狠狠的扇了自己一嘴巴,自己怎么会想起这事来呢?自己可是连什么是初夜都没有经过的纯纯绝种好男人,你个叉叉,都是后世网络害的,不然自己说不定纯的就像白纸一般。

“哇,好大的马,无衣哥哥,这是咱们家的马吗?”回到家中,正在做事的小渔儿看到无衣牵回来的马,顿时放下手中的事跑了过来。

“是,是哥哥买的。”无衣撒了个慌,不然又能怎么样,难道要说这是从水贼头目那里缴获而来的,不把她吓到才怪。

“无衣哥哥,我要骑马。”小渔儿看着无衣骑回来的大马,不由两眼放光。

“好,哥哥带你去骑。”

拗不过小渔儿,无衣只好带着她在周围跑了一圈,乐得小渔儿屁颠屁颠的把她脑后的小辫子甩来甩去。

带着小渔儿骑完马,无衣就拿着带回来的熊肉给小村里的人家一家分了一块,然后才钻入厨房中忙活起来。他好不容易得了熊掌和熊肉,当然要好好的弄出个美味来吃。前世他可是听说过这玩意儿的美味,只是一直无缘得见,今天终于看到了,不弄出一翻美味,简直是对不起自己的心,对不起自己的脾,对不起自己的肝,对不起自己的肺。

昨天晚上带回来的狼肉放在厨房里还没有处理,无衣把狼杀了,内脏掏出来找了个地方埋起来。山里的畜生什么都吃,所以这内脏最好不要。然后他把狼肉盐制烟熏过后,吊起来晒,这样比较不怕坏,弄好狼肉后他才开始接着处理熊掌和熊肉。熊肉还有一大块,不过有四只熊掌,估计今天熊肉也吃不了,就先放在一边。

熊掌是古传八珍之一,是宫延流传已久的珍品佳肴。“掌”是指东北特产黑熊之掌。熊有冬眠的习惯,冬眠时以舔掌为生,掌中津液胶脂渗润于掌心,是熊掌营养丰富的原因之一,而其前右掌因为经常舔,故特别肥腴,有“左亚右玉”之称。

熊掌虽为上美佳品,但如果加工方法不当,会令人难以下咽,若想食得其中美味,需在制作上下一番功夫。

吃熊掌很是麻烦,因为熊掌的毛很多,所以第一,就是去毛。

清康熙年间的王士祯所著《食宪鸿秘》里便有记载:“带毛者,挖地作坑,入石灰及半,放掌于内,上加石灰,凉水浇之。

候发过,停冷,取起,则毛易去,根即出。”也有人就干脆用稻草烧去上面的毛,但有股焦味。;也有的干脆用开沸水烫了去皮,种种方法不一。但幸好无衣带回来的熊掌是已经剥皮的,很干净,所以就不用那么麻烦。

无衣先抓了一只老母鸡杀了取肉切块,剩下的鸡骨和一些鱼骨加姜葱放入锅中熬汤,再把从小集买回来的豚肉切块,再去水塘中捞了一些虾,这些虾都是他特意从河湖中捞回来自己慢慢享用的,这下总是派上用场了。老母鸡、豚肉、虾都是用来给熊掌提鲜,使它的口感更好,味道更加鲜美。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