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0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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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诊所里的事情安顿好了之后,皓南腾出功夫,在想关于如何能彻底的医治好吴香的心脏病。

心脏病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先天性的,第二种则是后天的。

按照吴恬的述说,吴香在婴孩时期没有过这种症状,这心脏病是后天形成的。

所谓后天性心脏病,无非是出生后心脏受到外来或机体内在因素作用而致病。如:高血压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感染性心脏病、内分泌性心脏病、血液病性心脏病、营养代谢性心脏病等。

根据吴香的情况,皓南几乎可以判定这就是肺动脉栓塞引发的急性肺源性心脏病。如何能够排解肺动脉栓塞,就是关键性的因素。

这天上午,诊所没有开门。

皓南乘着公交车来到了郊外的一片密林里,走进这片树林里,仿佛就是进入了一个迷宫一般

这片树林面积非常大,约有二三十亩大小,为了谨防迷路,皓南特意用刀片在来时经过的树木上,刻下鲜明的十字标记,这样回去的时候,就可以沿着那条路走了。

他今天来是为了寻找一种药草,这种药草配合其他的中成药,对于心脏病有很好的疗效,如果坚持服用的话,在患者的肺动脉上覆盖一层很细小的薄膜,可以有效的组织栓塞的形成,从而起到预防心脏病发的作用。

但是这种药草却不好寻找,专门生长在阴暗潮湿,树木林立的地方,皓南也是通过大修复系统的提示,才知道这种药草的,他今天来也是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找到大修复系统所描述的那种红丝线,又名血见愁。是一种很少见的药草,可遇而不可求。

越往树林的深处走去,树干就越发粗大,枝叶也是更加繁茂,遮天蔽日,只有一缕缕细小的阳光透过缝隙,洒落在地面上,皓南行走期间,不断地踩到掉落在地上的枯枝败叶,发出“咔吱咔吱”的声音。

而原来在外面还感觉到炎热,一进来之后就感觉到丝丝的凉意,在周围弥漫开来,在不经意间就渗进了自己的每一个毛孔。

“红丝线啊,红丝线,你在哪啊,我找你找得好苦啊。”在树林里晃晃悠悠找了两个多小时,皓南连红丝线的影子也没看到。

说来也诡异,在这密林里待得时间越长,越是能感到来自树林深处那丝丝的阴冷,皓南甚至在想,要是待在这里一整夜的话,自己是不是会被冻死。

虽然身后树木上做的标记越来越多,依然是没有找寻到红丝线的踪影,但是皓南不想放弃,他决定向密林的最深处走去,他不是那种轻言放弃的人,如果实在没有的话,他再掉头离开吧。

又走了一会儿,皓南实在是走不动了,他靠着大树,坐了下来,想要先休息一会儿。

他正闭目养神的时候,突然听到了一阵轻微而尖锐的“嘶嘶”声。虽然声音很小,但是皓南的听觉更为敏锐,他一下子从地上爬了起来,很警觉的望着四周。

如果他没猜错的话,这应该是蛇遇到敌情所发出的试探声,虽然蛇没有发动进攻,但是它的这种反应,至少预示着它对于皓南这样的入侵者并无好感。

皓南的目光很警觉地在四周搜索着,忽然他看见,在不远处的翠绿草丛中,果然有一条七步蛇盘起了身子,昂起头,嘴里吐着蛇信子,诡异的蛇眼一动不动地注视着皓南。

七步蛇浑身呈灰棕色,就跟枯败的树枝颜色差不多,躲在草丛里能很好地起到掩护的作用。

皓南看到那条七步蛇,头皮一阵发麻,背心也差点要冒汗了。

七步蛇只是这种蛇类的俗称,它的学名叫尖吻蝮。因为它的蛇吻很尖,蛇头呈一个三角的形状而闻名。这种蛇据说毒性很强,人要是被咬了的话,走出七部就会死。当然这多多少少有些夸张的成分,但是却足以证明它的毒性是很强的,被它咬到可不是开玩笑的。

很快,随着更多的“嘶嘶”在丛林间响起,皓南发现这附近远不止这一条七步蛇,皓南略微估计了一下,光在这方圆十米内,起码有十多条这种七步蛇。

“我靠,今天算是进到蛇窝里了。”皓南倒吸一口凉气,自言自语。

但为什么光这片区域,这么多七步蛇呢。皓南知道,蛇是一种擅于独行的动物,很少大规模的聚集在一起,如果说有这种情况的话,那么只可能是附近有它们所视为珍贵的东西。

对了,红丝线!

皓南突然想到了什么,刚才在来的时候,他就从大修复系统那了解到红丝线苦辛性寒,而且会散发出一种吸引七步蛇的气味,所以红丝线的附近通常有七步蛇聚集。

刚才皓南先是被吓一跳,却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皓南天不怕地不怕,就是怕蛇!

皓南站起身后,小心地挪动自己的脚步,一是想要和那些七步蛇保持距离,二是想要趁机找到红丝线。

这片密林他好不容易走到这,要让他无功而返,比被蛇咬一口更加的痛苦。而且就算被蛇咬到了,他还能有大修复系统,无非是花点钱罢了。

皓南这时候头皮发痒,一点点风吹草动都一清二楚,目光闪烁不停,最后他终于在一个灌木丛旁,看到了一朵高越70厘米,根成条状,细细地看根茎处,却是有一条红色的丝线,蜿蜒其上,连同根部和花瓣之间。五朵黄色的花瓣,呈现星芒状,眼色鲜艳,颇为醒目!

正是红丝线,皓南虽然眼前一亮,但是直到周围有数十条剧毒的蛇正瞪着自己,他实在是高兴不起来!

这药草是找到了,但是怎么拔起这草脱身却是一个问题!

只是在这等危险的关头,皓南突然又想到那天,吴恬对自己说的,只要自己救好吴香,她愿意答应自己的任何要求,这不由得让他一阵飘飘然。

“嘿嘿”这时候,皓南幻想着一幕香艳的场景,痴笑了起来。

这时,皓南心一横,脱掉了身上的棉质T恤,然后随便找来了一根木棒,他将T恤的一头缠在了木棍的一头,用打火机给点燃了,一团火焰熊熊燃烧,T恤烧完之后,木头也早已点燃了,火焰吞吐不定。

皓南手握着着火的木棒,努力克服自己内心的恐惧,抡圆了木棒不住的挥舞,在周身形成了一个火圈。

一开始,那些蛰伏草丛中的七步蛇,还昂着头吐着信子示威,但是随着那团火圈离它们越来越近后,它们也无不忌惮,不等火圈靠近,它们已经是纷纷掉头,仓皇逃窜了!

只见绿油油的草地中,一道道诡异弯曲的蛇影滑过,宛如波浪一般四散荡开。

皓南也没想到自己能这么顺利的,击退蛇潮,他顾不得高兴,三步并做两步地走到了灌木丛,蹲下身来,一把就将那株红丝线连根拔起,他眼睛余光一瞥,却发现这周围还有几株红丝线,这几株红丝线摆出了一个六芒的形状,不只是巧合还是红丝线生长的特性,犄角而生。

当然,现在不是皓南惊奇的时候。

他把视线中能看到的红丝线全都拔了出来,然后用塑料袋小心的包了起来,小心翼翼,连枝枝叶叶都没有敢擦到,因为他知道红丝线是多么的珍贵和难以寻找,今天也就是他运气好,要不是自己多留了一份心,自己很可能要和这几株草擦肩而过了。

采完了红丝线之后,皓南拿着木棒跑出了好远,没跑几步就挥舞几下,确定红丝线的气味不会再把七步蛇给引过来。

就这样,很谨慎地走出了密林的深处之后,到了密林外沿的地带后,皓南就加快了速度,最后终于跑出了密林。

皓南也不急着回家,他先去城乡结合部,在摊子小贩那随便买了件汗衫,穿在了身上,然后才大摇大摆的赶回了家。

到了家之后,皓南就开始了炼制药丸大计。

虽然医术有中医和西医之分,但是对于重症病来说,皓南一直认为,中医的药丸和药材的熬炼,制作成丹药,是可以让人体最大化的吸收,从侧面来说也可以缓解乃至更好的治愈病症,再者他根据修复系统的阐述,更是决定要制作丹药。

皓南将红丝线、英莲草等等的药材,连根带叶全都洗干净,然后放在阳光下暴晒一天。然后放在石臼里,全部捣碎成粉末,然后置于消毒皿中消毒、备份。

做好了这些,皓南接下来的工作是要炼蜜。

他从蜂蜜罐里,倒出了400克的蜂蜜,然后添加些水,倾倒在钢中锅里,煤气烧火,进行熬炼。

炼蜜的目的在于去除杂质,破坏酵素,杀灭细菌,蒸发水分,从而增强它的粘黏性,从而能让药丸更好的成型。

皓南先用武火将蜂蜜熬地沸腾,然后才关小了火,改为文火慢熬。时刻注意控制火候很重要,一个老道说得好,精工出细活,熬蜜的时候,首先就是要耐心,蜂蜜能不能熬制好,很大程度上会影响最终药效的发挥。所以皓南很认同精工出细活这道理,在炼药的时候,这种体会尤其深刻。锅里在熬的同时,他也端起了一碗凉水,随时地注意观察蜂蜜的颜色,当发现蜂蜜泛起黄色泡沫的时候,他拿一根竹筷子在蜂蜜中沾上了一滴,然后把竹筷子挪到凉水碗上面,让蜂蜜滴入水利。这时他发现,蜂蜜在水中不散开,反而沉入了底下。这种情况俗称“滴水成珠”,也就是意味着蜂蜜熬好了。

接下来,他将熬炼好的蜂蜜倒入消毒皿中盛放的药粉内,并且加以搅拌。皓南边倒蜂蜜,边调药粉,在基本上看不到干的药粉的时候,他就停止了加蜜。调好了之后,他就犹如和面一样,将药粉和蜂蜜在消毒皿中和成团状。

虽然皓南也经常看仙侠小说,小说中经常会有主角身有宝鼎,然后从体内催发出火焰,炼制丹药的场景,灵丹妙药几乎都是这样得来的。但皓南却不敢奢望自己能有这种本事,在现实世界中,只有能切切实实治好病的才是好药,而皓南相信只要掌握了一些药理知识,注意细节,制作药丸也不是很难。

在和好了药之后,皓南就将那些药团捏成了丸形,当然这个制形没必要太过苛刻,大概的一个小药丸的形状就行了,最主要的是其中的药理成分。

忙完了这些后,皓南抹了抹额头上渗出的汗珠,看着眼前摆在瓷盆里的八颗药丸,不由得露出会心的一笑。

“终于是做好了。”虽然炼制的过程并不怎么难,但是却要求炼药人格外的用心、专注,也是很耗费精神的一件事情。

炼好了药之后,原本皓南是想给杨朵,让她带到学校里去给吴香的,但是转念一想,还有一些服用的注意事项,他怕杨朵会忘记了,所以他准备自己把药送给吴恬,告诉吴恬的话,她应该能督促她的妹妹服药。

皓南这样想着,给吴恬打了个电话,告诉他自己晚上会去她的学校一趟,电话另一端的吴恬是又惊又喜,她没想到皓南所说的药这么快就制作好了。

傍晚时分,华灯初上,夜色迷离。皓南手里抓着个塑料盒,里面装着的是八颗秘制药丸。因为这是他根据修复系统的提示自制的,作为创始人,皓南给这药丸起了个很霸气的名字—定心丸。

他今天也是兴致高涨,想要趁着夜色逛一逛青城市,于是从家里走到了吴恬所在的华通大学,足足走了又半个多小时,来到华通大学门前的广场时,已然是头上冒汗了。

华通大学,是青城市数一数二的名牌大学,尤其是注重经济金融方面的教育,很多企业管理者,或者是经济学家,都是华通大学的校友。这也使得这所大学,被冠以“企业家摇篮”的称号。很多学生的家族都是办企业的,他们进入华通大学,自然是在企业和金融管理方面深造,从而能够继承家族的企业,再加上它高昂的学费,普通人家缴纳不起,所以它也是一所著名的贵族学院。

皓南走到了由青石台铺成的学校广场前,望着门口那气派的两扇巨大的拱门,还有那“华通大学”四个金色大字,皓南感叹,果然是贵族学院,连这大门都要竖两个。

傍晚时分,正是学院里学生们自由活动的时间。虽然是贵族学院,但是在这时间段,门卫的管理却是松懈的。

皓南瞧准门卫正在吃饭的时候,刚想混在学生堆里面走进学校的时候,突然耳边响起了一个声音。

“喂,收破烂的!怎么,连你这种人也能进华通大学?”

话语中包含的嘲讽再明显不过,而且说得很大声,在皓南的耳边响起,也感觉格外的刺耳。

此时,周围的华通大学的学生们,纷纷用异样的眼光看向皓南,虽然他们不确定他是不是收破烂的,但是对于他那普普通通的穿着,却是充满了鄙视。

华通大学的学生,非富即贵,皓南这样的着装,在他们看来,就是一个字:穷!

皓南却不在意这些,他听的说话的声音听起来有些耳熟。

皓南扭头一看,来人一身西装打扮,人摸狗样的,手里拿着个真皮的篮球,却是孙坤!

四目相对的时候,后者的眼神中冒出了汹汹的恨意,很不友好。但当孙坤看到皓南眼中的那抹冷意时,他心底也是一惊,因为上个礼拜六那天,无论是皓南打架的身手,还是他那鬼斧神工的医术,都是让孙坤为之一震,他知道皓南不简单。但很快,他又挺了挺胸膛,表情又重新嚣张起来了,因为他身边还跟着一帮人,这些都是孙坤的同学,也是他的跟班。对孙坤众星拱月,趋炎附势。

孙坤有跟班傍身,自然就消除了心中的顾虑。

“哟,收破烂的,华通是你能来的地吗?你来不会是收破烂的吧,哈哈!”孙坤手里一边抛着篮球,一边轻蔑地看着皓南,出言嘲讽道。

自从上次郊游的事情,被皓南教做人了,孙坤很是不爽,于是就派人打听皓南,原来以为皓南的背后有什么背景,谁知道原来就是一收破烂的。欺凌弱小的这种事情,孙坤没有少做,在他看来,只要是没有背景的,就是任人宰割的牛羊,他孙坤想怎么整就可以怎么整。孙坤正想去整一整皓南,没想到今天在这里被他给碰上了,孙坤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教训皓南的机会。

他说话的同时,周围的那些跟班,也是抓紧机会,随声附和,极尽所能地嘲讽皓南。

皓南眯着个眼睛,心想老子收破烂关你什么事,他妈的就想以多欺少闹事情是吧,我皓南会怕你,想当年在学生时代,皓南和宿舍的哥们,有一次和隔壁学院打篮球的时候,发生过冲突,打群架。对面聚集来三四十个人,皓南也不眨一眨眼睛的,而且最后的结果,隔壁学校硬是被他们给干翻了,从此以后,在周围的学区,就流传着一句话,不能和医科学院的打架,打完架,皓南他们身上有伤直接自己给处理好了,而对手呢,则是哭爹喊娘的,头破血流,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要说到打架,皓南当然不会怂。但是今天他是来给人送药的,不想要节外生枝。

“我是不是来收破烂的,跟你有什么关系,你还是校长?什么事都要跟你汇报?”皓南反唇相讥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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