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一鹰(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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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唐煜的箭术提升大大师级,能不能成功收服这只金刚鹰都还两说。

“阿鲁克大叔,刚才那位是?”王小胖询问道,对老者的身份充满了兴趣。

阿鲁克摇了摇头:“我当那位老爷的守卫也有三年了,几乎是在我刚入队的时候,金刚鹰也被购买来,准备贩卖到其他的地方,但至今,我也没搞清楚老爷的身份。”

“只是老爷好像无所不能的样子,不管遇到多么艰难的问题,老爷都能解决。”

“就像二年前吧,那时候商队里有一只价值连城的宝物存在,结果在半路上被劫匪劫走,然而当老爷回到城市里面,居然能说服城主派兵帮他拿回宝物,甚至在离开的时候,那城主还百里相送,颇有种惜惜相惜感觉。”阿鲁克一脸的向往,好像他说的其实是自己的传说。

“这么厉害?”王小胖原以为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就是唐哥了,但听阿鲁克这么一说,好像在这个世界上,厉害的比比皆是。

唐煜倒是没什么感觉,只是觉得老汤姆平白无故的送自己一只金刚鹰,让自己有点不敢相信。

无亲无故的,他为何要送自己金刚鹰呢?

“老汤姆,这个情我领了,今后要是有事,只要力所能及,必定回报。”唐煜朝着马车喊道,也不管老汤姆有没有听到,开始逗弄金刚鹰。

唐煜不是迂腐之人,从老汤姆的行动中看出,老汤姆是个长袖善舞,广交豪杰的人物。

大概是看中了自己的能力,想要收为己用?

但唐煜有自己的野心,也不是区区一只金刚鹰就能收买的。

在到达野马城之后,他们也会分别,到时候各走各的阳关道。

马车里的老汤姆微微一笑,毫不在意。

能不能收服,尽看各自的手段。

江湖豪杰,重名,重利,好色者有之,贪财者有之……世无圣人。

总有一种办法能够收服的了你。

“小家伙,人生,既江湖,你还嫩了点。”老汤姆微微的眯起了眼睛,老神在在的躺在由五阶雪狐皮制成的柔软座椅上,旁边还有一位貌美如花的美少女伺候着。

“爷爷,你是不是又发现了什么好玩的?”这少女约莫十五六岁的样子,一张圆圆的鹅蛋脸,眼珠子黑漆漆的,明亮有神,两霞晕红,周身透着一股青春活泼的气息。

“与天斗……”

“爷爷这话你都说了好几千遍,说的我耳朵都生茧了。”

“与天斗,你斗不赢,与地斗,你同样也赢不了,与人斗,还有谁是你的对手?”

少女嘻嘻哈哈,没个正经,抢先说道。

“你呀你呀。”老汤姆笑道:

“与人斗,其乐无穷也!”

“不知道他又能坚持几何?”

美少女顿时对老汤姆口中所说的人充满了好奇。被爷爷看中的人,非比寻常,从没有普通人。

自美少女记事以来,见识过的人与事,就从没寻常过。

既然能让爷爷亲自出马,足以说明爷爷对那个人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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