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7章 一言不合、射射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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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天蒙蒙亮,李二狗和翠花一前一后,拿着弓箭短刀鬼鬼祟祟的走出驹场山谷,朝不远处的茂密荒山行去……

至于为什么要鬼鬼祟祟,那是因为翠花和李二狗打算猎杀荒山中的大型野兽,而这在曰本是被绝对禁止的。

禁止猎杀大型猛兽的理由可能有些荒谬,总结起来就三个字:禁肉令!

所以,能吃肉的人,在当下战国时代绝对属于土豪!

曰本人的饮食文化,最主要的是水产稻米一类的农作物!

有一本书,叫做《魏志?倭人传》,内里曾两次解说了当时曰本人“不吃肉”的缘由。

曰本属于岛国,特殊的海岛地形,导致绝大部分的曰本人偏爱吃海鲜。

而禁肉令,却是一位叫做天武天皇的神权王者颁布的奇怪诏令。

公元675年,曰本的天武天皇下诏:

“自今以後,制诸漁猎者,莫造陷阱,及施机关等类。亦四月以后,九月三十日以前,且莫食牛、马、犬、猿、鸡肉,以外不在禁例,若有犯者罪之。”

也可以反过来这么解释:

“除了老虎、狮子、大狗熊可吃,其他牲畜物种都不能吃,你可以养着它,也可以看着它,唯独不能吃……”

真是一个奇怪的国家,农夫们辛辛苦苦的养一大笼子鸡鸭鱼肉,仅仅是为了:“看肉”?

能吃肉的人,只有各方权贵,地方豪族,或者大名,大大名,关白,将军,天皇陛下……

所以,古代曰本阶级,根本不需要去一一探究,简单来分析,曰本只有两种人。

第一个,吃肉的是上等人!

第二个,看着肉的是贱民!

你看多简单,一目了然……

……………………………………

在这里生活三个多月的李二狗和翠花,其实早就犯了禁肉令,只不过周围乡众村夫,乐得肉食滋润,所以并不会去刻意阻止!

出事之后,总不是猎杀的高个李二狗和翠花两人顶着,至于乡众则会异口同声:

“没吃!”

你总不能让他吐出来,或者剖腹检查吧!

……………………………………

荒山连绵不绝,入眼郁郁葱葱的绿色令人心情特别舒畅,李二狗和翠花夫妇,此时大大方方行走在山脚小道,谈笑风生。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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