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东山再起(一)(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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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小时后。

“小义,到了。”黄源把车停下,回头喊了一声。

顾铭义依旧慵懒的倚在后座上,眼睛紧闭,纹丝未动。

“小义。”黄源的声音大了一些。

顾铭义睁开了眼睛,看了看窗外,雨势依旧那么猛烈,“嗯,黄叔,到了吗?”

“你太拼命了,小义。看你太累了,要不然我们不进去了,大不了咱不干这一行了,咱回老家,什么活还养不活自己。医生都建议你不要从事这一行了,你的脊椎已经承受不得吊威亚了。”

顾铭义的眉头紧紧的蹙在了一起,低声说道:“黄叔,回老家这事你就别提了,那个鬼地方我一辈子都不想再回去了。我要的是出人头地,万众瞩目,只有在这里,只有这一行,才能满足我的野心。好了,我知道你是心疼我,我还年轻,抗得住。你在这等着我吧,可能会很晚。”

“从这里到那个‘爱来酒吧’还要走一段距离,伞又落在了吃饭的酒店里,你过去肯定就湿透了。你把我这件衣服披上吧。这些人也真是古怪,每次出来玩都要选一些弯弯角角的地方。”黄源脱下了身上的衣服,递给了顾铭义。

顾铭义接过衣服,微微一笑,“只有在这些地方,他们才不会被狗仔队盯上,那些见不得人的事情才不会被曝出来啊。”

打开车门,戴上墨镜,冲进了漫天风雨中。

黄源在车上看着他把衣服盖在头上,在雨中狂奔的画面,鼻子一酸。再联想到他的身世,不禁感慨万千。

人们都看到明星,在电影里,电视里,在红毯上,在发布会上那光鲜亮丽的一面。背后的辛酸苦楚,真是冷暖自知。

这孩子从小到大受到的苦楚,也就只有他才能深切的感受到。

顾铭义到了酒吧之后,先去了洗手间,找到镜子,摘下墨镜,打量了一下自己。

这是他这么多年养成的一个习惯,每次应酬前,总是要习惯性的检查自己的仪容。

由于是冒雨跑进的酒吧,虽然披着衣服,但是头发仍旧被打湿了,雨水顺着雪白的脖颈,淌进了他的胸膛上。

连续征战酒场,他已经是疲惫不堪,平日里,那双幽暗深邃的桃花眼,此刻已经布满了血丝。皮肤相对于三年前的光洁白皙,已经有了稍许暗黄。唯有他最满意的鼻子,依旧高挺,像刀刻一般,使得他本来俊美秀气的容貌,添了一丝刚毅的味道。

他掏出了一方手帕,擦了擦眉梢鬓角的雨水,掏出眼药水滴了一滴眼药,眨巴了一下眼睛。吸了一口气又缓缓的吐出来,把自己调整到了最佳状态。

他对着镜子,露出了一个笑容,念叨了一句,“顾铭义,你没问题的。”

戴上墨镜,临走时看了看放在台子上的湿衣服,拿了起来,走到垃圾桶前,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没有丢掉,寄存在了前台。

他知道黄源一贯会过日子,倘若把这件穿没几次的衣服给他丢掉,他又会心疼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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