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5章 税役改革(2 / 2)
宋是灭掉了五代的许多小国统一天下,各国的税收制度被部分地保留了下来。这就造成了一个问题,不同的州,甚至不同的县,税率是不一样的。统一前税收重的小国,统一之后那些州县的税收依然还是重,再加上统一战争中,对某些抵抗激烈的地区加了惩罚性的税,这个差距会非常大。极端的地方,相邻的两个县税率可以差近十倍。总地来说,是北方的税比较轻,南方的税比较重,最重的应当是南唐以前统治的范围。
立国六十多年了,这种混乱的局面应该改变,税率需要统一起来。南方北方税率有差别是有现实原因,本来是因为统一前北方是本土造成的,但统一之后军事压力主要由北方地区承担,禁军九成位于长江以北,州县的驻屯禁军粮草由地方负担。这样算下来,北方确实应该比南方的税率低,是一种补偿。但相邻的州县税率也不同就不对了,特别是宣州一带税率高得不正常,让那里的百姓觉得跟二等人一般。
徐平的意思,是按照路一级统一税率。现在三司财政充裕,原则是就低不就高,实际上是对税率高的地区进行减税。减税的同时配合方田,方过的田税就降下来,不方的田依然是按照旧的税率征收。因为有的地方瞒报过多,即使降税可能算起来也不划算,还是会抵制方田,那也就由着他们。这工作持续地推动下去,十年八年总能够改过来。
赵祯听了徐平的规划,表示同意。只要三司自己算着不会钱粮紧缺,这种彰显太平气象的德政赵祯当然不反对,做皇帝有的时候就是为了这么个名声。
徐平又道:“百姓的负担,除了税便就是役。徭役是减不得的,如果朝廷对地方不征不役,不税不赋,这地方也就不是朝廷的土地了。臣现在是这样想的,以前征役是由地方州县决定,下年开始各路统一,每一丁一年服多少工的役。若是少了,分两种情况,官府没有劳作摊派下去,自然这役就免掉,因为怨不得百姓。有劳作摊派,数目够了,而百姓没有服够足够的工,便就要交钱。同样,如果做了比规定的工更多的,同样发钱。”
“几十年来,一直有臣僚提改役为募,有差有徭官府雇人,百姓交募役钱就好。你这样做,是把征役和募役合在一起,倒也是个办法。不过此事重大,由朝臣商议才好。”
徐平道:“对徭役,确实如陛下所说。但对于差役,还是区分别白,把不一些不当作为差役的单划出来,改为募的好。比如官府里的衙前等役,全部取消,由官府募人。而像乡间的耆长书手之类,还是合并进徭役里。具体如何,以后再论。”
募役法是历史上王安石变法的内容,当然不是他凭空想出来的。实际上跟青苗法差不多,早就有人提出来施行过,王安石进行了总结改良,推行到了全国。
凡事最怕走极端,王安石变法最大的问题就是事事走极端,很多好政策也生生搞出无数麻烦来。差役用募当然没有问题,问题在强行摊派募役钱上,最后成了敛财之术。徐平不需要从这些方面敛财,他是用三司的银行和工商业赚出来的钱,补贴这些政策的推行。
钱赚出来就是花的,特别是官府的钱,存着就相当于没赚。三司财政增加,自然就要配合新政策的推行。一些明显容易引起社会矛盾的地方,该改就要改过来。
赵祯是个有职业道德的皇帝,只要他手里的钱财充足,实际上哪怕就是过得节俭一些也可以接受,这种对百姓有益的事情,他都是支持的。而徐平要利用这段时间,在西北战事爆发之前,把国内的政策理顺,尽量拆掉会引起冲突的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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