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少取多予(1 / 2)
说了一会闲话,徐平又问李觏修路所需的人力。
李觏道:“主要的事情,自然是由厢军去做。都漕要修的路是个精细活,随便征人也不放心。一些零碎的活计,比如挖土铺石,路边栽树,才用到沿路的民夫。”
“南阳县还好,鲁山县民户不多,只怕本地民夫也没有多少。”
听了徐平的话,李觏道:“都漕说得不错,下官想的是从临近的县抽调,主要是方城和叶县,实在不足,才到许州和蔡州调人。”
徐平想了想,才道:“人自然是可以抽,只是我问你,动工正是春夏之交,并不是冬天农闲的时候,征发徭役必然有民户不愿去,又当如何?”
“下官也想过,有两个法子拿不定主意。一是不管愿与不愿,都要征发,让县里看住里正,按户抽人。只是如此做,必然会引起民间的怨气,有些不妥。再一个就是有那不愿意服差役的人家,可以出钱雇人来做,官府只管点齐人头。这样一来做工的就只有贫苦人家,只怕民间也会有非议。两个办法各有优劣,定不下来。”
徐平笑道:“第二个办法好,便就用后一种。”
这就是历史上王安石变法中募役法的雏形,此时不少地方已经采用。王安石变法的内容当然不是凭空想出来的,其实大多数措施都经过了实践。不过变法的时候有了太多为国敛财的意图,又急于求成,再加上党争,在实际执行中变了模样。
比如募役法,本来只是普通差役的补充,公私两便的事情。被变法派采用之后,一刀切地代替了原来的差役,为了更快得到更大的政绩,最后走向了极端。比如本来下等户是不负担差役的,实行募役法后免役钱也摊到下等户头上。结果最终民间百姓的负担并没有减轻,只是充实了官方的钱袋子而已。
这样的时代,这样的经济基础,并没有实行完全的募役法的条件,征发徭役是必不可少的。作为徭役的补充,部分实行免役法倒是可以,方便官方,也方便百姓。
至于差役,比如民间谈之色变的里正和衙前,倒是可以用募役代替,最好直接变成公吏,纳入官方编制。实际上王安石变法也是这样做的,只是这样做了之后收免役钱比官府付出的多出太多,成了敛财手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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