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 邪道(32)(1 / 2)

加入书签

“刘倩是被人害死的,所以她身上的衣服也算是证物,昨天将刘倩的尸体拉回来做了简单的处理,然后就放在了太平间,原本打算今天早上开始解刨,可是早上我们来到太平间的时候,我侄女的尸体就不见了,等调了监控就发现是她自己走出去了,林兄弟你说我侄女是不是复活了?”刘队长紧张的问着林不凡,从他的眼神中林不凡看到兴奋之色。

“按理说你的侄女应该不会复活。”当林不凡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刘队长瞬间蔫了。

“那这个你怎么解释,如果她死了的话,怎么会自己走出去?”刘队长指着监控画面上的刘倩向林不凡问道。

“听说过赶尸这两个字吗?”林不凡对刘队长提问道。

“没有。”刘队长摇着头说道。

“你没听说过也正常,自从国家规定了火化制度,赶尸这个行业就在这个世间彻底消失了。”

“林兄弟,你说的这句话我不是太懂,你能仔细的说说吗?”刘队长疑惑的问道。

“赶尸的起源地是在湘西,因为湘西那个地方的人很注重人死后要落叶归根的习俗,在湘西的山区,当有外乡人在那里去世后,他的亲友便前往聘请法师来赶尸回乡。当法师来到停尸的地方,首先查看死者的生辰及死忌,看看是否有冲克,然后便在尸旁念咒,口中喃喃念咒好一会,突然,把手中的桃木剑,用力插入停放尸体的木板上,倘若桃木剑应手而入,即表示这尸体愿意接受法师的号令指引,法师便肯接下这赶尸的聘约。但倘若桃木剑屡插不入或是突然折断,那位法师便立即掉头不顾而去,因为,这表示尸体不肯听从他的号令。途中很可能会因此而发生变故的,所以即使再出更高的价钱,法师也不会答应赶尸的。当法师接了生意后,并不会立即起程。而是要待几天,直至有四五具尸体,才一并起程,有些更会在路途上再接尸体。奇怪的是在法师作法后无论天气怎样尸体也不会腐烂。起程的时候,由法师把待运的死尸集中一起。起坛作法后,便把用黄纸写成的符,贴在每个死尸的额上,喃喃念咒后,每具尸体便直立起来,随法师的背后一跳一跳的,往前跟着跳去。因为死尸的各处关节均己僵硬,所以膝部不能屈曲,只能跳跃向前。而一般行旅是日行夜宿,但赶尸正好相反日宿夜行。因赶尸需要在晚间进行,不可让太阳照射到死尸身上,所以一到鸡啼,天将破晓前,法师便带领死尸们投宿,直至晚上,临行前由法师逐一检视尸体额上的符,如没问题,才会继续赶尸行程。”林不凡简单的将湘西赶尸习俗解释给刘队长听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侄女的尸体应该是被会法术的赶尸人带走了。我个人认为这件事应该跟杀害你侄女的那个凶手有关。”林不凡慎重的对刘队长说道。

“那这件事我们该怎么办?”此时刘队长已经没有了头绪。

“我给你的建议就是找到那个杀害你侄女的凶手,从他的身上找突破口。”林不凡对刘队长提议道。

“好,我知道该怎么做了,谢谢你了林兄弟。”刘队长说完这话就将林不凡跟三哥扔到监控室一个人跑了。

“尸体自己会走。还真是奇妙,那电影里演的那些赶尸人岂不都是真的了?”三哥转过头向林不凡问道。

“恩,电影里演的那些虽然有点夸张,但大多数都是真实存在的。”林不凡冲着三哥点着头说道。

“我现在有点后悔跟你来这看热闹了。”三哥打了一个冷颤对林不凡说道。

“是你自己要跟着来的,也不是我们要带着你来的。”说完这句话林不凡便大步的向外走去。

“你等等我!”三哥迈着他那小短腿在跑到了林不凡的身边。

这一路林不凡的脑子里一直重复播放着刚刚从监控画面看到的景象,师傅曾经对林不凡说过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学道的。首先学道的人必须要先有一颗道心,这颗道心包含很多,有爱,有包容,有原谅等等,凡是具备这些条件才有资格学道,相反一个人心肠狭隘,自私自利,这样的人是不适合学道的,这样的人学道最后只是走上邪路,那个陈刚十有八九是一个心术不正的邪道,师傅说过如果学道之人用自身所学的道术残害无辜百姓那这样的人称之为邪道,一旦邪道出现将会人人得而诛之,这件事非同小可,林不凡必须要通知道教协会。

“三哥,知不知道哪里有卖信封还有邮票的?”林不凡问向走在林不凡旁边的三哥。

“你要信封邮票干什么?”

“我要写信。”

“噗.....”三口没忍住将嘴里的口水喷到了林不凡的脸上。

“现在的人哪有写信的,一般都是发电子邮件,哈哈哈……“三哥捂着肚子狂笑道。

想想上次给道教协会写信的时候已经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而且信还是林不凡师傅写的,至于道教协会的地址林不凡早就忘记了。

“那三哥,你能不能帮我上网查一下怎么联系道教协会?”

“好,一会去我那儿,我用电脑百度帮你查一下。”林不凡跟着三哥就向那的有梦性保健店走去。

“对了,地府的阴差向我提起你了,问你最近怎么样,有没有意思接点任务。”三哥一边走着一边对林不凡说道。

“刚跟他们脱离关系,我才不想跟他们再有瓜葛,你就告诉他们我现在很忙,没有时间。”当三哥提起阴曹地府的那些阴差的时候,林不凡就感到一阵头疼,林不凡才不想回到以前的日子。

“好吧,回头我告诉他们一声。”三哥无奈的摇头说道。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