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能动手尽量别吵吵(1 / 2)

加入书签

(求收藏,求点击,求推荐票支持)

杀父之仇,夺妻之恨,这是一个男人最不能容忍的事情,对于沈青来说,同样如此。

慢慢的抬起头,看着对面跟田国涛甜甜蜜蜜正在**的前女友,沈青冷冷的说:“王双,你觉得这样很开心么?”

名叫王双的女孩抬起头看了一眼沈青,露出一个冰冷冷的表情:“沈青,我要的,你给不了!”

沈青手捂着心口,那张苍白的脸庞有些惨淡。

李逸风冷眼旁观着,那个名叫王双的女孩笑容温婉,身材略微消瘦,显得有些弱不禁风,她的姣好相貌没有唐语嫣那般能产生摧枯拉朽的威力,气质也不像谢青烟那般不易接近,更多的是一种浮于表面的妩媚,确切的说,这个女人跟后世自己在欢场当中见过的无数被物质迷花了双眼,宁愿坐在宝马里哭,也不愿意坐在自行车上笑的女孩一样。

“王双,是吧?”

在田国涛张嘴准备继续羞辱沈青之前,李逸风慢慢的开了口。

所有人都愣住了,有些诧异的看着刚刚说话的陌生男子。

九十年代,是一个没有贵族的糟糕年代,同样也是只有随着改革开放逐渐才渐渐兴起的世家年代。

糟糕的年代没有了江湖义气,礼义廉耻也渐渐从某些人的身上消失,甚至于厚黑狠毒渐渐成为神坛上的成功代表被世人所膜拜。但是,这个时代早就了更多的财富神话,也早就了更多的弄chao儿。所以二十年前卖馄炖的小贩可能成为华夏直辖市的首富,所以十七岁之前没穿过鞋,从泥瓦匠做起的农民可以让女儿成为华夏首富。

时势造英雄这句话其实很有道理,前提是要有成为英雄的准备。

李逸风懒得做英雄,拥有超越这个时代数十年的记忆,对于他来说,做英雄实在是一件很累的事情,他只是想保护自己身边的人不受伤害而已,人生在世,生要能尽欢,死要能无憾。

沈青虽然说仅仅是孟家的外孙,但并不代表李逸风就能够看着他被人当着自己的面侮辱。

“你是什么东西?”田国涛语气不善的看着面前的李逸风,这人看着眼生,应该不是沈青宿舍的,毕竟因为王双的事情,前几天两边已经打过一次架了,不得不说,这几个出身平民百姓家庭的家伙看着普通,心却是很齐,上一次两边拼了个势均力敌,要不是自己仗着家里有个好爸爸,说不定就要被学校开除了。

李逸风刀锋一般的眼神扫过田国涛的脸:“你闭嘴!再多说一句话,信不信我打断你的腿!”

田国涛勃然大怒,刚要张嘴,迎着李逸风的眼神却无来由的打了一个冷颤,他忽然发现,面前这个男人绝对不是在开玩笑,那毫无感情的眼神扫过自己的时候,似乎不是在看一个人,好像是看牲口一般,那种样子,就跟自己平ri里踩人的架势一模一样。

最关键的是,田国涛所畏惧的,是李逸风那股子霸气,那是前世混迹京城多年,而后商海沉浮数十载所练就出来的气势,已经渗入李逸风的灵魂深处,此时爆发出来,自然不是田国涛这个普通纨绔子弟所能够抵挡的。

“王双是吧,你觉得沈青没钱,所以选择跟这个人在一起,对么?”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