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林复生(2 / 2)
将赖三儿送回派出所之后,林友柏找了家小宾馆住了下来。
第二天下午,他又接到了赖三儿的电话,说东西已经搞定了。
“哪里见?”
“去鸟蛋山山顶,那里有条盘山公路,打个车就能直达。对了,带上钱!”赖三儿说道。
“行。对了,能不能把你们所长也叫来,我还有笔大买卖想跟他做。”林友柏又补充道。
赖三儿犹豫了下,说道,“行,我给你问问,看他有没有时间。“
林友柏没有选择打车,而是依靠手机导航,让飞鸢带自己到了鸟蛋山山顶。山顶有一片空旷地带,四下无人,又草木茂盛,倒是搞这种交易的好地方,也亏他们想得出来。
等了许久,赖三儿终于带着一个白胖的中年男子到了山顶,见了林友柏,介绍道,“这位就是我们高原高所长。”
没有任何寒暄,赖三儿将手里的一个档案袋递到了林友柏手里。林友柏打开袋子,发现里面“林复生”的身份证、个人档案的复印件等一应俱全。
高原面无表情地看了看林友柏,说道,“知道规矩吧?”
林友柏点点头,“知道。”说着,将钱递了过去。
赖三儿接过钱,仔细地点了点之后,说道,“钱少了。”
林友柏皱了皱眉,说道,“7万,不是说好了吗?”
“现在是10万。”高原不耐烦地说道。
“咱高所长亲自来一趟,你不加点钱说得过去吗?”赖三儿奸笑道。
林友柏二话不说,又补了三万给他。
“你说你还有买卖找我?”高原点了根烟,问道。
“没错,不过在这之前我先问个事儿,就是赖兄弟上次说的,买枪。真的可以买吗?”林友柏问道。
“只要有钱就能买。”高原弹了弹烟灰,不耐烦地说道。
林友柏也给自己点了根烟,看着高原,过了良久忽然说道,“我要是拿这枪去杀人越货呢?”
这话问得挑衅味很重。高原手指夹着烟,如同定格了一般,死死地盯着林友柏。气氛瞬间紧张起来,整个山顶陷入了一片沉寂,只剩下呼呼作响的山风,伴着莎莎的草木声,仿似不断摩擦的火柴,随时要将这充满火药味的山燃。
高原突然拔出了腰间的枪,顶住了林友柏的脑袋,同时给赖三儿使了个眼神。赖三儿心领神会,立即上前仔细地搜遍了林友柏的全身。
林友柏举着双臂,镇定地任由赖三儿搜身。
“所长,没有。”赖三儿摇摇头说道。
林友柏笑笑,说道,“高所长,我不过随便说说,你别介意。放心吧,我不是记者,没那么好兴致来暗访。”
高原收起手中的枪,说道,“东西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兄弟,就当给你长个教训了!”
“若是刚刚让你搜到录音设备,不知道高所长会怎么对我?”林友柏又轻描淡写地问道。
高原阴沉着脸没有说话,赖三儿也收起了猥琐的笑脸,阴阴地说道,“要是有,恐怕现在你已经不能说这么多话了!”
高原又盯着林友柏看了许久,突然开口道,“兄弟的胆色高某很佩服,高某也知道兄弟不是一般人。你之前说的是大买卖,肯定不是一把枪这么简单吧?”
林友柏哈哈一笑,说道,“没错,高所长果然也不是普通人。枪,你有多少,我就要多少!另外,我还有个大生意!”
“好,我想听听兄弟有什么大生意,能用得上高某人的?”
“这个事情,得挑个黄道吉日谈。不过,我可以先付你50万定金,到时候会带来,如何?”
高原略一沉吟,说道,“既然林先生那么有诚意,那自然是好的。不过,咱丑话说在前,答不答应办、能不能办成兄弟可不敢保证!”
林友柏点点头,“那是自然,希望合作愉快。”
“这山上风大,如果没什么别的事情,我们下山吧。”高原说道。
三人上了警车,赖三儿开车,林友柏抢先一步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高原倒也不介意。
山路很陡峭,道右边是悬崖,赖三儿开得很小心。
林友柏看着窗外的风景,突然声音低沉地说道,“高所长,那年地震,我捐款了,多少就不说了,但当时我心里很疼。”
车厢内一片寂静,没有人搭话。
他继续说道,“我想这是国殇!也可以说是国难!”
高原终于忍不住了,脸上阴沉地快结出了霜,“你到底想说什么?”
林友柏看着后视镜里的高原,嘴角微微上浮,道,“不知道你们发国难财的时候,会不会良心不安。如果有一天你们遇见死去的同胞,会不会有一丝羞愧呢?”
话音刚落,没等两人反应过来,林友柏突然伸手抓住方向盘,狠狠地打了个弯,车子立即就像一匹失控的野马,冲出了盘山路。
“啊!你疯了!”高原和赖三儿绝望而又歇斯底里的喊叫着,惊恐万状地看着窗外飞速向上掠过的景物。
林友柏微笑着看了他们一眼,推开早已开好的车门,纵身一跳,一旁已等候多时的飞鸢立即扑腾着翅膀飞了过来,有力的双爪紧紧地抓住了他的手臂…….
站在悬崖边,看着落到山谷轰然爆炸的车子,林友柏深吸了一口气。
“只有死人,才会保守秘密。而你们的贪婪,正好给了我杀死你们的理由,让我无需感到自责。谢谢你们。”
他打开档案袋,看着崭新的身份证上的“林复生”三个字,心中蓦然道,“林复生,无论你上辈子是谁,活得怎样,这辈子我决不会让你蒙羞。从今天起,你复生了!若有一天大仇得报,我必去你生活的地方祭奠你。”
尽管理论上这是一起完美的交通意外,但是林友柏为了谨慎起见,立即马不停蹄地赶回滨海市。到了滨海,他没有回宾馆,而是去了家咖啡馆,喝了点东西,又去了几家大型购物中心逛了一圈,以在这些地方的监控里留下自己的身影,制造不在场证据。整个过程他只花了三四个小时,而从案发现场到最近的机场也至少要坐三个多小时的车,更别说加上买机票、乘机的时间,这么短的时间是不可能有人做到在两地同时出现的,所以完全可以作为他的不在场证据——当然,这只是以防万一之举。事实证明,这桩案件最后被当做了普通的交通意外处理,两人还被描述为“因公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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