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回 巧辨真假二十三(1 / 1)
第二十三回 巧辨真假二十三
2017-02-27 作者: 天下任纵横1
第二十三回 巧辨真假二十三
李唐得到江山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宣布降低老百姓的农业税。这才让纷乱不休的各地老百姓渐渐安稳下来。但是新的问题出现了,李唐降低了农业税,朝廷养活不了军队和官员了。军队不能轻易解散,官员们也不能长期停发俸禄,逼着皇帝想出应对的办法,不然新成立的王朝就会被其他的势力取代。唐太宗李世民想出了一个应对的办法,就是鼓励大家经商。虽然不能一下子改变商人的地位,但是给予适当的鼓励。不久之后效果就出来了,由于商人们的流通,各地老百姓互通有无,把手里积压的商品换成了需要的东西。不但减少了民怨,而且改善了大家的生活,也把战争带来的剩余物资悄悄地高价卖给了外国人。朝廷也因为商人的税收,狠狠地赚了一笔,充实到国库,缓解了朝廷的开支问题。
李世民和他的后人们发现了经商的好处,也同时看到了经商的利益。所以他们一边鼓励全国老百姓经商,一边重新制定针对商人的税收。从而有了和农业税截然不同的商业税。唐朝的执政者不是盲目指定商业税的,而是通过多方打听,征求过商人们的意见,这才制定出商业税的。
经过实际打听和咨询商人,也有一些官员私下做一些生意,通过户部的算账高手的仔细记录和结算。一个比较合理的生意经营开支方式出现了,一般一份的本金,加上商人和伙计的开销,如果不遇上大的风险的话,省内可以赚取三到四成的利润。出省的话,利润在五到七成左右。如果贩卖南方的货物去北方,或者把北方的特产运送到南方的话,利润在两到三倍之间,甚至于更高。要是把本国的货物运送到国外的话,利润可以在八到十倍。除去一般的风险和人工劳动力,商人一年下来可以赚取三到八倍的利润。但是需要承担路上的安全问题,还有货物变质或者物价波动的影响。
李世民亲自召见了几个有影响力的商人,征求了大家的意见,这才知道商人们最担心的事情。第一,是路上的安全问题。第二,是货源的问题。第三,是物价波动带来的风险问题。第四,是朝廷的态度问题。第五,是地方衙门对于他们收入的合法化待遇问题。李世民作出大胆的决定,第一派兵驻守各地,沿途保护和保障商人和货物。第二,朝廷可以保护商人的合法收购权,帮助商人协调农民收购事宜。第三,朝廷会干预国内的物价波动问题。确保商人收的货物不会因为物价波动的问题,导致商人血本无归。必要的时候朝廷会收购商人手里积压的货物,缓解商人的资金压力。第四,朝廷可以承诺商人,不会轻易改变鼓励大家经商的大方针。在政策上确保商人的地位,同时在商人在国外遇上不公平待遇的时候,站出来为商人说话。第五,商人经商赚来的收入,只要登记在册,有合法的证明。朝廷和各地衙门不但会保护,而且鼓励商人们购买土地,在全国各地建立分号和分部。
李世民的态度让商人们很高兴,同时他们也知道李世民不会白白这么付出的,所以做好了一些打算。李世民也觉得时机到了,就把增加商业税的想法说出来。商人们也觉得适当加收商业税是应该的,但是都担心税收太高的问题。有些人担心他们拼死拼活赚来的钱,最后都成为了朝廷的。
李世民知道商人们有顾虑,所以说出了三种商业税税收的办法。第一种是根据商人自己的报账,结算税收比例。商人要做生意需要提供货物名称和种类数量,根据市场价格算出成本。然后卖出的时候,上报当地衙门卖出的数量和价格。根据买入和卖出的差价,确定商人这一次的利润。由衙门根据这个利润制定税收。第二种,朝廷一刀切。根据省内、省外、南北、国内国外四种交易方式,制定税收标准。省内最低,省外次之,南北再次之,国内外最高。不管商人赚钱多少,是否亏本,朝廷按次数收取商人的税收。第三种是总算制,也就是根据商人的本金多少,不管商人做哪种生意,制定出商人每一年的税收。就算商人一年都不出门也要收税,就算商人一年之内赚钱一千倍也一样。来年再根据商人的财产制定新的税收数目。
商人们盘算了一下,第一种税收最适合商人,但是这个制定税收的权利交到了各地衙门手里,大家担心衙门的人有意无意地做手脚。再说这样一来,商人等于事事都要看衙门的脸色,私下的“孝敬”就会更多,还不如把钱光明正大的交给朝廷。第二种税收方法有点霸道,但是比较好管理,商人也不用担心各地衙门的人敲诈或者刁难。但是这样一来商人们不敢轻易做生意了,因为每一次上报都需要把这笔税收算上去,加入成本中间。第三种税收比较合算,但是风险也最大。要是商人做生意顺利,身体又十分健康的话,这绝对是一个最好的结算方式。但是要是商人病了或者家里出问题的话,这笔税收将成为不小的负担。特别是商人们想到一个关键问题后,大家都觉得这个方案不适合大家。商人们想到了朝廷需要每年合算商人的财产。这就等于把商人的家底都暴露了,这会引起许多人的关注。朝廷的人会关注,各地衙门的人会关注,同行会关注,老百姓会眼红。根据“财不露白”的原则,商人不可能把自己的家底全完暴露在别人面前。
商人们决定按照李世民所说的第二种税收方式结算,但是在税收比例上,又出现了比较大的争议。商人们当然希望税收越少越好,甚至于希望和农业税相等。但是朝廷不会答应,因为商人们的利润比起种地来说高出的比例太多太多了。如果按照农业税“二十抽一”或者更低的话,商人们的税收是在太低了。朝廷根本是在为商人们保驾护航,不久之后商人们的钱会比朝廷还要多,这是任何一个朝廷都不允许的。
李世民这一次比较强硬,说出了一个标准。说商人们愿意接受的话,可以在朝廷的准许下正常经商。要是不答应的话,朝廷也不会怪罪大家。大家可以回去种地,也可以去国外,但是不再允许在国内经商。等于逼大家接受李世民的决定,这就是权力带来的好处,不用担心商人们起哄。大不了换一批商人做生意,实在没人了朝廷自己做生意。
就在李世民的强势威逼下,商人们不得不签订了一份所谓的自愿协议书。自觉自愿地配合朝廷,按时按量向朝廷缴纳税收。保证自己每一次上报得数量和货物是事实,绝对不做虚报的事情。至于税收的比例,按照李世民决定的办。省内每一次税收比例是本金的一成;出省是本金的一成半或者两成半,根据路途的远近由地方衙门制定税收比例;南北方向按照单程计算,每一次税收比例是五成。要是回去的时候不带货的话,可以不计算税收;出国做生意的话,按照每一次单程一比一的本金计算税收。允许商人事后回来后在规定期限内补交。其中特别指出虚报和偷税漏税的处罚。多买少报的话,多出来的货物和收入要以原价十倍的罚款作为处罚。要是商人来时带货回去的时候明着不带货实际暗中带货的话,没收所有货物同时不允许商人经商五年作为处罚。要是商人在没有上报衙门,私下组队经商的话,衙门有权没收所有货物和金钱,同时商人家族取消经商资格,抄没家产的同时,商人和伙计充军。
这个决定对于商人们来说,震动是非常大的,特别是一些私下做非法买卖的。但是李世民是老大,他已经制定出了规矩,大家只好遵守,不然后果是十分严重的。商人们虽然手里有点钱,但是地位很低,家里又没有有实力的靠山。他们平时可以吓唬一下老百姓,但是面对朝廷这种权力机构,他们可以说是一点反抗能力也没有。还好李世民给了他们一些生存空间,并没有把他们逼到绝地。按照李世民的决定,商人们只要安分的做生意,不但可以活下去,而且可能会发财。他们只好答应了,其实他们不答应也不行,李世民早在门外布置了士兵,要是商人们不答应起哄的话,李世民就会大开杀戒。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