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回 刑部大牢十二(1 / 1)
展小小找了好几天,好像一个目标人物都没有找到,这些人真的都不在了吗?老酒鬼师爷已经离开这里好久了,怎么算也有七八年了,当然会有人进来和离开。难道这些人会集体离开吗?难道都死了?还是一起失踪了?怎么会一个线索也没有呢?秦泰解释了展小小的疑惑,这些人不但做事低调而且不愿意同流合污,所以不会经常出现在人多的地方。这些人就算留在了刑部大牢,地位也不会高,不是狱卒就是杂役。唯一的线索就是他们的年纪可能都不小了,能和老酒鬼师爷做朋友的人,应该年纪不亚于四五十岁。所以展小小要去不起眼的地方找,找一些年纪偏大的工作人员,特别是一些不爱和外人多话的人。或许他们之中就有当年老酒鬼师爷的好友在,就算没有也有可能知道一些线索。秦泰提醒展小小,找人的事情千万要小心,不能让大家知道这个意图。展小小这些天有点不好意思起来,不敢随便到一些地方走动。原因是担心看见一些不大好的场景,至少展小小这个年轻女人会觉得不用好意思。原来随着天气越来越热,没有通风设施的刑部大牢里面,开始闷热起来。刑部大牢的工作人员可以用凉水清凉自己,就连秦泰的房间也摆上冰块散热。可是犯人就没有这么好的待遇了,不但不会有凉水,而且就连扇子也没有。他们只好把身体贴在铁墙上散热,一些人甚至于脱光了衣服,赤身**呆在监牢里面。这样一来难为了展小小这种妇女,不敢随便出现在这些人面前,他们不怕丢脸,展小小也不敢直视他们。
展小小通过一些狱卒和杂役得知,刑部大牢的设置就是让犯人知道监狱的残酷。冬天的时候由于外面结冰,里面的温度降到了零下十几度,犯人们一身单衣,冻得像冰棍一样。铁墙上结着薄冰,冷得足可以吓死人。据说只要手脚无意间碰到了墙壁,就会被粘下一大块皮肉。几乎每一年刑部大牢都会在冬天冻死不少人,这些人挨不到一年才一次的节日就走了。刑部大牢的犯人一般一年只有一次机会吃到像样的饭菜,说是像样点的饭菜其实只不过是一碗干饭一两样素菜,但是对于犯人来说已经是很好了。这些人只有在年三十那一晚,才有机会吃到这么一顿好的,这是他们一年到头最期盼的日子。到了夏天更是让犯人受不了,闷热和疾病,使人挨不过这个夏天。每天中暑和生病的犯人数不胜数,特别是一些体质不好的妇女和老人,经常晕倒和生病。刑部大牢缺医少药,再加上对犯人不重视,所以就算病了也不会真的关心。只有到了快死的时候,刑部大牢才会派刑部的专门大夫来确定犯人的病情,在确定无救的犯人档案里勾除记录,确定犯人必死无疑。不过一些内行人也说,这是一些人做手脚送犯人离开的好机会。一些有门路的犯人,花大笔的钱买通一些牢头和大夫,再找机会病倒,通过几方的确定,就能把犯人当作必死的人抬出去随便处理。其实这个犯人就是想离开刑部大牢,等到了外面用另外一个身份继续活下去。
刑部大牢的花样还真不少,展小小知道越多越觉得刑部大牢很有问题。按照规定刑部大牢属于国家级监狱,关在里面的的不是杀人犯就是重犯,至少也是一些大案要案的罪犯。这些罪犯有的是判了死刑,等待“秋决”的。也有一些人是被判了重刑,需要长期待在刑部大牢服役的。还有不少是没有定案的嫌疑人,需要刑部有司衙门定罪之后才能正式移交相当单位的。这些人除了一些被连坐的罪犯和一些政治犯之外,身上都有大案子在身。按照《大明律法》,这些人不应该有外出的机会,但是刑部大牢的人依然安排她们外出干活,一点也不担心他们会逃走。就连一些准备不久之后斩首的罪犯,还是每天安排出去干活,甚至于连续干活。难道大家不担心这些人会出意外吗?要是失踪了?或者累死了?更或者是出意外砸死了怎么办?还有同样是罪犯,待遇也有很大的区别。例如张三和王六,两人都是抢劫富商的罪犯,他们不但抢了富商的财物而且杀了富商,刑部官员判张三二十年监禁,王六十五年监禁。张三因为是主谋,又是杀人凶手,所以比王六多判了五年监禁。可是王六把钱全部上缴了,没钱打点刑部大牢的工作人员,导致王六每天挤在十几个人的大房间内,不但吃不好睡不好,而且天天要干重活。倒是张三不但拒不交代赃物下落,而且态度强横,也只不过挨了一顿毒打而已。后来张三托人使了一大笔银子买通了牢头和狱卒,不但住上单人房,而且不用去干体力活,理由是张三有病不能外出。因为得到了孝敬,再加上张三答应每年逢年过节都有好处,所以张三不但可以住得好,而且可以吃得好。这些用来贿赂大家的钱,其实都是他的脏银,这一点大家都知道,但是谁也不会去管这些事。一个狱卒偷偷告诉展小小,在这里只要有足够的银子什么事情都可以干,只有自由不能给。只要有钱愿意打点,要酒有酒、要女人有女人、要吃的有吃的、要用的有用的,只不过价格比外面贵好多倍而已。展小小有点怀疑,酒肉和日用品,牢头或者狱卒可以夹带进来,女人怎么能进刑部大牢?不是说刑部大牢严禁外人进入吗?哪里有女人可以随便进出刑部大牢的?对方告诉展小小。只要价格合适不但女狱卒会临时客串,而且可以安排一些有姿色的女犯人陪有钱的罪犯。狱卒还神秘兮兮的告诉展小小,一些牢头和有权利的狱卒,也经常去女监狱玩乐,这都是大家默许的事情。在展小小感到震惊的时候,狱卒又爆了一个猛料。有一对夫妻合谋毒死了自己家的邻居,主谋丈夫被判死罪,妻子是从犯被判十五年监禁。但是丈夫因说是必死无疑了,但是他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不但保住了性命而且被改判为十七年监禁。刚进刑部大牢的时候,丈夫不过三十岁,妻子也不过二十四五岁,他们花了大把的钱,终于买了一个机会。他们夫妻不但可以隔三岔五住在一起,而且可以吃上一些好料。这些年来他们夫妻不但生养了三个孩子,而且暗中把孩子抚养着。就等他们什么时候可以出去了,就把孩子暗中一起带出去。这是严重违反《大明律法》的事情,根据相关法规女犯人在入监后不得生养孩子。就算是犯案时已经怀孕,孩子也不能留在监狱抚养。凡是在监狱里有的孩子,不是马上处理就是连通母亲一起杀死,绝对不允许孩子出生在监狱里。据说这种孩子从一出生就是带着怨气和杀气,将来一定是一个无恶不作的坏人。男的杀人放火无恶不作,女的低三下四破坏他人婚姻甚至于毒杀亲夫。《大明律法》更是规定女犯人监中生子男女一起杖毙,孩子当场溺死,所在监狱上至长官下至狱卒全部受罚,一个也逃不了。没想到在刑部大牢却有这种事情存在着,简直是无法无天。狱卒还告诉展小小,女犯人生孩子的事情一点也不奇怪,这种事情在刑部大牢很是普遍。一些干净的女犯人会被一些有权势的牢头包养起来,生下的孩子牢头要的话就留下,不要的话送给外面没孩子的人。至于那些做内部生意的女犯人,一般不允许她们怀孕,因为会影响到她们做生意。但是一旦怀孕了,也不会马上处理。要是月份小的话,直接拿掉就好,要是已经成型的话,就把孩子生下来。女孩子卖到妓院将来做妓女,男孩子送到皇宫当太监,皇宫最需要这种没后顾之忧的孩子。要是女犯人愿意自己养着的话也可以,等将来要走的时候,需要花一大笔钱才能带走自己的孩子。有几个没名字的女犯人,其实是这些女犯人的亲生女儿。她们本来可以和自己的母亲离开这里的,有的是因为付不起“出狱费”被母亲抛弃了的,有的是母亲死了没机会出去只好做这种生意的,也有一些是赚钱帮母亲还债的。特别是一些重犯,她们没有机会短时间离开这里,她们只好用自己的身体做本钱,赚钱买通牢头为自己减刑,希望早一点离开这里。一些母亲为了自己能够早点离开这里,索性买有几个女儿,连同自己的亲生女儿一起出来卖,希望有钱能让自己早点离开。这些人就像妓院老鸨一样,不但自己做生意,也学着靠别人赚钱。听得展小小一阵又一阵的毛骨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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