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回 大漠追凶十七(1 / 2)
秦泰等人刚刚靠近回雁镇,还没有完全走进回雁镇的地盘,就被一群人拦住了。他们不是官兵,也不是强盗,而是回雁镇自己组织的护卫队。这些日子西北地区很不太平,也有一些外人来回雁镇准备闹事。虽然他们还来不及动手,就被回雁镇的老百姓联手对付了,但是大家都觉得回雁镇越来越不太平。为此大家找了官府和军队,官府说不能为力,军队说有事的话他们会及时出现的。其实都是一种敷衍了事的一种说法,他们并不真的关心回雁镇的老百姓。为了自己的家园的安宁,为了不被外人打搅和破坏,回雁镇的大家决定自己组建护卫队,保护回雁镇的安全。
秦泰不但说明自己是大夫,而且说出了回雁镇芙蓉姐姐的大名。在回雁镇里,芙蓉姐姐的名字很响亮。不是说这个女人有多么厉害,也不是说这个女人多么有钱。相反这个女人不但没有钱而且是回雁镇最没有脑子的人。虽然她既没有钱又是一个老女人,但是大家对她很不错。原因就是这个女人的心太软,帮助过许多的落难人。
芙蓉姐姐是外号,也是大家给这个女人取的名字。其实芙蓉姐姐的名字叫王桂花,是地地道道的本地人。她本来有一个比较温暖的家庭,有父母和兄弟姐妹,应该不会这么凄惨才对。她的父亲是一个锅头,一个很有义气的锅头。经常带着大家为客商们赶马往来商道,因为他为人仗义,大家都叫他王老大。王桂花的母亲是王老大在一次回来的路上捡回来的一个老婆。因为王桂花的母亲是西域人,所以王桂花这几个孩子都有一点西域血统存在。王桂花的善良就是继承了她母亲的,王桂花父母一共收养了十多个没有亲人的孩子。有的孩子是王老大部下的孩子,他们的父亲死了后被王老大收养,有的是王桂花母亲从人贩子手里买回来的孩子。据说王桂花的母亲就是被人贩子抢了准备卖给的,后来她偷偷逃出来晕倒了,才被王老大救下的。可是王桂花一家人的善良,并没有得到好的回报。一个被王老大收留的孩子,伙同几个外地人偷偷地拿走了王老大刚接下的生意,反诬陷王桂花的哥哥干的。王老大不但要赔偿客商一大笔钱,而且还要亲手处置自己的儿子。因为根据这里的规矩,偷客商的货是要被砍手砍脚的。
为了保住孩子,王桂花的母亲代自己的儿子死了。王老大也因为赔偿问题,卖光了家里所有的东西,其中包括房子和牲口。王老大受不了这个打击,一病不起的时候,王桂花的大哥依然没有吸取教训。也就是说王桂花的母亲白死了,白白替这个不孝的儿子死了一次。王桂花的哥哥说要去接生意,其实是去找真正的小偷。他抓到了小偷之后,应该抓去官府或者交给大家处置,可是他却一时冲动私下处置了小偷。导致这件事情不但说不清楚,而且他背上了杀人的罪名。这个刚刚成年的小伙子,一点担当也没有,不但不向大家说清楚一切,而且还吓得离开了回雁镇。根据朝廷的法律,回雁镇的乡规,杀人者必须死。王桂花的二哥,一个才十四岁的孩子,为了不牵连大家,为了不让病重的父亲再一次出面,他依然承担了一切。王桂花亲眼看见二哥被带走,不久之后二哥被绞死在回雁镇的广场空地上。王桂花的唯一的姐姐被吓疯了,从此变成了一个疯癫的女孩子,一个月之后有人发现王桂花的姐姐被奸杀在回雁镇外。
王桂花看着母亲代大哥去死,父亲病倒了,家里的一切被人拿光了,杀人的大哥跑了,二哥代大哥绞死了,姐姐疯了死了,弟弟和妹妹不久之后也饿死了。为了给父亲看病,才十一岁大的王桂花四处给人打工,换回来的钱不够养活父女两个,更不用说给父亲看病了。王老大得知家里的事情之后,不吃不喝活生生地把自己饿死了。为了埋葬父亲、母亲、哥哥、姐姐、弟弟和妹妹,王桂花只好把自己给卖了。她是把自己卖给了回雁镇唯一的一家酒店的老板,希望将来给酒店做事还债。没想到酒店老板把她转让给了妓院的老鸨,她成为了一个准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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