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回 猜测四(1 / 2)
司马英吃惊的同时,一群被俘的倭寇正在接受秦泰的审问。几个死硬分子已经吃到了“马三刀”的折磨,“马三刀”只不过用了几套刑具和刑法,就将外强中干的倭寇制服了。这群吃软怕硬的岛国人,现在乖得像三孙子一样。
秦泰终于知道了倭寇所知道的一切,这也正是了司马英的确参与了他们的活动。
秦泰下令,包围司马英一家,同时将司马英的三儿子司马霸就地革职抓回来,司马英的大儿子司马千和二儿子司马秋就地关押。所有司马家的直系做官亲属,全部停职。这是秦泰作为监察御史的权利。通倭在当时属于最高级别的案件,只要有确实证据就可以立即行动。通倭大罪只排在谋逆案之后,也就是说比造反轻一点。比杀害官员,制造屠杀等罪还要严重。秦泰身为御史,手上又有现成的士兵在,当然不会手下留情。
司马英看见杀手的头颅后,就马上回了家。可一到家就发现司马家被包围了。
秦泰身穿他的六品官服,带着士兵包围了司马家。
司马英在一大群家丁的保护下,来到大门口。他对秦泰说:“秦大人,老朽也是官府中人。小儿司马霸是一任现任知县。你怎么能带兵包围我司马家?你眼睛里还有王法吗?不怕我到朝廷里告你一状吗?不怕御史弹劾你吗?”
秦泰一身正气地站着说:“第一,司马英不过是一个‘致仕’的官员,不算是正式官员。第二,你儿子司马霸是江西的知县,不是这里的知县,管不到这里。第三,你的本家这里的知县司马大人因为违反了官员不得在家乡为官的律法。我已经派人接手了他的职务,他就等着下狱待判了。第三,我并不是随意派兵包围你司马家。你司马英做为司马家的大家长,暗中与倭寇有来往。这已经触犯了大明律法。现在不但你司马英,就连你的四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也要抓捕到案,接受审判。第四,已经有杀手供认,暗杀本官的行为是由你主使的。根据大明律法,你司马英和司马家犯了‘通倭’、‘杀官’、‘买凶杀人’、‘私藏武器企图不轨’等罪名。本官有权利将你抓捕到案。至于会不会由御史弹劾我?难道不知道我就是一个监察御史吗?我南下不但要破案,更是要监管违法乱纪的官员吗?”
司马英是一个当过官的人,他知道秦泰所说的一些罪行都是一条条的死罪。“私藏武器意图不轨”是最小的罪名,但是也能因此害得自己人头不保。“买凶杀人”是杀人罪,不管是现任官员还是老百姓,犯这罪就是一个字“死”。“杀官”是一条大罪,按大明律法“杀官”成功者牵连三族五代人,不成功者牵连三族三代人。也就是说只要确定“杀官”,指使者一家全部受牵连,就连指使者的老婆一家人,老妈一家人,儿媳妇一家人,都要受牵连。轻者发配边疆,重者为奴为婢,女的成为官ji,男的进宫为下等太监。最吓人的事“通倭”罪名,当朝廷知道倭寇能长驱直入,危害大明沿海,是因为有人为倭寇带路的时候,朝廷就有严令,严禁大明百姓通倭。“谋逆”、“通倭”、“欺君”成为了大明全家必死的大罪。
司马英知道自己完了,家里的人完了,整个司马家完了。
正当这时候,几个白胡子的人来到司马英家门口。
他们不是来找司马英的,他们是来见秦泰的。
他们中年纪最大的一个,对秦泰说:“大人,小老儿是司马家的长老。我们也是刚刚听说司马英的事情。司马英不但自己为非作歹,而且牵连了我司马家。现在我们几个长老决定,将司马英一家从司马家除名。从此之后,司马英一家的人和事都和我们无关。请大人做一个见证。”
秦泰其实是这件事情的幕后主使人,毕竟司马家是这里的大户。绝对不可没能这么一举将司马家全军覆没。既然不能,就只好先将司马英拿下。至于司马家的其他人,将来有朝廷来决定他们的生死。所以他就暗中叫人去找司马家的几个长老,相信这些个长老会知道怎么做对他们有利。
长老们见秦泰点了点头,就松了一大口气。他们已经听说了秦泰所说的罪名,要是牵连司马家的话,司马家将没有几个人可以活下来。
长老们在大街口,当着许多的百姓和士兵,对司马英说:“逆子司马英有辱司马家的列祖列宗。勾结倭寇欺负我大明百姓。现在我们以司马家所有长老的身份,判决司马英不再担任族长,并将他一家开除出是司马家。他们以后不得再姓司马。所有司马家的财产收回,将他们赶出再来镇。”
一边的一个军官却说:“慢着,现在司马英家里的都是罪证和逆产。没有秦大人的同意,任何人不得靠近或者搬动。有敢违令者就地格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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