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妈,我回来了(1 / 2)
当常胜背着一个巨大的背包,拉着一个有他半人高的皮箱站在路边的时候,他甩了甩左手。
旁边的艾薇儿也有些不好意思:“对不起啊,大叔……一不小心就攥得太用力了……”
常胜继续甩手:“没事儿没事儿,你不用一直道歉的。”
“那不行的,我这人爱憎分明!”
“和爱憎没关系,艾薇儿……”常胜无语了。
然后他抬起头来看着街对面的那座大门。
当他看到这座大门的时候,他有些出神恍惚。
和他记忆中十二年后的大门不一样,这座大门更新,光洁白色的瓷砖外墙在阳光的照耀下反射着太阳光,有些刺眼。
十二年后的这座大门已经明显破败了,瓷砖掉了很多,看上去就好像是这座建筑上一个个烂疮一样,剩下那些还没掉的瓷砖也好的有限,泛黄发黑,再也如今这般光彩。
这座大门除了新旧程度有区别之外,再也没有其他的变化了。
常胜知道就是这里。
他是按照前一个常胜留在他心里的记忆来到这里的,所见和他的记忆完全融合了。
这就是他的家,也是常胜的家,是那个已经离开了的哥哥的家。
他们两个人共同的父母就住在这里。
“这是你的家,大叔?”艾薇儿见常胜一直盯着大门的方向不吭声,便出声问道。
“是啊,这就是我家。”常胜回答道,眼睛继续盯着大门。
※※※
这是一家国营企业的家属大院。并不算是一个太大规模的厂子,但是这家属大院中也住了两万多号人的。
他在这里出生。在这里上的小学,上的初中。在初中毕业之前。对于他来说,这座家属院,以及周围的一切,就是他的全部世界。
父母所工作的这家国营企业就像任何一家国营企业一样,拥有一切完备的设施,自己的幼儿园,自己的学校,自己的医院,自己的邮电局,自己的派出所。自己的电影院……俨然就是一个独立的王国了。
家属大院中的人们并不用离开这里太远。就可以满足自己的基本生活需求。
所以常胜一直到上了高中,对于自己所处的城市才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
这样的家属区在这个北方的重工业城市里还有很多。可以说这座城市就是一个又一个国营大厂的家属区组成的。
因为大家都是一个企业的职工,又住在一个地方,互相之间难免会认识,所以谁家有点什么事情。基本上都藏不住,很快就传的世人皆知了。
就像当初他一样,因为没出息,总是被其他孩子的家长拿来教育自己家小孩。
所以自己在这个院子里恐怕也算得上是一个名人了。
这也导致了自己的父母经常会在同事面前抬不起头来。
做父母的,唯一的精神寄托就是孩子。如果孩子没出息,做父母的就会觉得低人一等。
这是很正常的想法。
前一世常胜没有能够改变这一切,他依然浑浑噩噩的,让自己的父母越发抬不起头来。
但是这一次……
他要改变这一切!
※※※
拉着皮箱,背着大背包的常胜一走近大院。就引起了众人的关注。
实际上还没等他走过来,他就已经吸引了大量的眼球。
谁让他身边站着一个“鬼妹”呢?
艾薇儿算得上是漂亮了,不过就她现在这装扮,放到2000年的中国,很多人还真不觉得她有多美……也就是网络时代之后,大家见多了。接受能力强了,有容乃大,兼容并蓄,才觉得各种奇形怪状的外国女人其实都是美女……
对于老常家的孩子,在这院子里可是名人。
说是去国外当什么足球教练,当初出国那么不容易,老常家两口子借钱把孩子送了出去。
如今这都**年过去了,也没听说国外有哪个足球教练姓常的。
所以他是不是真的在外面做教练,谁也不知道。
有人觉得常胜一定是在外面做其他的,而且说不定还是什么见不得光的工作。
因此在这个大院里,有关常胜的传说有很多。
但都不是什么好传说。
造成这种局面,除了人们对他先入为主的印象之外,也和他的神秘低调有关。
常胜曾经回忆过自己的哥哥在这一世的情况,发现他真的低调的可以。
那个时候的他全身心都扑在了足球上,再加上来回机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那个时候常胜其实是很少回家的,一年一次,那是做梦,基本上能够两三年回来一次就已经很不容易了。
所以出去八年多,常胜回家的次数屈指可数,一只手就能够数过来。
就算回来,也非常低调,从不和别人谈起自己在国外的生活。
曾经有亲戚朋友到家里来玩,很好奇地向常胜打听在国外的事情,想听听是不是国外的月亮真的要比国内圆。
常胜却对此毫无兴趣,要么闭口不谈,要么就随便敷衍几句。
所以搞得大家对他在国外是个什么生活状态都不清楚,也难怪会有那么多人怀疑他是不是真的出了国,或者出国是不是真的做了什么足球教练……
虽然常胜在这个大院里算是“名人”了,不过这一次大家关注他,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
大家基本上没认出这人是谁呢……他们的目光全都在艾薇儿身上。
随便谁带着这么一个头发染得五颜六色,眼圈黑的跟吸了毒的一样,穿着打扮特别诡异,皮肤白皙的外国女人,都会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的。
在大门口的时候。门卫拦住了常胜,问的他。却看向了艾薇儿:“你们找谁?”
不只是艾薇儿让人觉得奇怪,常胜自己也让人觉得陌生。
如果有人说这男人是常胜,很多人都会感到奇怪和疑惑。
因为这个常胜和他们印象中的常胜实在是完全不一样……
为了这次回来,常胜专门换了一身行头。他按照2012年的审美观的打扮,在现在看来,让人眼前一亮,与众不同。
一条修身牛仔裤,和修身的polo衫将常胜做过专业足球运动员的身材衬得很完美。这也是两个常胜最大的区别。前一世的常胜身材有些发福,毕竟成天做宅男,想不发福也难。而这一世的常胜因为经常曾经做过专业足球运动员。并且到现在还经常要到球场中去进行示范训练。所以身材保持的相当好。
头发剪成了精神的短发,然后戴了副墨镜。
这身打扮都还是其次的,最重要的是气质。
两世为人的常胜融合了两个人的记忆之后,整个人气质也随之发生了改变。
他绝对不再是之前那个低着头快不走回家的低调常胜了。
他虽然不说话,可是任何人只看他。都会觉得他浑身上下散发出了一种咄咄逼人的气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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