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举世皆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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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对修士充满了敬畏。哪怕对刚刚脱离了凡人的身份,还没能初窥修炼门径的修士学徒也是如此。

侯三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哪个凡人敢像林越这样,还没有开始修炼就敢口出狂言,声称不将方圆数百里内的一方霸主放在眼里的人。

虎大王都不配当林越的师父?

侯三叔这回倒是听明白了,却是听得胆战心惊,他赶忙伸手捂住林越的嘴巴,急道:“哎哟我的小祖宗,你可千万别在说这样的话了,我听着心脏都要吓停跳了!”

他一双眼睛东张西望,深怕虎大王长着顺风耳,远在百里之外的谷阳县都能听到他们现在的对话。

凡人敢对妖修不敬,那可是重罪、乃至死罪!

七天前林越为何会遭此横祸?

他只是带着芸娘去卖草药,什么违法的事情都没做。反而是那姓邱的妖修看中了芸娘,就来了个强抢民女,要纳她为妾。

林越不答应,邱公子便直接施展本命摄魂法术,让他只能回家等死!

这摄魂法术在七天内吞噬了原来那个林越的三魂七魄,使其身死魂灭。而即便林越死了,过几天邱公子还要亲自上门来,带走芸娘,去做他的第三十六房小妾!

没有人不觉得林越倒霉,很多人觉得林越当时就应该乖乖把芸娘献给邱公子,这样既能免去灾祸,兴许还能讨好邱公子。总好过以卵击石,最后落得个家破人亡的下场,还丝毫不能改变芸娘的命运。

但也没有人敢认为邱公子的行为是错的,即便心里这样想,口上也绝不敢这样说。

盖因俗世的法律只是修士统治人类的工具,它只对凡人有约束力,根本管不了修士的行为!

在这妖国,妖修对凡人拥有无限的权力。在修士面前,凡人连性命都不是属于自己的。

若是妖修要你的命,你就只能乖乖做待宰羔羊!

妖修大多走的是强化体魄、锻炼筋骨的路子,新鲜的血食能够让他们的修炼事半功倍。

这些“新鲜血食”可不仅限于牲口家禽,或者山林猛兽,其中效果最好、且最常见的血食就是——人!

妖修是吃人,这是天经地义!

修士修炼需要童男童女或者青壮血食、又或者处子元阴,自有官府派遣差役捉拿符合条件的人去进献给修士。

谁要是被捉去了,家里人只能自认倒霉。

凡人自生下来后就面对着三重负担:赋税、徭役,还有血贡!

捐出的人命便是血贡!

所以凡人既极其畏惧妖修,同时又迫切想要成为妖修。

因为谁都想做猎人,而不是猎物。

所以人人争当妖魔,获取吃人的权利!

这个世道就是如此残酷血腥。

林越的敌人就是这个吃人的世道。

他很清楚凡人们对妖修的畏惧。他心里苦笑,没有实力,说出来的大实话都没人信。

虎大王一个结丹期的修士,修炼功法能好到哪里去?

而林越生前纵横万古,曾与这天地间最强大的修士比肩。他脑子里记着的功法随便掏出一部都比虎大王的修炼功法要高明无数倍。只要他开始修炼,最多十年出头,就能超过虎大王现在的修为。

而虎大王能混到今天这一地步,则花了整整七十年!

林越推开侯三叔的手,低声道:“我不骗你,侯三叔,我早就有修炼的门路了。”

“你、你没骗我?”侯三顿时瞪大了眼睛。

“绝对没有。”

“难道你暗中拜了个比虎大王还要厉害的师父?”

以林越的成就,何须拜师?这山海界最厉害的人论修炼,给他提鞋都不配。只有飞升后上界的少数强者才有资格和他坐而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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