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二章 禁宦官干政(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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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陈承礼出丑,就连英宗皇上也笑了。陈承礼苦着脸说道:“圣上,这鹅毛笔可实在难用。”

皇上笑着对太子赵顼说道:“皇儿,不如你來试试?!”赵顼忙摆手:“我可不行,不如让王太保來试,这东西是他送來的,想必他已经运用娴熟了。”

王旁又掏出一根羽毛笔,今天他特地带來好几根,为了这几根鹅毛笔,拔了三四只天鹅的翅膀,的王旁还真有点心疼。这要是真有动物保护歇会,非得告自己不可。他将鹅毛笔握在手中:“既然陈总管说这鹅毛笔不好用,不如我來和他比试一下。太子,你说我们比写什么好呢?”

赵顼皱眉想了想:“父皇,我有个提议,如果写自选的題目,难免有熟悉或者不熟悉的影响速度,不如我从您龙书案上找一份奏折,一炷香的时间,让他们比试抄写,谁写的快,字体写的好。这样比较公正。”

皇上有日子沒这么高兴了,尤其今天身体大有起色,心情自然也跟着好起來。他点点头示意赵顼可以去做,赵顼走到龙书案前,了几封奏折,找到那份无名的奏折说道:“就这份吧!”说罢,将折子打开,放在桌上,又有太监研好墨,铺开纸;王旁和陈承礼一左一右准备照着奏折抄写。

陈承礼一见正是自己的奏折,心里高兴,毕竟写过了一遍已经轻车熟路了。王旁倒也不怯阵,随着赵顼说开始,两个人龙飞凤舞写起來。开始的时候,陈承礼写的快写,他写十个字,王旁才写五个字。赵顼在一旁暗自着急,他怎么知道,王旁用鹅毛笔毕竟不像用钢笔,鹅毛笔握在手中偏轻,而且旧时的纸张也不像后來的纸有硬度,王旁虽然心中已经想好了就写行书,但劲力上还需要再把握一下。

但是王旁越写手越顺,字迹也越來越显得有韵味;而且鹅毛笔比毛笔最大的优势,是鹅毛纤维吸收墨水后写字的持续性。陈承礼写三五个字就要蘸一回墨,而王旁用的鹅毛笔一口气能写十个八个。半柱香过后,王旁的写字速度明显超过了陈承礼,而且很快就将奏折抄写完毕。宋英宗了两个人写的字迹,捋着胡须点着头,王旁这小子还是有点意思,忽然他又想起來,自己梦境中见到的一些事,坐在那赵曙有些发呆。

“父皇,他们两个人比试的结果请您裁定!”赵顼小声的一旁提醒。

英宗回过神來:“自然是镇南王略胜一筹,你们都退下,我有话要问镇南王!”

太子赵顼有点奇怪,父皇怎么忽然严肃起來,他领命退下,身后大笑太监和也跟着退了出去。房间里只剩下皇上和王旁两个人,王旁低着头等着赵曙说话,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英宗会摒退所有人,听赵曙说声:“赐坐!”王旁这才在窗边坐下。

房间里是一阵令人窒息的沉默,过了半天赵曙声音低沉的问道:“王旁,你心里恨不恨官家?”

怎么会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王旁抬起头,赵曙正着自己,从赵曙的脸上很难出喜怒哀乐,自己瞎猜也不知道他想什么,王旁索性答道:“圣上想听真话还是想听假话?”

“真话是什么,假话又是什么?”赵曙面无表情的问道。

“假话是恨,想我为大宋尽心尽力,圣上却让我连见妻儿最后一面都沒做到。”

赵曙听王旁这么说,微微一皱眉,王旁的话多少有点出乎他的意料,这假话就是恨,真话还不得是恨之入骨?“那真话呢?”

“真话,是不恨!”

“这是什么道理?”赵曙即惊又喜又好奇。

王旁这赵曙表情的变化,心想这赵曙今天这么奇怪,人常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难不成今天他要给我留什么托孤遗言吗?不管那么多了,自己怎么想的就怎么说吧:“圣上,自古改朝换代皇家执掌天下,第一代打江山,第二代坐江山,到了第三代守江山。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更何况到您这代大宋已经历了第五代。宋自开国,就沒有好的地利,自然除了担心外族入侵,更担心权大欺主。为坐稳江山圣上焦心费力也实在难,更何况您是接手的江山并非生父所传。所以,我王旁一点都不恨您,我既不是顺民,也并非刁民,能在此活一遭已经实属天意,所以只能听天命尽人事,但行好事莫问前程了。”

王旁开始说的时候,也想过打动赵曙,但说着说着,说道來此一遭忽然勾起自己的心事,猛的想起那句“但行好事莫问前程。”说罢他自己也沉默了,这番话似乎也正是他的心中所想。他恨不恨宋英宗一点用的沒有,更何况月下的身故也真的与宋英宗赵曙无关。

“那我将你远派邕州,你也沒有一丝怨恨?”赵曙追问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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