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七章 那个脸上有道疤的帅哥(上)(2 / 2)
可是他却隐隐觉得这样更舒服,更符合他自己的兴趣,也更符合他的武学思想,是了,他整个的武学风格,走的都是自由放纵,无所拘束的路子,马鞍之类的诸物,对别人是必要的工具,现在对他也是,但从长远来说,对他却也有某种潜在的束缚。
就像初学自行车的人,一上车就倒,那比走路是慢的太多了,但若把普通人学会了自行车视为类似于武学的大成的话,这大成却比走路强的多。现在这样,才是他武学的真正道路,如果一直离不了马具的保护,或者他这路功夫,现在有用,在将来却永远不会有用的了。想到这里,再不犹疑,从此以后,就这样吧,难不成二十一世纪的顶尖摩托车高手,还征服不了一匹裸马。
心意既定,人便越发放的开,一路狂奔之下,只觉得整个人兴冲冲的,却渐渐的觉得不太满意了起来,似乎只是“骑”着马,也觉不够自己的身份,想当初他站在摩托车上单脚控车,还能持机枪扫射,那么小雪龙呢。
虽然疾驰中的摩托车远不足以于现在的小雪龙相提并论,那件事的难度也远远不能与仅仅是站在小雪龙背上相提并论,但自己现在总是有一身武功,还能作不到吗。想到了就作,他本来不是一个会犹豫的人,只是这却真有些太冒失了一点,他本不该那么早就试验这个的。
双手轻轻一按马背,人便立了起来,站到了马背上,只有双脚接触到那坚韧光滑,透出阵阵力道的身体,再无一点其他接触。小雪龙却大惊之下停住了脚步,虽然在他动物模糊的思维中,并不懂得许多,林平之抛弃了整套马具,他因为之前见到过同样的事也就没感觉。但他至少知道自己的速度,也知道这样站在他身上是什么效果。
“没事的,跑,快点!”林平之催促道,既有主人的命令,那便听命狂奔。林平之身体随着狂奔的小雪龙微微摇晃,却也纹丝未动,这感觉很紧张,也极刺激,极兴奋,就像小时候爬树送小鸟那次一样,但那一次的树是死的,哪比的了现在看着周围山川草木不断的从自己身边掠过的有趣。
古语云所谓“乐极生悲”,确是至理名言,这个时候他真的该收手了,可忽然却起了一个念头,我现在这样,可以出剑吗?一时也未多想,拔出剑来便是他最熟的那式“有凤来仪”,剑刚出手,甚至还未划的出去,忽觉肩背凝滞,脚下不稳,再无法控制身形。
这个时候如果他立即把剑扔出去,尚能挽回,但人类任何理智反应,都是要时间的,这电光火石的瞬间,任何人也只能凭本能行动。
作为一个剑客,一剑出手,若是有何不妥,最直接的反应就是变招或收剑,而不是弃剑,可是他本已身形不稳,作弃剑之外的任何动作也办不到了。待到发觉自己正在摔下去的时候,再想作什么也迟了一点。
还好,现在正跑着的地方不是硬石板的官道,因为小雪龙太快,更因为自己站在马背上的行动太过惊人,所以不想让太多人看见,离开了大路,他奔驰着的地方,是两片田地之间,落下去的所在,却是茂盛的庄稼和下面柔软的泥地。
在空中调整身形,运劲到肩背之上落往地面,他武功高明,精擅借力,泄力等等手法,这一下倒也摔不到哪去,可是意想不到的是手中剑却荡了回来,直切向他的面庞。想要拼命将一把剑移出去,只是这时力道将尽,已无多少力气用到手上了。
眼看着那剑锋离自己越来越近,其实剑上力道并不大,就是怎么也挪不开,虽然努力之下有些作用,但终于还是碰到了他,一把剑不偏不倚的斜割到他的脸上,幸好这时剑上余势已尽,不然简直险些一不小心把自己给杀了,真那样的话,日后别人见到他,还当他自杀呢。
顺着地打了十几个滚,终于站起,但觉脸上鲜血淋漓,一时却忍不住放声大笑,不久之前自己在余沧海脸上刺了一剑,谁知这么快竟轮到了自己,还是本人亲手作的。难不成是报应吗,可打残了余沧海那种凶残家伙,也会有报应吗。
点了几个穴位止血,随之就坐在田地里默默运功疗伤,过了一天两夜,到了第三天清晨时,却已伤口长合,当初在福州吃的天然神药,似乎药性还没完全消失啊。
随便找了个小溪洗了洗脸,认真的端详自己现在的容貌,只看到脸上一道自左边额头起,斜划过鼻梁直至右腮的疤痕,伤口虽然愈合了,但这道疤却似是再也不会消失的了。忽然间,他又是一阵大笑,而且是真正开心的大笑,因为这真的是件好事,现在的他,可比以前那个看上去像女生的林平之帅多了。
林平之男生女相,虽然长的很漂亮,却有些女孩气,那样子倘去唱戏,作个花旦,倒是再适合不过了,只是作为一个男人,总是有些太过娘娘腔了,现在多了这道疤,虽然有些破坏原本那种完美,可却平添了三分彪悍之气,或者也可以说,现在这样,才是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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