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其实你是一个贼!(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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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云恨铁不成钢地看着垂头不语的林半,她歪着头仔细地想了想自己所了解的地球知识,猛然想起了“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句话,顿时心有所悟,于是伸出纤纤食指,轻点了一下林半的额头。

“仙子殿下,你这是……”林半抬起头来,看到牧云脸上的神情,心中一跳。

“凡人,想飞吗?”牧云微眯着那双大眼睛,脸上的神情似喜似嗔,带着些羞涩,又带着些诱惑,有一种混合着单纯萝莉和成熟御姐的独特风情,让林半一时间有些看傻了。

“想,做梦都想!”林半心中大跳了一下,忙不迭地点头道。

谁不曾幻想过飞翔?虽然只在做梦时飞翔过,但那种自由飞行的奇妙感觉真的很难忘。

“那好,想学习飞行术,就去找些钻石或玉石来吧。”牧云姿态优雅地收回了那根指头,又微笑着补充了一句,“当然,你也可以在聚灵阵中修炼,这对提高你的功力大有帮助。”

不出牧云所料,一听到自己也有好处得,林半的思维顿时空前活跃起来:“仙子殿下,我决定答应你了。我没有钱,但我们有障眼法、陷身术之类的仙术啊,可以去偷金库,抢银行,砸珠宝店,这样多省事……嘿嘿,我喜欢这种逍遥法外的快感!”

“那可不行!”牧云正色道,“仙人下凡,虽然不受世俗法则的约束,但也不能违反本心,否则就会破了道心,法术也会失效。喂,你别挤眉弄眼的,也别打坏主意了。你已经有了仙灵之力,就和我一模一样,违反了本心,就会道心失守,失去法力,沦为普通的凡人。”

“呃……那我到底要怎么做才行呢?”

“很简单,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你只要走正道就行了。记住,偷摸拐骗、烧杀抢掠,这八件事情都是为仙人所不耻的!你要想成就仙道,必须先戒掉这八样东西,嗯,你可以考虑取一个法号,我看就叫‘八戒’吧!”

“我抗议,严重抗议!八戒哥是我很敬仰的一位老前辈,我不能侵犯他的姓名权……”

“原来是这样啊,那就算了。总之,你就不用考虑那些不合适的赚钱方式了,还是努力走正道去赚钱吧。记住,守住本心,才不会失去法力,否则就会像那个用穿墙术去偷东西的崂山道士一样,落得个悲哀的下场。”

“……”林半再次无语了,半晌才说道,“牧云,咱们先下山吧,想点办法去赚钱买钻石,把你的伤治好。”

牧云刚点了点头,林半就一把拎起了正闭眼打坐的哥斯达,塞进了自己的上衣口袋里,说道:“哥斯达,以后你就跟我混了。所以你要记住,没有我的允许,你不能偷不能抢,不能擅自变大身形,不能离开我身边,不能让人发现你的存在!总之,没有我的许可,你绝对不能露面和搞破坏,否则会引起地球上的大骚乱,那样我们就都死定了……”

“嘿,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哥斯达不满地嘀咕着,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

林半回头看了看瓜地,又恨恨地说道:“唉,这些野猪真可惜了,本来可以卖不少钱的,结果全被你祸害了!”

林半本来想租台车把这批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拉走,找点门路去卖掉,也能换回不少钱。但这些野猪尸体有的变扁了,有的直接变成了肉泥,有的则是受了魔气冲击和震荡,皮肉都焦黑了,别说卖了,就是被人发现都是大祸事,只得埋在了那个大坑里。

“是啊,真可惜,如果烤了吃,味道应该不错!”哥斯达从林半的上衣口袋里探出头来,它舔着嘴唇,一副遗憾的神情,“要是我没被你们变小,我一顿就能吃完那群低等生物。”

“你这么能吃?”林半惊讶地说了一句,然后喝道,“喂,小蜥蜴,你别把口水滴在我的衣服上,恶心!”

“你就不能叫我哥斯达大人吗?”哥斯达幽幽地叹了口气,“蜥蜴这种爬虫,实在不应该和我相提并论。你知道的,我和你一样,都是双足行走,不属于爬虫类,而且我都几千岁了,比你爷爷的爷爷还老……”

“我是你的主人,叫你大人?做梦去吧!”林半嗤之以鼻,然后又好奇地问道,“你刚才说吃野猪?不会吧,你们神仙不是不吃不喝的吗?”

“不不不!”哥斯达把头摇得像个拨浪鼓,“在仙境和魔界,有充足的天地灵气,我们可以把灵气转化成能量,自然不食人间烟火。但现在在凡间,灵气非常稀薄,稀薄到可以忽略不计,所以我们必须要吃东西补充能量,包括牧云仙子也一样要吃!”

“那如果把你变回原来的样子……不,你不要这样看着我,变成三十米的巨龙是不可能的,那样你会被全世界的人发现,最多把你变成老虎大小,也好帮我们做点事情……不过,变成老虎大小以后,你一天最少要吃多少东西?”林半苦着脸问道。

“最少需要一头两百斤重的野猪,当然,你们圈养的那种家猪或者家牛也可以凑合。”哥斯达理直气壮地说道,“你知道的,必须有足够的能量,我才能维持那种体型,才能够保护你。”

“天啊,你一天要吃一头猪?你知道一头猪要几千块钱吗?就算一天只要两千,一年也要七十多万!喂,我可养不起你,你还是自谋生路吧!”林半顿时大惊失色。

“自谋生路?这不公平!难道在地球上,一个主人养宠物,还会为花钱而心疼吗?”哥斯达无辜地眨着那对小眼睛,极为不满地嚷着,肚子也忽然咕噜噜地响了几声。。

没办法,一谈到食物,它就觉得肚子饿得慌,毕竟刚才的战斗耗尽了它的体力和能量。

哥斯达以前虽然是魔尊大人的座骑兼打手,但两人关系不错,经常一同吃吃喝喝,哥斯达也算是锦衣玉食的主。它以往甚至很少吃生食,一般都是吃烤全羊烤全牛什么的。现在它被林半百般恐吓,迫不得已才选择向林半低头,原本指望能端上个金饭碗,过上饭来张口的幸福生活,没想到林半直接不管饭了,让它自谋生路……太卑鄙了,这怎么可以呢?

哥斯达已经前所未有地放低姿态了,没想到林半这个凡人根本不领情,没好气地答道:“既然这样,那你还是不要恢复成老虎大小吧,否则我养不起你。你就这么大挺好,平时吃点苍蝇蚊子,还有臭虫蚯蚓之类的就饱了,反正不用花钱。实在不行,我就再把你变小一点,嗯,变成一只臭虫大小就更好养活了。”

“不,不能这样!”哥斯达顿时大惊失色,“那些东西我绝对不能吃,我也绝对不能再变小了,我毕竟是个高贵的魔神……”

“反了你了?我是主人还是你是主人?我说什么,你就做什么,我让你吃什么,你就吃什么,别忘了你和我签订了主仆协议,我随时可以灭掉你!”林半怒道。

主仆协议是一种很不平等的灵魂契约,林半现在确实拥有这种权力。哥斯达于是垂头丧气地缩进了口袋里,以沉默来表示抗议。

…………

凌晨四点多,林半双手举着担架,口袋里装着哥斯达,悄悄地回到了村里。

青龙村的村民们住得很分散,房子东一栋西一间,大多靠着自己的责任田修建。林半七弯八绕,快步向着自己的家里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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