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1 / 2)
初秋夏末的时候,炎热还未褪去,凌亚拖家带口的来到京城报道。
已经休学一年,家里的老爷子最近总是明里暗里打听他的动向,周涵考虑着也是时候回去露露面了。两人都走了,也不可能再把凌阳单独留在a市,于是凌阳便也跟着转学到了京城的小学。
三人落脚在周涵大学旁边的公寓处,这处房产是周涵回国后他妈妈送他的,因为是半路转学进去,周涵跟同学之间相处也是平平,除了张浩,并没有几个朋友,于是他便也不怎么住宿舍,多数时候是在公寓住着。
许久未住,凌亚周涵看着满是灰尘的房子,只得找了家政过来收拾。接下来修整了一天,留凌阳一人在家看电视,凌亚便直拉着周涵一起去大学报道了。
凌亚上辈子就很羡慕那些上过大学的人,在他看来大学生绝对是高学历,高素质知识分子的代名词。当自己也踏进大学校门的那一刻,凌亚内心无疑是激动的。
只是沉浸在思绪中的凌亚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已经成为别人眼中的风景。
凌亚本身的相貌就属顶尖的,重生以来,自从遇上周涵,再没受过苦,容貌更显白皙光泽,加上那种十□□岁少年人独有的精神气,不自觉地感染着四周来来往往的人们。
对四面八方投注过来的目光最敏感的就要属周涵了,心中自豪的同时不自觉涌上一股烦闷,伸手揽在凌亚的肩膀上,把人往自己身边带了带,宣示主权的同时也遮掩些外人的目光。
只是周涵本身也是个发光体,俊朗的外表,修长的身形,独特的气质,站在人群中,想不被注意都难。
两个不同类型,却同样出色的帅哥站在一起,姿势亲密,虽然这会儿国内还比较守旧,没有多少人往两人有基情上面想,可因为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这幅养眼的画面吸引的目光更多了。
察觉到身边人的动作,凌亚顺势朝周涵靠了靠,扭头看着他的时候嘴角的弧度完全抑制不住,艳丽的桃花眼也微微眯起,眼中泛着光亮,“周涵,这就是大学啊!”
周涵失笑,扑棱了下这位见识短浅小孩的脑袋。
报道的流程都在随着通知书一块寄来的说明上列好了,周涵带着凌亚一通走下来,也不过才花了大半个小时,期间不少被两人出色的外形吸引过来,想要自荐带新学弟的学长学姐们则统统被周涵以各种理由拒绝了事。
凌亚无奈,爱人的霸道占有欲愈发严重了。
凌亚被分配到了学校新盖的宿舍楼,八人间,设施都是崭新的。从大楼的外表看,似乎还挺不错,吃过苦的凌亚表示这条件已经很好了,只是陪着他的周涵却觉得虽然是新楼,可里面依然十分简陋,而且进到楼里面就能闻到一股新装修的味道。
周涵皱了皱眉,“小亚,要不还是住公寓那边吧,你们学校也在大学城,离的不远,你平时上下课我接送你就好了。”
凌亚对于大学的集体宿舍生活本来十分向往,他觉得来学校当然要跟同学一起住才有气氛,同学之间的友谊也是要相处才能发展起来的,要是他每天上课才来,下课又回家了,别人有没有想法他不清楚,但绝对是不合群的。
周涵也不再坚持,凌亚一看就还在兴头上,他还是等他兴致过了再说。就说他自己不也在宿舍有张床位,可一个月也不定去住上一回,他有的是办法让凌亚逐渐适应住在家里。
凌亚比较着急,是赶在第一天一大早就来报道的,不过等他到宿舍的时候,发现已经来了两个。一个高大壮硕,穿着一身篮球服,正抱着个篮球在那大谈nba,旁边跟着一看就是家长的两位中年夫妇,在整理床铺,而另一边则是位带着眼镜,身形单薄,满身书卷气的斯文少年,少年似乎是自己来的,正独自收拾行李,时不时嗯一声代表在听篮球迷的话。
开门声打断了屋内的忙碌,四人的目光一致投向门口的两人。
斯文少年扫了一眼便又去铺床单,而篮球迷看到两人的瞬间明显眼前一亮,怀里宝贝的篮球也扔了,两步走到两人身边,连抢带夺地拎走了凌亚手上没什么重量的书包,“你们俩都是这宿舍的?”
那表情兴奋的活似中了五百万般。
凌亚吓了一跳,回头瞅了周涵一眼,有些迟疑的摇摇头,“只有我一个是新生,这是我哥,来送我的。”
篮球迷表情失落了一下,接着很快又恢复了神采,拉着凌亚就往屋里走,嘴里还不停念叨着:“一个也好一个也好,哥们以后的幸福生活可就靠你了!”
对方声音不小,凌亚当然是听到了,却十分疑惑,还没等他问出声,那边篮球迷的父母却是十分了解儿子的潜台词,爸爸上来就拍了儿子后脑勺一下,“臭小子,整天净想些乱七八糟的,老子供你上大学是让你好好学习的,你要是再赶出什么幺蛾子,小心老子抽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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