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辉耀继承者(2 / 2)
这时间对他们而言不过是转眼而过的事,诺崇沉默不语,第一次为他的老友而担忧。
卡尔说:”我不能这样死去,在永夜帝国灭亡之前,我不能死。你必须最后替我完成一件事,诺崇,一件最最重要的事。“
诺崇毫不犹豫的点头承诺,就像他以往无数次做的那样,他甚至都不用问这是为了什么。
卡尔说:”我想起了一千多年前的一场冒险,那是我在北方一座庞大的地下城冒险时碰上的现象。那时,我和凯西斯找到了两件金光闪耀的神器,当我触碰到神器的时候,一阵火焰灼烧般的剧痛让我猛然退缩,但凯西斯却能够将其中的一件取下来。
我和凯西斯,虽然我们都受到亚山的祝福,但毕竟我不是战士,我不能拥有那件神器,凯西斯获得了那件神器的力量,他可以随心所欲的发出灼烧万物的金光,让环绕着他的敌人在无尽的光芒中焚尽而亡。
他可以支配亚山的降魔之光,虽然范围不大,只能笼罩他身旁六百码的距离,但不论是恶魔还是凡人,他都能将其毁灭。
当时在场的还有一位在凡间行走的天神,我出于好奇,让这位天神也触碰这件神器,但他并没有获得如凯西斯般的神力。我由此判断,这件神器的无上力量,只能由命中注定的人获得。
我们将这件神器带回了南方,凯西斯是个糊涂蛋,他从没意识到这件神器的重大意义,事实上,他甚至已经将这件神器丢失了。我寻找了他所有的遗产,但却没有找到这件神器。很奇怪,圣者遗物是无法被熔炼的,它的形状是一根怪异的金色权杖,在凯西斯触碰之下,可以发散出太阳般的光芒,我从未在格利尔王国见到过任何这样的东西。
但我对此进行大量秘密的研究,模仿凯西斯曾经散发出的光芒,研究出了相似的法术,在研究法术的过程中,我见到了某种征兆,也许预示着四位能够获得神器力量的人。”
诺崇问:“什么启示?”
卡尔严肃起来,手掌张开,一片淡蓝色的薄雾在空中浮现,很快开始变幻颜色,在薄雾中,诺崇见到了四个具备象征意义的景象——
一个身穿铠甲的国王,一个手持长矛的流浪汉,一个通体黑炎的女人,一个浸泡在血水中的孩子。
卡尔说:“我们都知道第一个人是谁,这混蛋不知道过得怎么样了,老天,我真的想念他。”
诺崇严肃的点点头,并不答话。
卡尔又说:“另外三人,我也有猜测,那个孩子需要时间成长,那个女人远远超出我的掌握,但那个流浪汉,我已经找到了他的下落。”
诺崇说:“你要我做什么?”
“慢点,慢点,老朋友,你总是扫我的兴,让我把话说完,慢慢的,优雅的,充满美感的将故事讲述出来,就像绽放的花朵般耐心而坚忍。。。。。对,事情是这样的,在几个月前,沙漠之海的军队在沙漠中遇到了成群荒漠巨鲨的攻击,面临着全军覆没的危险,就在最危急的时刻,一位突然现身的游侠拯救了他们。
说是一位游侠很不恰当,因为当时他们见到的是一群武艺超群的军队,只不过这支军队的人全都长得一模一样,手上拿着木棍,木棍的一头削尖,仿佛长枪一般。这支军队足足挡住了五十头荒漠巨鲨的袭击,而且并没有打算杀死这群祸害,而是将它们远远驱逐,因而避开了它们的要害,这可比杀死它们要困难多了。
你知道这些巨鲨,它们是最难缠的敌人。平时潜伏在沙漠地下,如同鲨鱼游弋在海底一样来去自如。五十头这样的怪物,在沙漠之中,足以将一支千人骑士团吃的尸骨不存,但那支看上去吊儿郎当的军队却轻易制服了这些凶猛的野兽,而且降服了它们,让它们如同见到母鲨一样服帖。
令人惊讶的是,当那支枪兵团完成了这一壮举之后,突然如同海市蜃楼般凭空蒸发了,只留下一个枪兵倒在原地,瞧他的模样,似乎快要死了。”
诺崇问:“他就是那个人?”
卡尔点头说:“我相信就是他,手持长矛的流浪汉,能够引发辉耀之光的人。”
诺崇沉思片刻,说:“那你要我做什么?”
卡尔皱起眉头,盯着诺崇看了一会儿,说:”你还有精力来一次长途旅行吗?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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