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七四章 英雄所生非其时(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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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七四章  英雄所生非其时

因为火墙的出现,金人的第一次全力攻击终于被击溃了,但在崩溃的同时,金人的又一轮攻击开始。

在用百姓消耗掉对金人威胁最大的火炮之后,伊喇哈布就知道,自己胜券在握,攻破青龙堡,只是时间问题。对面的宋将很稳重,但是毕竟缺乏经验,火炮武器的时代来临了,可是这同时对于后勤配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几年来,宋人利用火炮几乎无往而不胜,他们被胜利冲昏了头脑,反而没有金国将士这样努力地总结火炮的优劣。

杜遵终于潜入了军营之中,按着军中的规矩,随意乱走当被斩杀,不过他一身金兵服饰,又极是小心,对军营甚为熟悉,竟然未曾被发觉。

一队队金兵开了出去,没有多久,整座军营为之一空,除去少数留守者还在巡视外,金营算是向杜遵彻底敞开了大门。

努力回忆在流求时教官教学时的提示,杜遵借着帐幕的掩护,一点点向后营摸过去,他强迫自己不去看城头的战事,而是专注于眼前。他心中非常兴奋,从流求受训回来,潜伏回故乡,寻找时机为大宋效力,他没有想到自己的时机来得这么快。

在他的身上,装备着一些奇怪的东西,而他所学的潜入、暗杀、隐藏技巧,也是超过个这时代数百年的东西。他知道自己在这边若是能成功,那金人攻城的压力便会大减,他的机会只有一次,故此不得不小心谨慎。

伊喇布哈也未曾想到,早在金兵进入宋境之前,他所驱赶的百姓中就已经有宋人的细作。眼见着自己的消耗战术接近成功,他心中终于感觉到了喜悦,但看到城下堆积如山的尸体时,他又觉得甚为难过。

只是攻打一座青龙堡罢了,损失便如此之巨大,若是面对更大、物资更充沛的徐州时,究竟要用什么代价才能攻下?

想到此处,伊喇布哈忍不住向自己军营回望了一眼,自己还有一样杀手锏未曾用出来。在攻打青龙堡时,他宁愿用人命去填宋军的炮火,就是要将那样杀手锏留到徐州城下,留着给宋人一个“惊喜”。

秦大石仍是那副不动如山的神情,火炮暂时失去作用,仿佛并未让他受到影响。金人上一轮攻城,使得他们的器械受损严重,但前波未尽后波又起,望着远处金人呐喊着冲来,秦大石目光闪烁了一下。

毕竟是统治了中原百年的王朝,最后的垂死挣扎还是有几分气力的,搅得人不是很好过呢。

“不过也就到此为止了。”

想到这里,秦大石将那面赤色的旗帜举起,在空中摇了三摇。

“掷弹兵,准备!”见了这旗帜,城中正军校郑冠群开始大喊,一队沉默的军士从藏兵洞中起身,收拾自己的装备,等待上城的命令。

因为金人开始大量使用攻城器械,特别是抛石车的缘故,除去少数人外,在金人近战士兵抵达城下之前,近卫军都躲在坚固的藏兵洞中,听得命令才上城头。郑冠群喊完那一嗓子之后,咳了一声,咒骂道:“这嗓子,都喊不出声来了!”

他在大宋陆军学校经过半年进修之后,又调回流求,接受掷弹兵培训。台庄大战之后,如何让那些地雷在未曾预设雷阵的战场上发挥作用,成了敖萨洋研究的方向之一,在他的研究成果出来并在赵与莒指导下改良之后,“掷弹兵”这一种新的兵种出现在近卫军序列里。炎黄三年五月的时候,接到了“红雷”密报之后,赵与莒便将两支新兵种从流求调出来,掷弹兵被派往徐州,而秦大石则把他们带到了青龙堡。

秦大石敢凭借为数不多的大炮坚守青龙堡,最初没有在意火炮消耗,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这些掷弹兵。在秦大石想来,这些掷弹兵就是一个个小型近程火炮,而且因为行动便捷的缘故,当他消耗敌人有生力量、保证后方撤退时间的目的达到之后,那么带着这些掷弹兵撤退,也远比带着重炮撤退要方便。

无论是军事参赞署还是秦大石这个前线指挥官,都没有把决定胜负的战场放在青龙堡,而是选择在经营了数年的徐州。虽然这样一来徐州受到一些损伤破坏在所难免,但也只有在徐州城下,才便于彻底解决入侵的金人。

此前掷弹兵也曾经出过一次手,但当时只是试验性质地派出一小部,现在金人的最后攻击就要到来,秦大石便不再保守,将自己最重要的战力也拿了出来。

因为是试验性质的部队,故此掷弹兵如今还是单独编制,在经过实战之后,才会考虑与其余兵种混编。

除了掷弹兵外,秦大石也还留有一着后手,他看了看天,天上的阵云还密集如凑,但是风已经止住了。

“这应该就是青龙堡之战的决战了,此次前来的不比昨夜的百姓,都是精锐劲卒,若能破之,金人必退,便是要再战,也得休整些时日了。”罗安琼有些讷讷地说道。

这一战打得他与秦大石都没面子,故此说话的时候,他神情有些不安。

“唔。”秦大石点了点头:“安琼,你下去准备,若是时机成熟,你们便要上了。”

“是!”罗安琼这才精神一振。

三面城墙数万人齐奔攻击,锋矢如寸,乱石四射,烟火蒸腾,喊声冲天。积累了一天力气的金国人拿出了他们的主力,他们以最快的整度用土填平了壕沟和火焰,用尸体垒成前进的斜坡。他们竟然不用云梯与其余登城器械,只凭此前战死的尸体便铺就了踏上青龙堡的通道。

郑冠群听着城外的喊杀声,听着自己人与敌人都在不停控弦射箭,一块抛石机上飞出的石头敲在他所藏身的藏兵洞上,发出沉重的呻吟,顶上掉落的沙石尘土让他险些睁不开始眼。他咒骂了一声,摸了摸自己的头盔,从上边刷下一片细砂。

“正校,准备老久了,怎么还不让咱们出去?”一个士兵忍不住问道。

“莫急莫急,直娘贼的,老子呆在哪儿都是被围攻!”

郑冠群骂了句,然后展颜一笑:“不过不管是被土人围攻,还是被乱民围攻,老子都活下来了,而且事后都升了职立了功……喂,那狗贼,说你呢,头盔给老子系好,保不准何时便能救你一命!”

那顽皮的士兵将头盔戴好来,然后讪笑道:“郑正校,听闻你曾在纺织厂里干过活儿,那边的小娘子们个个都是如花似玉的,又能做工赚钱,又懂操持家务,还会管帐算数儿……郑正校,你有没有拐着两三个去?”

郑冠群面色微微一红,瞪了那士兵一眼,懒得去理会他。他的经历也算是近卫军中一奇,故此名声极响,他手下的士兵大多知得一二,人多口杂传来传去的,弄得他仿佛成了近卫军第一淫人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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